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之坏坏女配-第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膊灰谎�
林佑笑眯眯地说道,“既然我们已经确立了关系,打铁要趁热嘛,如果到了末世,连结婚证都不能办,那是多遗憾的一件事情啊?”林佑看向了自家新上任的小媳妇,越看越是心喜!
他现在的脑袋里只剩下了四个字,持证上岗!持证上岗!
哈哈哈!从现在开始他就持证上岗了,没有什么所谓忍不忍了,这就是他媳妇儿!就是他媳妇儿!他的女人!他儿女的母亲!越想,林佑的心里越是火热!
“宝贝,如果你想要一场巨大的婚礼,我现在也可以满足你,但是到了末世以后,我就不肯定能不能给得起了。”林佑很认真地看着李晴说道,末世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是未知数,他可以保证能保护好自己跟小妖精,但是如果让他给小妖精一个盛世的婚礼,他觉得他肯定短期内是做不到的。
第44章 霸道的四少2
“婚礼就算了吧,反正咱们已经办了结婚证了,婚礼还是省省吧,免得招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李晴可是担心林佑的桃花债太多了,马上就到末世了,她不想给自己招惹太多的麻烦,她可是太害怕跟那些女人打群架了,一个个就跟疯子一样,想想那么长的指甲她都觉得痛。
“不喜欢咱们就不办,我听媳妇儿的,至于聘礼我直接折成物资给你,杂样?”林佑笑眯眯地问了一句,要知道他存的物资肯定多,但是那些物资绝对不属于他自己的,他要单独给他的小妖精另存一份,这一份除了他们家的小妖精,谁都别想吃到用到。
“好!”李晴点了点头。
林佑现在坐在主驾位上,李晴坐在副驾上,这会儿车还没有启动,他直接抱住李晴,吻了过去。
两个人吻得难舍难分,林佑可是觉得这会儿的吻,让他觉得很气势,这可是他的媳妇儿,他想杂吻就杂吻,他想舌吻就舌吻,而且关键是他的媳妇儿很配合,这种两情相悦的感觉,真的是越来越让他迷失了。
半个小时以后,两个人终于分开了,林佑最后轻咬了李晴的唇一下儿,才平复自己的情绪,然后才开车离开了这里。
李晴这时暗叹了一口气,她就这样把自己给贱卖出去了,不知道妈妈和佳佳知道了这个消息,会是什么反应?会不会骂她?不过估计佳佳肯定不会,毕竟她可是很支持自己跟林佑的。
至于妈妈的话,想想妈妈对林佑的态度,貌似妈妈也应该会支持她吧?毕竟末世马上要到了,妈妈可能更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好归宿。
林佑现在可以说是最快乐的人了,他现在可是林家兄弟中第一个结婚的人,虽然只是登记结婚,但是如果这件事情让老爷子知道的话,肯定会高兴坏的。
所以林佑停下车以后在他的微信家庭群里发了一个消息,“我结婚了!”然后还配了一张结婚证的照片,照片里还有他跟李晴的相片。
这照片一发,整个林家都疯了。
“老四,动作这么快?”老大郁闷了,本来他以为他会先结婚呢,毕竟刚才收到了自家弟弟的电话,他正在卖自家的公司,而且也考虑着给自己女人一个合法的身份了,没想到竟然让老四抢了先。
“老四,弟妹不错!”老二说话比较简单!
“老四,要幸福!”老三是祝福。
“四哥,你太幸福了!”老五是开心。
“四哥,好好对她!”老六是心酸,这语气真的是酸到没边儿了。
“哇哦!四哥威武!四哥威武!这么快就拿下四嫂了,四哥太棒了!”林家七妹算是最兴奋的一个人了。
但是林母的反应就不一样了,要知道林母可并不是那么喜欢李晴,所以她开始质问了,“为什么?你结婚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老四,你回妈妈的话,为什么结婚不告诉妈妈一声?”
“老四,你怎么能这样子对待妈妈?”
“老四,你太让妈妈失望了!”
自从林母开始说话以后,兄弟们都销声匿迹了,对于不讲理的母亲,他们兄弟六人采取的行动都是躲避,我招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吧!
其实说起来,老四以上是都有女人的,甚至有一个连孩子都有了,但是就是因为林母的缘故,没有一个敢说出自己的女人是什么人,也没有一个敢把自己的女人暴露在林母跟前的。
要知道他们都怕了,他们是真的怕了林母的捣乱了,不过老四就这么直接领证了,让他们有点儿意想不到。
不过,这时,老大,老二和老三都决定带自家女人去领证儿了,他们看老四的速度,就明白了,时间不等人了,现在不领证,有可能以后都没有机会再领了,他们可不想让自己的女人留下什么遗憾,尤其是老二,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一直背着一个野孩子的称呼,天知道他是多么的爱自己的女人和孩子。
这时,林父看到了消息,他起身直接去找自家媳妇了,要说家里最闲的就是他们夫妻二人了,要知道林家老爷子太强势,而他们生出来的孩子太优秀,所以他们夫妻倒是显得平庸了许多,所以数他们最闲了。
老爷子这时也注意到了,当然不是他自己看到的,而他的老管家看到的,他回了一句,“这件事情我已经同意了!”
老爷子的这句话,成功让林母闭上嘴了,老爷子同意的事情,那可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林母生气了,但是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生气没用,她想打儿子的电话,但是却被及时赶到的老公林青拦下了,“雅雅,你想让老爷子厌弃你吗?儿子已经结婚了,你反对也没有用了,你是想现在就跟老四媳妇成仇人吗?”
