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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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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妃敏锐地发现了身旁少女的面色不太对劲。询问了夜青,但夜青好像沉浸在痛苦之中,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在说些什么。宜妃认为这也许是夜青的病还没有好全,今天出来又感了风寒,遂急急忙忙地叫太监请御医过来。

    正在她下命的时候,夜青一把握住她的手。

    “怎么了,夜青?身体还好吗?额娘马上叫人把御医请过来。”

    夜青抬头,露出笑容,那抹笑虽然虚弱,但漆黑的眸子里面闪着微弱的光。柳眉微蹙,这使她原本就盛极的容颜更添一抹楚楚可怜之感,让同样身为女人的她也有短暂的失神。

    一瞬间里,宜妃觉得,这个人的模样的确是她一手养大的女儿——夜青的样子,神态举止……却像是另外一个人。

    但在下一秒中,即使是谨慎如宜妃,也打消了这个念头。

    怎么可能呢?夜青自从生病起,就有人一日不断地守在她的身边。别说是一般人家里面不可能了,这里可是皇城,这里可是紫禁城里面啊!宫里戒备这么森严,是哪里有机会偷换了她的女儿?又是去哪里找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儿呢?

    最让她觉得不可能的是,换了个人,又有什么利益可得呢?诚然,夜青是陛下亲自册封的和靖公主,但这孩子性子生来就谨慎小心,从来就是深居简出的。这样做压根就是吃力不讨好!

    这么一想,宜妃刚刚吊起来的心就落了下去,看来她最近是为这婚事操多了心,脑袋里面竟然冒出了那种不知所云的念头。

    虽然宜妃的心思转的很快,面上也还是担心的表情,但刚刚突然想到什么的短暂的表情凝结,被褒姒尽收眼底。

    刚刚得到记忆的褒姒,凭着记忆中对宜妃的了解,和一种妖精的第六感,觉得宜妃刚才一定有某一刹那是怀疑了她的。

    但这时候去提这件事情,完全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反正她现在也得到了夜青的记忆,只要照着那个样本好好的演下去,就没有人可以识破。

    人类不是妖精,这种超自然的事情,有的时候会被人类本能地排除可能。

    毕竟那已经超过了他们的认知了。

    她主动安抚道:“额娘,我没事的,可能是好久没有出来透透气,所以偶感不适吧。”

    迎着宜妃不太相信她单方面说辞的眼神,褒姒再三保证自己那副病怏怏的身体没有事,才打消了宜妃现在命人把御医请过来的念头。

    母女两人闲话了两句家常,话题又再次回到了夜青为什么不愿意嫁给皓祯的问题上,以至于还郁郁寡欢,以至于病倒了。

    在闲话家常的时候,褒姒就在夜青的脑袋里面搜寻了答案。很简单,已到及笄之年的夜青,也是算是个大姑娘了。而韶华正好的少女们,通常都有个芳心暗许的对象。

    虽然褒姒看这段记忆就像在看戏,而且还是那种无数不撒天雷的狗血戏,不过她当然是会帮夜青保守‘秘密’。因为她喜欢的从名分上来说,是她的皇兄——十三阿哥。

    两人只在宴会上打过几次照面,她再站在十三阿哥面前,说不定别人都不记得她是谁。但是前年的木兰围猎,康熙帝带上了几名格格阿哥同行,恰巧夜青也是其中一员,没出过宫门的夜青高兴极了,却怎料,一颗少女心就这么沦陷到了潇洒不羁颇有魏晋之风的十三阿哥胤祥身上了。

    少女的暗恋总是纯洁美好的,嗤笑的话可是会被驴踢。

    就褒姒来看,这没有任何问题,不就是皇兄嘛。喜欢的就算是天地伏羲也要用尽手段拿下来。况且撇开妖精们的妄言,夜青也只是康熙帝的义女,嫁给皇子之一……也不是不可能。

    但这些话是不能同宜妃说的。

    为何?

