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了,是你 (军旅已完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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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搞得过于亲近,单纯做朋友就行了。
当然了,还有最后一点,她这屋子实在是见不得人啊!特别是不能被一个严谨的,每天都要“整理内务”的职业军人看见!
搞艺术的人,特别是跟绘画设计相关的,大多数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散漫、随性和不拘小节。体现在生活中,就是很多人都不怎么会收拾屋子,例如,林珑家里的陈设摆件、书柜里的书等物品,就很少会有规规矩矩、有条不紊、一丝不乱放置的。
一来是放置得太过整齐,那就没有艺术的美感了,二来则是,像林珑这种有点随性的人,总有些丢三落四,在客厅看书,会随手将书往茶几上堆;在书房画画,那一大盒彩色铅笔、马克笔,也就随意的散落在书桌上;玄关处随意摆放着好几双鞋;而厕所的大篮子里,还堆着几件待洗的衣服……
虽然吧,跟别的完全不收拾屋子的艺术系同学相比,林珑也不算太糟糕,但是,那个龙泉……估计是茶几上堆着超过三、四件东西就会看不顺眼吧?连走路的步伐都几乎每一步完全一致的人,那得多刻板严谨啊!当兵当久了的,对待生活物品好像都有点一丝不苟不杂不乱的癖好。
林珑望天翻了个白眼,确实得维持一下淑女形象,不能破环了人家的美化幻想,就算只是当普通朋友,那也得是印象很好的朋友。
说起来,其实这个龙泉算是她遇到的相亲对象中条件最好最合适的一位,家境、性格、学历都很不错,兴趣爱好也和自己很投契,这还是林珑第一次遇到同样喜欢民乐甚至能跟自己合奏的相亲对象,可惜,就是他那职业,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不敢想象,若是嫁了这么一个随时会执行特殊任务的军人,自己会是多么的孤独寂寞,甚至可能会时刻提心吊胆、惊恐难安……
唉,他怎么就不能是个军区大院里坐办公室的呢?!要工作没那么危险和忙碌,自己小小的倒追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条件很好,聊天的感觉也不错,可惜就是职业不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呐。
林珑在惋惜之中,花了一个多小时把琵琶和古筝都弹了一小会,然后盖好琴,进了卧室,从梳妆台抽屉里取出一个掐丝珐琅的小首饰盒子,再次叹息一声躺靠在了床上。
盒子渐渐开启,里面,静静的躺着一颗指头大小的黄铜纽扣,因为经常被她摩挲,那扣子已经有些陈旧磨损,只是扣子上的“八一”二字,依然模糊可辨。
遇到同样脸上有个小酒窝的军人龙泉,林珑自然再次想到了她的那个不知姓名的初恋情人。
临近十四岁的那年暑期,林珑在书摊上买到了新出的一本《火王》漫画,于是一面走在街上,一面看书尝鲜,她压根就没留意脚下的路,自然更没留意天上落下来的东西。
那是一个建筑工地,一辆起重机正在吊运盖房子要用的预制板,由于捆扎得不牢实,最面上的一块滑落了下来,直接就往林珑小朋友的头上砸去!
无数路人在惊呼大吼,但事件的中心人物却沉浸在漫画情节中完全没有丝毫的反应,直到有一个人从后面冲过来拖了林珑一把,在将她搂到自己怀中的同时,还用力踹了预制板一脚,让它向反方向倒过去,当那水泥石板轰然砸落时,小姑娘这才被巨响惊吓得扔掉手中的书本。
然后,林珑有点呆呆的望着那块激起大片尘土的水泥板,好几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差点被砸。
“你脚流血了。”她听到有个男人在自己耳边说话,这才低头看了看穿着凉鞋的脚,哦,真的在流血,但是,一点都不痛啊?
再然后,那个救林珑的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飞奔着跑向附近的一家医院,她听到那人在说:“小妹妹,不要害怕,我看见了,不是动脉,不是脚掌,就只是大拇指在出血,不严重。”
其实,一直到这时候,林珑还云里雾里的仿佛是在做梦,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得太快,脚也一点不痛,应该说是没有知觉了,所以完全不具真实感。
一直到看见医院大门时,她才觉得左脚开始有一点点麻麻的涨涨的感觉,那男人抱着她冲进了急诊室,在要将她放下时,才发现自己胸前的纽扣缠在了小姑娘的头发上,他果断的一把就将扣子扯了下来,然后将她安顿在椅子上坐好。
当医生走过来,开始用酒精清洗林珑的左脚时,尖锐的痛楚才猛然从脚趾传递到她的大脑,林珑这才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差点被砸死!自己的脚被挂到或砸到了!脚趾在拼命的叫嚣,好痛,好痛!
“啊——!”她惨叫一声,下意识的就想缩腿,抱她过来的男人赶紧协助护士压住她,用力抓着她的脚踝和膝部,不让乱动。
泪水哗哗的从那张惨白的小脸上滚了下来,止不住的流淌,她却咬着牙,只轻声的哼哼着,没有放声大哭,只觉得四周都是陌生人,大家都在帮她,要哭起来会很丢脸。
然后,林珑听到医生很遗憾的说:“哎,指甲没了,齐根被拔掉了,你看,一点点根都没了,以后长不出了诶!小姑娘,将来不能再穿露趾凉鞋了哦。”
……
林珑靠在床上埋头看了看自己那涂着珍珠色指甲油的光洁左脚,谁说不能穿凉鞋的啊?尽管花了将近两年时间,但是,这倒霉催的脚指甲还是慢慢长出来了!
记得第一次发现大拇指出现了一小段新指甲时,自己高兴得就像捡了几十万似的,然后每天都在关注指甲的生长情况,就像在期待花种子快快发芽。
现在嘛,基本上就是正常的了,只比右脚拇指指甲小一点点,摸起来不是那么光滑,可是远看起来看起来绝对没问题,穿凉鞋,米问题!
