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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左耳-第3部分

小说: 左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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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骂她。”尤他过来给我解围。

姨妈调转了枪口:“我还要骂你呢,你也是,好好的跟人家打什么架,就要高考了,要是挨了处分,我看你怎么办!”

我一抬头,就看到了吧啦,吧啦今天一点儿也没有化妆,她穿了一件很简单的衣服。站在前面,用一种说不清的眼光看着我。

我们一行人经过她的身旁,我不敢跟她打招呼,就在我恨死我自己的懦弱的时候,吧啦却喊我了,她没有喊我小耳朵,而是说:“李珥,你等一下。”

所有的人都站住了,警觉地看着她。

“事情我都知道了。”吧啦说,“我是来替你做证的,证明那些事情都跟你无关!有什么事,都算到我吧啦头上。”

“你滚一边去!”尤他恶狠狠地说。

“我就走。”吧啦冷冷地说,“只要李珥没事。”

“她不会有事的,你离她远点,她什么事都没有!”

“尤他!”我大声地喊,“你不许这样跟吧啦说话!”

“为什么!”尤他说,“难道她害你害得还不够惨?”

“因为吧啦是我的朋友!”我说,“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准你这么说她!绝不允许!”

尤他气得后退了好几步,妈妈和姨妈都张大了嘴巴。世界静止了,我又听不见任何的声音了,只看到吧啦,看到吧啦裂开嘴笑了。她的脸上焕发出一种炫目的光彩。她看着我,眼睛里的光亮明明白白。

然后,我听到她轻声说:“小耳朵,我真的没有看错人呐。”

木子耳3

这一年的春天,阳光好像特别的明媚。柔和的金色从绿色的树叶上流淌下来,花开无声。周一是我最不喜欢的一天,还没有休整好,所有的忙碌又要起头,特没劲。那天,我做完课间操,我独自穿过操场想到小卖部去买速溶咖啡,一个陌生的男生挡住了我的去路。他有些慌张地问我:“你是不是李珥?”

“是。”我说。

“请你接一个电话。”他把手从裤袋里掏出来,手里捏着的是一个小灵通。

“谁的电话?”我说。

“你接吧。”男生把电话一下子塞到我手里,“打通了,你快接!”

我有些迟疑地把电话拿到耳边,然后,我就听到了吧啦的喘息声,只是喘息声,但我敢肯定,就是她。

我失声叫出来:“吧啦!”

“小耳朵,是你吗?”

“是我,吧啦。”我的心感到一种强大的莫名的不安,我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

“真好。找到你了。”吧啦哑着嗓子说,“我一定要跟你说声谢谢,谢谢你,谢谢你把雨伞借给我,谢谢你上一次救了我,谢谢你替我擦药,谢谢你当众承认你是我的朋友,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地谢谢你……”

吧啦的声音越来越弱,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耳朵又出了问题,就在我惊慌失措的时候,电话断了,那边传来的是无情的嘟嘟声。

男生把手伸过来,抢走了小灵通,转身就跑。

我终于反应过来,跟着就追了上去。我跑不过那个男生,只能眼见着他进了高三(1)的教室。但我毫不迟疑地跟着他跑了过去,上课的预备铃已经响起了,他们班所有的同学都开始蜂涌而进教室,他们的数学老师已经拿着教案站在门口。

我也站在门口。

有个多事的女生隔着窗户问我:“你找谁?”

我不说话,我的眼睛正在满教室地寻找那个男生的时候,一张纸条从里面传了出来,上面写着:吧啦在医院里,她出事了。

吧啦吧啦1

我是一个坏女生,我想,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是这样的。

他们说我一出生起可恶极了,一直哭了三天三夜,从早到晚,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好像是以此来表达对来到这个世界的最大的抗议。

我当然不记得刚刚出生的时候的那些事,事实上是,我有很多的事情都不记得了,我总

是擅长忘记。我刚进职校的那一天,学校要我们填一个表,上面有一项就是:特长。我在上面填上两个大大龙飞凤舞的字:忘记。

那个老师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然后她咬着牙说:难道你不知道“特长”是什么意思吗?我咬着笔杆装出一副白痴的样子来看着她,她摇摇头走开了。

我把笔从嘴里拿出来,哈哈大笑。

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男生猛地跳到我面前来,他真的很高,挡住了我面前所有的阳光,这让我非常的不爽。他盯着我的脸问我:你就是传说中那个黎吧啦?

我坐到桌上去,摇着双腿捏着嗓子说:“俺并不知道俺这么有名哩。”

“我叫黑人。”他昂着头宣布,“从我知道你要到我们学校来读书起我就打算追你了。”

周末的晚上黑人要挑天中的篮球队队长,这事他们闹腾了好多天了,他们嫉妒天中那些天之骄子们,不干赢人家绝不罢休的样子。才早晨10点,我还睡着黑人就打我的手机,整个枕头震动个不停,我按了扬声器,像举着只喇叭,听他在电话那头很兴奋地叫:“老婆你来看吧,看我怎么把他们扳倒。”

技校的篮球场地破旧不堪,但是那有一盏白炽灯,有点类似那种手提的马灯,吊在篮框的顶端,风吹过来灯光就一摇一晃,显得很有感觉。但是这里没有人会管你,所以每个假期里,都有好多的孩子来这里打夜球。

我走到篮球场边缘的地方停住。他们没人注意我。黑人是个光脑袋,他喜欢穿黑颜色的无袖T恤戴洁白的象牙耳圈,肌肉发达,我进校后不久就听说过我校有两个怀孕的女生为了要嫁他而在学校动手的传闻。不过我不介意,因为我绝对不会为他怀上一个孩子,我想想黑人的姨父那天那背时的样子就想笑,上天都帮我,不是吗?