    宜妃有两子,分别是五阿哥和九阿哥。五阿哥况且不提,九阿哥可是八爷党那一派的。他那个冲动的个性,若是知道了自己名义的妹妹嫁给了老四那边的人,还愁宫里不会被他闹个天翻地覆?

    九阿哥也只是她名义上的兄长,退一万步,也就暂且不提了吧。八爷党一派,自然以八阿哥胤禩为首。八爷的母亲良妃身子骨不好,若八爷以后能登基,而良妃仙逝了的话,似乎打算尊九阿哥的母亲也就是宜妃为太后。

    给夜青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同她额娘说。喜欢的人嫁不得,终日郁郁寡欢,终于在得知额娘要给她选额驸的时候达到了爆发点。

    一病不起。

    啊,当然从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一病不起了。因为起来的是她,褒姒嘛。

    褒姒在骊宫里的经验颇多,瞬间就结合了一向在宫中行事谨慎的宜妃的喜好,编出了另外一套说辞


夜青之见

   早饭过后,丫鬟们就把茶上上来了。初秋季节,天气颇凉,红茶暖胃,搭配一点干花,更有美容养颜的功效。甜点桂花糕、八宝糕、糖霜桃肉、盐津葡萄和时令水果,酸甜搭配,干鲜皆有。即使是在早饭以后,也令人不禁食指大动。

    褒姒轻抿一口茶,茶香顿时在口中四溢。她把那套说辞缓缓道来:“额娘,几乎每年,皇阿玛都会举办围猎或者塞外之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咱们满人尚武。硕亲王府的皓祯贝勒很有名,听人说,他也是不但善于骑射,还精通文墨,真可谓是文武双全。”

    “皓祯贝勒最出名出的很早,当年十二岁第一次围猎便猎到白狐,最后割毛放狐的事情在京城里已成美誉。这件是事情,女儿若是不知道,那就是孤陋寡闻了。”

    宜妃点点头,皓祯贝勒的出身不说,她亲自见过那孩子,长相英俊器宇轩昂,和八旗里整日吃喝玩乐的子弟们截然不同,是个能成才的好苗子。只不过……

    “只不过……呵,女儿就直言了,望额娘也不要怪罪女儿。”褒姒说话的声音温温的,嘴角边还噙着一抹浅笑,目光微微往下。这副模样看上去姿态谦逊,而语气却不显懦弱。说得话也条理井然相当得体,很有自己的主见。

    宜妃心理面很高兴。她自康熙十三年入宫,一直很得圣宠,这不光靠的是容貌——宫里面貌美的女人多了去了,她很有自知之明,自己不是最美的那一个。她出生在郭络罗家,很得阿玛和额娘的宠爱,并不像其他女儿家一样养在深闺之中,只学针线活。她从小就饱读诗书,小时候自负不输男子,但长大之后终于明白,女儿家还是得嫁人的。

    但在这后宫之中,多亏了儿时的那段时光,虽然她谨言慎行,不过有自己独到见解的时候,她可是不会噎着藏着的。

    也正是这一点,让她与众不同了起来。

    而她悉心培养的女儿,模样水灵秀美不说,就连说话做事,甚至思考方式都颇得她的真传,这让她怎么不高兴?

    “但说无妨。”她示意褒姒继续说下去。

    褒姒察言观色的能力也是极好的,虽然宜妃喜怒并不外露,可眼中的赞许她看的清清楚楚。褒姒面上不动声色,心里笑了笑,继续说下去:“围猎就是围猎,打到了猎物还放走了,这行为难道还算不伦不类吗?我觉得小时候就养成的性格长大很难改变,皓祯贝勒小时放走了白狐,长大之后若关押了犯人,看人家可怜,难不成还能放了?”