脚指甲的遗憾是没了,可是那个救命恩人没找到的遗憾却一直在困扰着林珑,遗憾了足足12年……
“小红牌兵哥哥,你究竟在哪儿呢?”望着那只扣子,她有些无奈的瘪了瘪嘴。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下)
夜里将近十一点,当龙泉磨蹭得不能再磨蹭终于回到家时,却发现不仅父母没去休息,连哥哥和嫂子都一同坐在客厅沙发上等着自己,以至于他一进门就被四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简直跟三堂会审没什么区别。
此时,他非常庆幸自己在半路上把林珑给选的衣服换了下来,重新变回了出门时的那一套,不然被嫂子看见了,自己肯定会有些过意不去。
至于那四双探照灯似的目光,在受训时连被俘审讯训练都熬过了的龙泉,自然不会惧怕这种场面,直接四平八稳的坐到了专门给他留着的单人沙发上,然后淡定的告诉家人:“别期待了,都没成功。”
“为什么啊?!”龙妈妈感觉自己很受伤,问道,“那这一位政治老师又是哪儿不合适?”
龙泉斟酌着回答:“没有为什么,就是谈不拢,感觉有点无趣。”他之前答应了既要自己出面表示不满意那女孩,又不能贬低得太厉害,想来,这么应付应该没什么问题。
确认了五次相亲全失败,龙妈妈也不骂龙泉了,只是略带同情的安慰着说天涯何处无芳草,适合他的好姑娘总会有的。
“妈,我就是根草,要找的是花。”龙泉一本正经的回答,噎得龙妈妈差点又想敲他脑袋。
嫂嫂则很是疑惑的插嘴道:“小弟,那相亲之后,大晚上的你一个人在外面逛?”她觉得小弟不是那种会一个人无目标闲逛几小时的人,原本就不喜欢逛街,而且难得的一次小假期,若是没事做了肯定得回家陪父母。
“我遇到了第一场相亲认识的那个女孩,跟她一起吃了晚饭。”
龙泉下半截话都还没来得及说,龙妈妈就惊讶道:“就是那个长得还不错的无业游民?你真喜欢上她了?!”
“她不是无业游民,是个古筝老师,还是本市业内小有名气的那种,”龙泉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想帮林珑辩解一下,又继续说道,“我晚上去看她教学生了,听她弹琵琶,还吹箫跟她的古筝合奏了一曲《沧海一声笑》,她家境不差,长辈有很多在文艺界工作。”
听他这么一说,在座的也都不是蠢人,自然明白龙泉就算没直接喜欢上那女孩,也是相当有好感的,都已经琴箫合奏了呀!按电影小说里的描写来看,那都已经是知音和至交的高级别了!
龙妈妈犹豫道:“文艺界的好像都有些随性,崇尚自由,跟我们家的家风有点不搭调啊……”
父亲龙正华却拍了拍妻子的手,阻止她继续说下去,只是正色道:“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们都支持。”
“是啊,是啊,我们都无条件支持!”哥哥刘田赞同的点头,又问道:“要准备新房吗?我前两年囤的金沙那边的房子周边配套都齐备了,也增值了不少,你随便选,哥哥带装修家电一起送啊!”
“哥,你想多了,”龙泉觉得自己简直快头疼了,这发散性思维也跳跃得太快了吧?从吃饭就变喜欢,喜欢直接跳到结婚,他有些无力的说道,“我只是跟她一起吃了饭,然后聊了聊,仅此而已,不会再有后续。”
是的,仅此而已。
他记得自己偷看到的林珑那句话“只是相亲对象的话,没必要一头热的把自己圈进去”,那姑娘不满意自己的身高以及职业,身高这问题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职业……
龙泉很清楚,他不可能只为了一个结婚就放弃自己为之奋斗了10余年的选择;不可能为了一个似乎有点喜欢的女孩就抛弃自己队里的兄弟,最亲爱的战友。
不放弃,不抛弃。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所以,他只会将那一份只冒出了一点小苗苗的“喜欢”给强压下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信念,不抛弃不放弃他不能背弃的同伴和事业。
若龙泉现在已经上了年龄和级别退出一线部队,当了坐办公室的头头,那么,他就不会担心自己朝不保夕的会耽误人家姑娘的青春,会让人守活寡或真的守寡;不过,要真上了四十离开一线,那也不可能再去追求这么朵鲜花似的姑娘。
所以,这根本就是完全无解的命题。
通常,有一种喜欢,是一定要得到的,是不惜一切代价都想拥有;而还有一种喜欢,就是由着自己喜欢,不一定要得到,只需要在一旁看着,欣赏着就行。
龙泉觉得自己就是后一种状态,他喜欢林珑的那种心思,更多的就是一种欣赏,看着她360度改变造型,看着她或斯文、优雅或正义、豪迈或洒脱不羁……他就觉得这女孩很有意思,觉得怎么看都像看不够一样。
只是看着,却没办法也没能力,将她拥有、收藏。
罢了,还是好好想想怎么回队里去操那帮烂南瓜吧!哦,不,或许,这一次可以把受训的新丁叫做“青苹果”?
人生,何处不相逢(上)
黄昏时,龙泉扛着两个大纸箱子风尘仆仆的赶回了小县城的军分区招待所,然后开着他前几天扔那的小吉普,颠颠簸簸的回了山坳里的基地。
此刻的山林,正是月朗星稀,空气清新,原本是个很适合赏夜景的好时节,这位少校同志却目不斜视行色匆匆,在迅速上交了拆分开的手机后,他‘砰’的一声冲进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