三色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可爱过敏原 >

第97部分

可爱过敏原-第97部分

小说: 可爱过敏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剩骸澳愀不短崆巴ㄖ穑俊�
  “嗯?”乐知时喝了一大口水,鼓着嘴,睁大眼睛对他迷茫地眨了眨眼。
  “我突然出现,你觉得不好吗?”宋煜又问。
  乐知时慌忙吞下药片,又摇起头,着急说没有,“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万一跑空怎么办……”他说到一半,忽然愣了愣,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手摸上宋煜的手臂。
  “哥哥,你是想给我惊喜吗?”乐知时歪了下头。
  宋煜突然咳嗽了一声,偏过头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放下杯子也不看乐知时,“我就是不想说。”
  乐知时盯了他几秒,忽然很开心地扑到他怀里,“谢谢你。”
  “我本来觉得我一个人来广州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你不来也没关系,只是有点不顺利,很多小麻烦。”他抱住宋煜,抬头用很纯真的眼神看他,“但是你一来,连小麻烦都变得很顺眼了。”
  原本以为自己会在发病后尴尬地收拾残局,离开这个小店,然后继续等待、登机,一个人去往不熟悉的城市。
  但是宋煜没有让这一切发生。
  虽然他很别扭,连一句惊喜都没办法直接承认,但没有第二个人像他,永远在第一时间来到乐知时身边。
  宋煜回抱住他,身体终于松弛些许。
  给乐知时拨电话的时候他刚下飞机,以为很快就要见面,心里涌动着甜蜜愉悦的情绪,还没有走出几步,就听到电话那头的咳嗽声。
  他都忘记自己是怎么狂奔过来,怎么在机场疯狂地寻找乐知时口中那个蛋糕店的,那副样子一定很狼狈,很不像他。
  “不要有麻烦,我不喜欢。”宋煜低头,吻了吻他的发顶。
  稍作休息,两人离开了机场。天气对飞行的影响很大,宋煜怕不安全,买了稍晚一点的从长沙到广州的高铁,在车站附近的医院临时挂号打了一针,来不及吃饭,宋煜忙着去给他买了份肉汤泡饭和糖油粑粑,在医院的注射室陪着他吃完。
  “这个好吃,糯糯的,很甜。”他试图喂给宋煜,被宋煜躲开。
  “太甜了。”宋煜让他自己全部吃掉。
  过敏的红疹消退很多,但过敏药的副作用令他头脑昏沉,还有些畏冷。但乐知时并没有因为生病而难过,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可以一直牵着宋煜的手,没人知道他们的关系有多复杂。
  台风、暴雨、一场预料外的紧急降落,这么多的意外编织出一个完美的出逃计划,让他和宋煜可以暂且逃离“兄弟”的名义,做一对简单的恋人,无所谓他人的眼光。
  高铁人很多,宋煜买票买得很临时,因而两人的座位并不是挨在一起的。乐知时没有说什么,一向很讨厌麻烦的宋煜拿着两人的行李走在前面,并且主动找到乐知时旁边座位的乘客,一个年轻女孩,很平和地向她提出换位子的请求。
  女生看到宋煜的脸,有些惶恐和害羞,“你要坐我这儿吗?”
  “是。”宋煜稍稍侧了侧身,让她看乐知时,“我们没有买到一起的票。”
  “啊这样子。”女生看到乐知时的瞬间,眼睛也亮了亮,很快起身站了起来,“那你的位子在?”