    冷冷一哼:“看着可怜心生怜悯就放了,后来皓祯贝勒那么多次围猎,怎么没见他放了动物?可见他也是个看外表下菜的主儿!如此绵软如女人的性格,女儿真的可以依靠吗?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就是要果断决绝,善良是一方面,但身为八旗子弟的行为举止更要看场合。女儿只怕他这性格会吃大亏。”

    “女儿,女儿……”说到这里褒姒双眸带泪,刚刚由于严厉言语所带来的强硬形象,霎时间冲淡了。这欲哭不哭的模样,瞬间让宜妃的母性爆棚了,她继续道:“女儿也只是想为将来多打算一点,这私心,也不求一心为我想的额娘见谅,只希望您不怪罪我就好了。”

    宜妃叹息一声,安慰道:“青儿,你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不过那些话我们娘俩说就行了,说出去可是会得罪人的。这一点额娘也考虑过,只不过思量着存有善心的男人,也是个好的。”

    她轻抿一口茶,接着说:“当然,这件事情也不急,你不喜欢……那也就罢了吧。”

    皓祯的话题说到这里也就够了,娘俩个都是明白人,而且宜妃对夜青很宠爱,既然夜青都把理由摆出来了,也不会有中途变卦非要逼婚。于是两人很自然地把话题转到了其他的上面。

    前段时间,回疆进了一批贡品,一部分进了国库,还有一些,皇上就赏给了嫔妃们。宜妃得了几件,她命丫鬟把其中一件血玉石制作的耳坠拿了出来。

    盒子被人托上来,宜妃打开盖儿,那血玉石的耳坠就轻轻地托在黑色的绒布上。洁白的菱形玉石上有丝丝血纹渗透,银皮被雕成蛇的模样,一路蔓延向上缠绕着玉石。蛇口大张,獠牙叼着玉石顶端,顺着蛇头上,便是耳坠的吊钩。

    褒姒一看就移不开眼,这耳坠虽然不大,但血玉石本身就难得,而且设计独到做工精巧,浑然一体,实乃上品。

    她是一只活了很久的狐狸精,什么稀奇玩意没见过。但身为一名爱美并且有向美之心的女性,褒姒对这种精致难得的小东西很是喜爱。

    宜妃笑着拿起来:“来,青儿,额娘帮你戴上。”她一边带一边还絮叨着:“昨儿个我看见这东西,就觉得一定很适合你了。”

    最后那副耳坠自然是送给褒姒了。命丫鬟收好,回去的路上褒姒觉得这一两天的阴霾情绪瞬间被驱散了。在私下里一直冷着面的褒姒,难得地扬起了嘴角。

    好心情一直持续到了回房间里。她一回去就看见了甲先生正优哉游哉吃着水果拿着一本《本草纲目》看得起劲。见褒姒回来,瓮声瓮气地说:“如—何—?”

    (你笑得那么惊悚干嘛把老人家的心脏吓出病了那就是罪过,话说你是被那只死肥鸟忽悠傻了吧?)

    心理攻击久了就会失效,这是真理。褒姒仍然笑得,呃……惊悚地给自己倒了杯茶水:“安全过关,你太小瞧……”

    就在瞧字才说到一半,门被一阵风吹,不是刮开了。褒姒的‘太小瞧我了’给硬生生憋了回去。正在一狐一龟(其实只有一狐,甲先生才不担心他可以缩进去!)拿出备战状态防备地看着门口的时候,只见一只金光闪闪的大鸟俯冲下来:“闪开闪开!”

    褒姒觉得好心情什么的,那就像是天边的浮云,一吹就散。

    那只麻烦得要死的凤凰,是怎么又出现了!


精卫填海

古人云,凤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非清泉不饮。山海经啊诗经啊史记啊里面关于凤凰形状美好,品格高洁的描述更是数不胜数。一个没有注意,就被那只该死的老鸟给鸠占鹊巢了,褒姒不可谓不心烦牙痒,她活了这么久还真想尝尝凤凰的肉是个什么滋味。

    虽然这里是皇宫,但如此高?洁'请重读'的凤凰,哪里看得上人间俗物?再说了,这里哪里有什么梧桐,哪里有什么竹实,别说竹实了,她这院子里面连片竹叶都没有。还有那劳什子的清泉,一潭子死水倒是有,她不介意把那只鸟扔进去泡到烂。

    刚刚凤凰“刮”下来那会儿,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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