见我到场,黑人显得有些莫名的兴奋,他很绅士地吻了我的手背,抽风般地说:“谢谢夫人的光临。”

我真想在他的肚子上狠狠地踹上一脚。他继续抽风般地对他身后的人说:“照顾好嫂子,去端个凳子来!”我这才看清他的身后站着两个黄头发的小孩子,单眼皮,嘴巴耷拉着,稚气未脱的傻样。领命而去,跑的速度之快,仿佛被人追杀。

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于是转开了我的脸,就这样,我看到对面有个男生靠着篮球架站着。他戴着一顶帽子,帽檐压得很低,我因此看不清楚他的脸。可是知道他在嚼着口香糖,腮部一动一动的。

我站的地方其实离他们并不远。黑人把手上的篮球利落地抛给他,然后他说开始吧。

他接住,开始运球。左手腾出来把帽子摘掉,帽子飞出,落在我的脚下。

就在他抬头的一刹那,我看到微弱的白炽灯光下,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很久以后,我不断回忆起那一个瞬间,回忆起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怎样忽而像盛满了水的容器,又忽而将它们全部倾倒出来,所谓的天翻地覆,大抵如此吧。

我平时对这种体育比赛最没有兴趣,但是那一天,我老老实实地坐在一把硬凳子上看完了整场比赛。

这场比赛的结果是1对3的对决,黑人他们居然输了。最后黑人抹了一把汗,高声说:“TMD老子服了,张漾你有种,天中就数你是个男人。”

我看到那个被唤作张漾的男生开始慢吞吞地收拾自己的包,背上之后他绕到我的面前。他没有打量我的花裙子和绿眼影——他好像一眼都没有看我,只是弯下腰,把他的帽子捡起来重新反戴在头上,就这么一言不发地走了。

如你所料,我跟着张漾走了。出了学校的门,我就索性脱了鞋子。这样他就不会听到我的脚步声了。他在离我150米左右的前方,有点远,不过我还是可以跟得上。我也不知道我的动机,只是特别想知道他去哪,小白杨,多可爱的男孩子。我的心里滋生着一股奇怪的柔软,和着脚底的疼痛,让我精神。

我左手提着鞋,右手提着宽阔的裙摆,在静谧的夜色里踮着脚尖跟踪着一个从没见过的男生。幸亏他走的路线一直人烟稀少,否则会有多少人盯着我好奇地看呢?我不知道,事实上那一刻,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是觉得我就愿意这样追着方向走去。

事实上,那一天我的跟踪行动并没有取得成功。不过才转绕了几个弯子,我就再也找不到张漾的影子了。我有些泄气地在路边蹲下,穿上鞋子,揉揉我发痛的双足。正思考着接下来该干点什么的时候,有人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我听到一个非常好听的男声在问我:“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转头,看到张漾。

“嘿!”我跳起来,“原来你在这里!”

“你是黎吧啦。”他说,“我认得你。”

“呼!”我得意地抓抓我的卷发说,“是不是因为我很漂亮,所以你记忆深刻?”

他看了我一眼,也许是在考查我是不是真的漂亮,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表态,而是说,“这条路上有很多碎玻璃,你把鞋子脱了走路会很危险!”

我真怀疑他脑袋后面是不是长了眼睛。他真的,真的是太帅了,太不一般了,这简直让我身不由已。

我把一根食指含到嘴里,轻轻地咬了一下,以确定这不是梦境。

“回家吧,不早了。”他说完,笑了一下,转身大步地走掉了

吧啦吧啦2

第二次见到张漾,是在拉面馆。

我最喜欢去立天高中附近的拉面馆,那里的面条很合我的胃口。我刚进去就看到了他,他坐在靠近街边窗口的那个双人位置上。他的对面还坐着一个小小的女孩子,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白色的棉T恤,上面印着一排小娃娃。他们的样子一看就是情侣,但他们却费劲儿地装出一副彼此毫无关系的样子来,我忽然有些想笑,于是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烟盒,用店里

的火柴给自己点了一根红双喜。

我哗地笑了起来。

“嘿嘿!”我恶作剧地冲他喊,并且伸出了手臂,晃着手中的烟说:“嘿嘿嘿,小白杨,你好。”

张漾站起身来就走。女生也站起身来跟着他。我发现张漾在柜台的时候付掉了两个人的面条钱,女生乖乖地走在他前面,走出面馆的那一刻,张漾的手轻轻在女生的背上拍了一下,女生回头,他冲她微笑,一脸的宠爱。

你要相信,那一刻我的心里,真的是一点嫉妒都没有。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嫉妒。如你所料的那样,我把他当作为我定做的礼物,无论别人如何赞叹热爱,他是我的。

我势在必得。

亲爱的小白杨,你是我的。

我跟老板娘要了纸和笔,趴在桌上飞快地写下我的电话号码,然后,我冲了出去。我看到张漾的背影,他已经快要进入校门了,我飞速地拦住他,把纸条塞到他的手里,他伸手接住了,不露痕迹地走开。

看来,他是个比我还要狡猾的狐狸。

张漾的手机短信是在三天后发来的,那时候我正跟黑人在一家网吧玩“仙境”,我的手机响起了短信的提示音。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短信的内容是:我在拉面馆。

我差不多是从座位上跳了起来,然后我对黑人说:“我有事,要走了。”

我出了网吧,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拉面馆。

我跑到面馆的门口,就看到张漾站起身来,朝着外面走去。我立即心领神会地跟着他。他走到了面馆一侧的小路,那条路非常难走,两边都在建房子,基本上是无人经过。就这样,我跟着他走了差不多有两百多米远,他在一个阴暗的角落停住了,那里有一堵墙,他靠着那堵墙,点燃了一根烟。

我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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