  “12A,靠窗那个。”
  位子其实就在同一排,女孩很快答应过去,宋煜对她表示了感谢,她一直摆手说不用客气。
  宋煜让乐知时靠窗坐下,自己放好行李,脱下大衣外套搭在乐知时身上。
  “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高铁没有E座呢?”车厢里的灯光把乐知时头发颜色照得很柔软,泛起淡淡的金色微光。
  “好像是为了和飞机的靠窗编号一致。”宋煜也坐下来,二等座空间不太够,他的腿不太伸得开,很不习惯。
  乐知时点点头,说了日语的“原来如此”,挡在大衣下面的手偷偷地转移,把自己的扶手撤下来,又去找宋煜的座椅扶手,但是因为先摸到了宋煜的手臂,所以顺便捏了捏他的小臂肌肉。
  正准备把他的座椅扶手也调下来,刚刚那个女孩子又起身朝他们过来了,乐知时抬眼看向她,见她抿了抿嘴唇,对宋煜说,“那个,不好意思,请问方便加一下微信吗?”
  宋煜这时候才抬头看向她,但车厢里很吵,他的注意力又全在乐知时的手上,完全没有听到她刚刚的话,“什么?”
  “我想加一下你的微信。”女孩有些害羞,“如果可以的话。”
  如果不是刚与她换了座位,宋煜可能会像以前那样非常冷淡地拒绝,但他现在处境有些艰难,猜想如果拒绝,对方说出换回来的几率可能不小。
  比起和乐知时坐在一起,交换一个微信相对而言就不算什么了。
  正要拿出手机,乐知时忽然掀了大衣,声音不大不小,但很直接地对那个女孩说,“他是我男朋友。”
  宋煜第一反应是把他的大衣又盖回去,后来才又反应过来乐知时说了什么,有些意外地转过脸看向他。
  女孩的表情一下子也变得有些尴尬,眼睛在乐知时和宋煜身上扫了两轮,还是不太相信,“……真的吗?”
  “真的。”乐知时浅色瞳孔在灯光下亮亮的,说出来的话很直白,但是又有种奇妙的令人无法拒绝的感觉,“可以不找他要微信吗?我会吃醋。”
  宋煜扭头瞥了他一眼,“你会吗?”
  “会。”乐知时抿着嘴对他笑,于是宋煜的嘴角也稍稍扬起一点,但又被他强大的意志力生生压了下去。
  女孩看着他们,心里也有数了,说了句不好意思就准备离开。但乐知时着急叫住了她,把自己在蛋糕店买的芒果慕斯拿出来送给了她,看到女孩脸上又恢复笑意,乐知时心里才好受一点。
  “我可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他压下宋煜的扶手,靠在他身边,很小声地说,“希望她不要不高兴。”
  宋煜只觉得他可爱,于是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
  “没什么,就觉得你很像那种仗着主人在身边,就会挑衅大叫的小型犬。”
  乐知时对他的形容不太满意,都从他肩上起来,面对着宋煜,“我没有这么坏。”
  “好的。”宋煜摸了摸他的下巴。
  车开动起来,乐知时和宋煜有一搭没一搭地小声说话,偷偷把宋煜的手牵到大衣下面,玩他的手。
  “那个蛋糕店的服务生说我们般配。”乐知时很小声对他说,“你听到了吗?”
  宋煜摇头,那个时候的他正沉浸在惊喜失败的挫败感之中,什么都没有听见。
  但他很快又说:“不过我也认同她的观点。”
  乐知时被他一本正经的话逗笑了,捏了捏他的手,“为什么认同?”
  本来也只是随便一问,没指望能得到什么答案,但宋煜竟然真的回答了,“按照现在人们的普遍观念,相不相配有几个指标:长相、身材、学历、收入、还有家境。”
  他像是在认真地回答某个学术问题那样,一一分析,态度严谨,“长相身材都属于审美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我很喜欢你的脸。”乐知时小声抢答。
  宋煜转过脸,挑了挑眉,“只是脸?”
  “……”乐知时又小声说,“还有身材。”
  宋煜似乎是满意了一点,乐知时又靠到他身上,很轻声地问他,“那你觉得我长得好看吗?”