“我···”林母秦雅犹豫了,老四已经办了结婚证了,她就算是反对也晚了,而且如果她闹腾得太欢的话,如果真的让老四媳妇生了气,那么老四有可能会跟自己渐渐的离了心。
林母把手机收了起来,林青看到自家老婆的表现,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儿。
林父在群里留言道,“一定要幸福!”
说起来,他们夫妻和老爷子,都还没有收到林佑的预警消息,只不过林佑的兄弟们都已经收到消息各自忙碌了,左右现在林家的事情,都是由林家六位大少来处理的,不经过三位老的,他们就可以全部做主了。
林佑没有理会母亲的留言,但是老爷子和父亲兄弟们的留言让他满意了,今天可是他结婚的日子,晚上可是要洞房花烛夜的,他可不想被什么不好的信息影响了,所以他直接关掉手机了,虽然现在距离天黑还早,但是他不想浪费一点儿时间。
然后李晴就发现这家伙拉着她下了车,然后到了一处高级住宅的楼下。
“这是去哪儿?”李晴看向了林佑。
“我的最后一处秘密住宅!”也是他们的洞房。
当林佑打开房间的一刻,李晴看到房内的情况,差点儿想夺步逃走了,这明明就是新房摆设,所有的一切都是大红色的,甚至墙上还贴了红色的喜字。
“你···”李晴看向了林佑,这个家伙从什么时候开始布置的?
林佑像是猜到了李晴的想法儿一样,他开口道,“从昨晚见到你以后,我就开始让人布置了。”
第45章 霸道的四少3
李晴的嘴角抽搐了,所以说···从刚一见面开始,他就已经想把自己拐上床了,对吧?要不然怎么会准备得这么齐全呢?
不过李晴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在林佑有了要拐李晴领证的心思以后,他就已经让人准备了,话说根本不需要多长时间的,半个小时就足以搞定了,要知道准备这房子的可是专业的团队。
这时,李晴已经被林佑拉到了主卧里,床是大红色的,这个在李晴看到外面的摆设已经想到了,但是现在这么直观的看,更是让她觉得有点儿害怕想逃了。
林佑看到她的表情,搂住她轻笑了起来,“宝贝,小妖精,现在想逃已经晚了。”他怎么可能再给她反悔的机会,林佑直接拉着李晴走到了卧室阳台的小圆桌旁边儿,然后倒了两杯红酒,递了一杯给李晴。
“宝贝,交杯酒还是要喝的。”林佑跟李晴互挽着胳膊喝了酒,喝了红酒以后,李晴的脸瞬间就变得红润了起来。
喝完交杯酒,林佑就直接拉着李晴进浴室去了,春宵一夜值千金!
李晴感觉自己的脑子有点儿反应不过来了,现在又成了任人摆布的样子,她感觉一切就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明明又感觉不是做梦。
这种感觉真的太折磨人了!
洗鸳鸯浴的时候,林佑很克制,虽然是他帮李晴洗了,而且摸遍了她的全身,但是他想给她一个难忘的初夜,而且这个初夜最好是在他们的婚床上,而不是在浴室里,那样子太薄待她了。
等李晴回过神来的时候,迎接她的是一股强烈的疼痛。
“乖,忍忍···一会儿就好了!”林佑已经满头大汗了,但是他不敢太用力,真的害怕伤害到她了···
长夜漫漫···
等李晴再次清醒的时候,她是被饿醒的,不过她刚醒来,就被林佑直接打包穿上一件红色的浴袍,然后把她抱到了客厅的餐桌边儿。
明明昨晚他折腾了一夜,但是他现在却是神清气爽,一点儿不像是劳累过度的样子。明明自己没有用力,但是自己现在却累得浑身酸软,不过身体倒是挺清爽的,这个家伙应该是给她清理过才对。
要知道,李晴觉得林佑是精神系的,按道理来说,应该算是法师系的,应该是体弱型的,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这么厉害!
林佑轻吻了她的额头一下儿,“宝贝乖,先吃早餐!”昨天连晚餐都没有吃,他的小妖精都饿得瘦了一圈儿了。
唔!这个都怪他!下次一定得给小妖精补足了营养,两个人一起开心才好!
早餐是瘦肉粥,还有煎蛋,李晴知道这是林佑做的,没想到林四少竟然还会做饭,真的让她觉得不可以思议。
李晴觉得味道还算是不错,当然了,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太饿的缘故。
吃过早餐,林佑才打开了手机,他发现他们家的家庭群里已经炸锅了。
从他发送过结婚的信息以后,下面竟然有了近千条的信息,他大概翻了一下儿,自家大哥,二哥,三哥竟然全部登记结婚了。
而最让人震惊的是他们家的二哥,竟然连小孩儿的照片发上来了,说是有儿子了,那是一个三岁左右小男孩儿的照片,那样子真的跟三哥一模一样儿的,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复制出来的。
林佑有点儿嫉妒了,如果他老早遇到小妖精的话,他们家是不是也有孩子了?可是马上就要到末世了,末世太危险了,他不想让小妖精这会儿怀孕,太危险了!
二哥家的孩子是引爆整个家庭群的焦点儿,老爷子差点儿都疯了,开口大骂了起来,当然了,他并没有骂二哥,那意思很明确有点儿像是骂他们的母亲,如果不是有点儿脑抽的母亲,二哥至于连孩子都瞒下三四年吗?
老爷子当下拍板让老二马上把孩子带回家,他老人家要好好的跟重孙子亲香亲香。
至于林母在那儿的气恼,根本没有人再把她当回事儿了。林母真的有点儿太过分了,连她的六个儿子都这么认为,更别说老爷子了,老爷子直接在群里发话,让林父林青有事儿没事儿,都不要带媳妇回老爷子那儿了。
老爷子意思很明显,既然林母不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