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好孕:诚聘总裁夫人-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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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重拾画笔
天气晴朗,空气清新,气候宜人,这真是一个好日子,更确切的说是一个很好约会的日子。
吃过早餐,许庭胜带着方之淇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曾经的那棵香樟树下。
树依旧是那么高,但是枝杆粗壮了,枝条伸向了四面八方,稠密的树叶绿得发亮。
一切像记忆中的样子,但又不像。
四周的居民房像是位历经了沧桑的老人,安静且详和,褪去了青涩的气息,留下岁月的味道。
昔日的树下热闹非凡,有嬉闹的孩子,有下棋的大叔,有扭着秧歌的大妈。而周围总有几个卖小吃的大爷,一边推着车,一边吆喝着。其中有一位卖冰糖葫芦的大爷,年龄大概50多岁,头发花白,慈眉善目,笑容可掬。
他一边用那粗犷的嗓音唱着人人耳熟的《冰糖葫芦》,一边推着一辆“二八”永久牌自行车,后座上立着一个稻草靶子,上面插满了晶莹剔透的红果小棒。
孩子们喜欢那红果小棒,甜而不腻;酸不倒牙;也喜欢大爷那无拘无束的歌声,每次那首熟遍大江南北的歌声一响起,孩子们也跟着开心地唱了起来。朗朗的歌声和银铃般的笑声在香樟树下久久回荡着。
许庭胜微微抬头,静静地看着茂盛的大树,曾经那人间最幸福的交响曲似乎此刻还在耳畔回响着,仿佛发生的一切就在昨天。
时光荏苒,事过境迁,昔日的热闹,如今却是凄凉。
树下空无一人,没有孩子的嬉闹声,没有卖小吃的吆喝声,更没有唱着歌卖冰糖葫芦的大爷,有的只是这棵古老的香樟树,古老的居民房。
“你说的地方,就是这吗?”
耳边突如其来的嗓音顿时拉回了许庭胜飘远的思绪,收回心思,定了定心神,望着眼前的心爱女孩,心里说不出的沮丧。看来对这里永远刻骨铭心的只有自己了。
“这是咱们俩最常来的地方。你喜欢坐在这画画,你说要把人们的幸福画进你的画里;你说只有这里才是人间最温暖、最快乐的地方。”
方之淇环视着空无一人的四周,地面一尘不染,不远处,阳光洒遍大地,照得古老的居民房更加沧桑、衰老。
在她看来,这样一副凄凉景象哪里还有幸福,温暖和快乐可言。
方之淇摇了摇头,很不认同许庭胜的话。
许庭胜不由得长叹一口气,看来要想换回她的记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现在只能一步步的来了。
甩掉脑海里时不时冒出来的悲观的想法,许庭胜径自将带来的画架摆好后,拿出画笔递给方之淇,说:
“过去的事情,暂时不提了。淇淇,我好久没看你画画了。来!”
方之淇莞尔一笑,“行,那我试试,但愿没忘记!”
说完,接过铅笔,熟练地在白纸上一笔一笔游走,手臂手脘抬上抬下,仿佛指尖的温度和白纸融为一体了。
渐渐地,画纸上有了框架。
忽然方之淇头一阵抽痛,像是有人拿着皮鞭在脑袋里狠狠地抽打。随着一下一下的抽打,一些零星片段在脑海里波翻浪滚般涌现。
方之淇停下笔,双手抱头,光洁的额头上冒出了细细密汗,小巧的脸庞惨白如雪。
许庭胜吓了一大跳,按着方之淇的肩膀紧张得不知所措,“淇淇,你怎么了?”
方之淇紧紧咬着唇,使劲抱紧头,想要以此来缓解头痛欲裂。
而此时脑海里的画面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可待她想要抓住时,画面突然像闪电般,一闪而逝。
奇怪的是随着画面的消失,头也慢慢地不痛了,大脑又恢复了正常,仿佛刚刚那些画面从未来过。
方之淇的模样落在许庭胜的眼里,令他不禁想起书上说失忆人唤醒记忆时的症状,一股紧张和激动瞬间在心底冉冉升起。
“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双瞳如黑宝石般,充满期望地盯着她。
“刚闪过一些画面,可现在又没有了。”方之淇摇摇头,一脸迷茫。
瞳孔里的熠熠生辉瞬间暗淡下来了,心再一次跌落谷底。许庭胜深吸了一口气,拍了拍方之淇的肩膀,柔声道:
“没事,慢慢来,总有一天会想起的。”
这话是安慰方之淇,但又像是安慰他自己。他在想既然有画面闪过,那就意味着她的记忆可以唤醒,比之前毫无反应要好多了。
想至此,跌落谷底的心又开始升腾,瞳孔里光辉又开始亮堂起来了,他仿佛看见了希望的曙光在天边绽放光彩。
方之淇点点头,感激地说:“谢谢你,胜!”
说完,便提笔又接着画了起来,神情专注,全然忘记了刚才的不适,抿着嘴,眉眼里尽是认真,仿佛这一刻,她的一切就在这画板上。
由浅入深,细腻勾画,然后细密的阴影逐渐覆盖上去。渐渐地,一副静物素描活脱脱的占据画纸。
“哇!画得真好!”许庭胜忍不住赞叹道。
闻言,方之淇笑了。
她的笑脸如婴儿般纯洁,又似乌云中探出一丝阳光,直直地照进他的心底。
许庭胜痴痴地望着眼前笑颜如花的女孩。如果时间能定格在这些充斥着甜蜜的一颦一笑里,他愿顷尽所有去换取。
方之淇紧盯着眼前的画,心中十分满意自己的杰作。对许庭胜炙热的爱,她置若罔闻。
因为她的兴致全在了画画上面了,换上新画纸,又开始全神贯注的描绘着眼前的景物。
人终究是喜欢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即使她忘记了过去的一切,但画画始终忘不了。这种刻进骨子里的喜欢,不管经历多少年,不管发生什么改变,它依旧常在。
太阳渐渐升高了,但无论太阳升到怎样的高度,散射出多么炽热的白光,城市一半的温柔是躲藏在香樟树的阴影下。
许庭胜静静地看着认真画画的女孩,这里没有车辆,没有乱七八杂的人群,没有城市的喧嚣,有的就是他和她,他十分贪婪地享受着只有两人的安静世界。
除了叶香,空气中只混杂着彼此的体香,这种感觉多好,多妙啊!