  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乐知时离他很近,脸颊上细小的柔软绒毛在光线下隐约可见,西式的骨相配上东方人细腻的皮囊,密而长的睫毛和通透的褐色瞳孔,令他眨眼时总有种有别于常人的清纯。
  顶着这张脸问出这种问题……
  “我不知道你好不好看。”宋煜故意说。
  看到乐知时受伤的狗狗眼,宋煜笑了出来,“你真的很没有自知之明。”
  这大概就是好看并且喜欢的意思,所以乐知时很快又高兴起来。
  宋煜继续按照他的指标来计算,“学历,我们是一个学校。收入,虽然现在没有,但以后你做律师,收入应该比较可观。我以后的收入也不至于养不起你。”
  养这个字乐知时很喜欢,心情大好地摸了摸宋煜的手臂。
  “至于家境……”
  说到最后一个话题,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几秒,像是自嘲一样,宋煜笑了笑,“如果你爸还在,我们也算世交。你爸不在,我们的家境就是同一个家。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门当户对吧。”
  乐知时抬头看了看他,很依恋地把头靠在他肩上。
  “这么一看,我们真的很配,对吧。”
  他在意宋煜的情绪高过一切,至于这些指标,都只是无足轻重的玩笑。
  这场注定要驶向狂风骤雨之中的逃离,不太适合忐忑的心。
  车窗外又一次出现雨线,黑暗的夜里,落到玻璃上的雨丝最光明。乐知时昏昏沉沉,靠在宋煜的肩上,告诉他早上坐飞机的时候也是这样,下着雨,很多人。
  “飞机颠簸得很厉害,我很怕。”
  宋煜摸了摸他的脸颊,帮他把掉下去的大衣往上拉了拉。
  “我想到我们一起看的那部空难片了。”
  “没那么严重。”宋煜说,“备降是很常见的。”
  乐知时回忆起当时的感觉,心里还残留着滞后的恐慌,他知道宋煜会觉得他很孩子气,很幼稚,但乐知时对于灾难有着天然的畏惧。
  “我以为她们会给我一份遗书的,我都已经想好内容了。”
  准确来说,他已经在备忘录里起草了一份。
  宋煜觉得他很可爱,但一细想,就觉得害怕,甚至有些难受,但他不想表现得太过患得患失,所以假装出一副相对轻松的语气,“想写什么?”
  “嗯……”乐知时在心里把那份本来就很简单的遗书挑挑拣拣,选了一些看起来没那么要紧的,告诉宋煜,“我手机和银行卡里一共有一万三千多的存款,但是我花呗还欠了两千,麻烦你用我的钱帮我还掉,不然我会死不瞑目。剩下的钱平均分成三份,给你、蓉姨还有叔叔。”
  “你送给我的写生本,有两本,可不可以都烧给我?虽然我知道这样很迷信,但是其他的东西都可以不用,这两个我想要。”乐知时说完,又想了想,“不知道这种说法可不可信,如果烧了之后我收不到,那就血亏了。”
  在某些时候,乐知时总会表现出一种既天真又残忍的姿态。宋煜并不是很想听下去,所以一句话也没有说。
  或许他应该问问乐知时,在想象自己可能死亡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
  除了钱之外,有没有想过给他留下什么。
  很有默契的是,乐知时也不说了,他伸出一只手在窗玻璃上写宋煜的煜字,然后用手指抹掉,跳转到明天吃什么的话题,告诉他来之前看了很多广州的美食攻略,最后说着说着,说累了,靠在宋煜身上睡着了。
  时间从他睡着之后就流逝得很缓慢,宋煜在大衣下紧紧握着乐知时的手,仿佛这样就能安心一点。
  没有人会把这种事当真,但宋煜会,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随时随地失去乐知时的可能,然而并没有。
  还有一站就要到广州。乐知时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把他吵得有点难受,又不愿醒过来,宋煜只好松了手去找他的手机,最后从他的外套口袋里找出来。屏幕亮着,是乐知时定的闹钟。
  他很喜欢把闹钟当提醒事项来用,宋煜替他关掉。可过了半分钟,又有新的闹钟响起。
  他很喜欢设置很多个连续的闹钟。
  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