然而幸福往往是短暂的,短暂到还未来得及回味,它就中断了。
清脆的铃声划破了寂静,方之淇停下笔,掏出手机。
是老七的电话!
“喂,大哥!”
“我回来了,你在哪?”老七带着深深地想念问道。
“你回来啦!太好了,我马上就回来!”方之淇一脸兴奋。
挂断电话后,方之淇迫不及待地想回家了,一边收拾工具,一边对许庭胜说:“大哥回来了,我要回去了!”
许庭胜心里酸涩不已,偷来的就是偷来的,它永远长久不了。这几天他过得幸福却又紧张,生怕离别到来。
他的担心终究是对的,偷来的幸福终究只是个泡沫,老七一回来泡沫即破。
她终究不属于自己,终究会回到别的男人身边。
“我送你回去吧!”
许庭胜按奈住心里的酸涩,伸手,拉住方之淇的手,恋恋不舍的抬眼,眼中满是缱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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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误会解除
上官楠一下飞机,丢下霍昔辰,带着李明宣,和老七一起回菜馆。
自李明宣醒来,上官楠未跟他提及方之淇夜总会之事。而现在直接要求李明宣和他去菜馆,这令李明宣很不解,为何要先去老七的菜馆,而不是先回家。以往上官楠出差回来都是先回上官老宅,这次为什么那么不同呢?
虽然李明宣满腹疑惑,但作为助理,只能服从,哪敢质问老板。即使自己非常想念老婆和孩子,也不得不收起个人情感。
上官楠迫不及待地回老七的菜馆,就是要向方之淇解除误会。误会一天不解除,他一天不得心安。
误会就是一根扎入肉里的刺,不及早拔出,它就会使肉发炎,化脓。
现在这根刺就扎在上官楠的心里,如不拔出,他的心会疼,会难受。
老七叹了一口气,他当然知道上官楠为什么一下飞机,就要去他的菜馆。
因为那里有上官楠心坎里的人。
相比上官楠一脸的兴奋,老七却是苦闷和无奈。
李明宣出来作证,方之淇和上官楠的误会将会不攻自破。方之淇对上官楠的看法也会随之改变。
有哪个女人会不喜欢高高在上的上官楠呢?方之淇也一样吧!不然生完孩子后,怎么可能又会和他纠缠呢?
他清楚地记得方之淇醒来一看到上官楠,满脸发痴,以及后来见到顾盼盼和上官楠并肩一起时,她一脸落寞。
虽然方之淇嘴上说要离开上官楠,但他知道她的心里是有上官楠的,只是她没看清自己的内心。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她也不可能轻易地被“李明宣”骗进夜总会。
说到底,她是想见上官楠。
而他在她的眼里只是个大哥,也许永远都是大哥!
无人知道,他是多么想独自拥有方之淇,多么想与她白头到老,多么想将她藏起来,多么想赶走靠近她的男人!
可一切不遂人愿!赶走谁都不可能赶上官楠,他是自己情同手足、生死之交的兄弟,又是她孩子的父亲。
如果向上官楠表明他要得到方之淇,那两人定会割袍断义,反目成仇,甚至相互残杀。
那样的血腥场面,他不想,他不忍。生活中就是有这么多无奈!有时并不是懦弱,而是不得已。
兄弟俩爱上同一个女人,总有一个要让步!但想要上官楠退出,那是不可能的。
说到底,还是他太重友情!又或许是面对爱情,理智大于情智。
车上的上官楠见老七傻愣着站在原地,不由得催促道:“快上车!别那么磨叽!”
他现在是一秒也等不了,恨不得误会一解除,就将她揽入胸怀,好好亲吻一番,以解半个多月来的深深想念。
想到等下就可以见到她了,上官楠内心十分激动,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一样,久久无法平静。
老七收回思绪,在准备上车的一刹那,忽然抬眸,望着水洗般的碧蓝天空,心底说不出的难受。
因为他已经做了一个违背内心的选择!
爱一个人最痛苦的是,明明想爱,却不能爱,不敢爱!
……
当两个人马不停蹄地回到菜馆时,发现门窗紧闭,老七心一紧,以为方之淇又出事,可当他打开门,看到桌上的留言时,心才放了下来。
“原来她是出去玩了!也是,一个人呆在这里也挺无聊的!出去走走也好!”
老七暗自想着。
如今他还不知道方之淇是出去照顾许庭胜,直到以后的某一天,当他看到两人如此熟稔时,才恍然明白,那个觊觎她的男人一直没死心,一直在找着完美的借口。
心潮澎湃的上官楠一下车,两眼就四处搜寻着方之淇的影子,可搜寻了许久,未见那个人儿,心里不由得失落起来。
他记得最后见她时,她一脸冷漠和疏离,仿佛那天是他们决绝的日子,而他百口莫辨,只能心痛得离开。他发誓了,一定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一定要改变自己在她心里的印象。
至今他都忘不了那天她冰冷的眼神,当时的他几乎不敢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