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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入世带来的……-第33部分

小说: 入世带来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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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蛔葜と灰准鄹窨钜话愠浦础翰佟蛔萏蹩睿拦ㄉ系姆础翰佟蛔萏蹩钪饕�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9条。

    第九要『操』纵证券价格之禁止

    一、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利用邮政或州际通商之工具或媒介,或全国『性』证券交易之设备,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之会员,为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

    (一)意图使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登记之有价证券,产生不真实或足以令人误解其买卖达于活络状态,或对于该有价证券市场产生同样误解情形,而为下列行为之一者:

    1完成交易而不移转该有价证券之真实所有权者。

    2购买或委托购买某种有价证券,明知同一人或他人于同时以同数量同价格出售,或委托出售同一有价证券者。

    3出售或委托出售某种价证券,明知同一人或他人于同时以同数量同价格购买,或委托购买同一有价证券者。

    (二)单独或共同与他人对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登记之有价证券,作连续交易,以造成该有价证券交易知络之表象,或抬高或压低其价格,以遂其诱使他人购买或出售该有价证券之目的者。

    (三)证券自营商或证券经纪商或他人,买卖或委托买卖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登记之有价证券,为诱使他人买卖该证券,透过通常业务关系散布流言,以某人或某数人在市场上之行为,足以影响该项证券价格之涨跌,而达成其企图该证券价格上升或下降之目的者。

    (四)证券自营商或证券经纪商或他人,买卖或委托买卖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登记之有价证券,为诱使他人买卖该有价证券而对事实真象作虚伪不实或足以令人误解之陈述,且行为人明知或确信其陈述为虚伪不实或足以令人误解者。

    (五)证券自营商或证券经纪商或他人,买卖或委托买卖在全国『性』证券交易登记之有价证券,为诱使他人买卖该有价证券,自该证券自营商或证券经纪商或他人处接受报酬而散布流言,以某人或某数人在市场上之行为,足以影响该项证券价格之涨跌,而达成其企图该证券价格上升或下降之目的者。

    状况决定。证券交易市场将各方投资人的买卖委托汇集一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地蚝撮合成交,交易价格的决定是由于市场的供需关系,而非人为的『操』纵。而『操』纵证券价格则是以人为的因素影响价格,或者以非法手段抬高股价,或者以非法手段稳定股价,或者以非法手段压低股价,达到其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失的目的。影响证券供求关系以及证券价格的因素可以分为两类: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宏观因素指对整个证券市场的证券供求关系和证券价格都会构成影响的因素,诸如国家利率政策、通货膨胀、国际收支、进出口顺差逆差水平、国内国际政局、战争等经济『性』因素和政治『性』因素,宏观因素的客观『性』较强,『操』纵者不易施加影响,但也可通过散布政治战争谣言造成股市混『乱』以达其目的,前述之rex v。berenger一案即著其例。微观因素是指对某一种或某几种证券供求关系和证券价格构成影响的因素,这是『操』纵者『操』纵证券价格得以借助的主要因素,具体包括证券交易量和交易额的变化、企业兼并、大户投资动向等因素,微观因素的客观『性』较弱,易被『操』纵者影响和利用,例如若拉高某种证券价格,『操』纵者便可集中资金优势,人为加大该证券的交易量和交易额,致使该种证券价格上涨,而某种证券交易量和交易额的增大、交易价格的上涨往往意味着该种证券收益率看好,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支配下,其他投资者会纷纷入市,造成该种证券价格一再上扬,此时『操』纵者就可乘机将证券脱手抛售,赚取其中差价利润,而随着『操』纵者的抛售,其他投资者在〃看跌〃的心理支配下亦会纷纷抛售,造成股价一再下挫,以高价位入市者则会损失惨重。借助供求关系,『操』纵者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实现对某一证券价格的『操』纵:一是投入大量资金,直接参与意图『操』纵的那种证券的交易,通过改变该证券的交易量和交易额造成供求关系改变的假象,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直接目的;二是利用投资者追逐利润差价的心理,歪曲事实、散布谣言,造成供求关系的假象,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直接目的。通过人为影响供求关系,制造供求关系的假象,『操』纵证券价格以达其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失的目的,其结果必然损害证券市场的公正『性』。如果关于证券交易有不公正的行为,使证券市场成为诈欺、人为的市场,则不仅参与证券交易之个个投资人利益将受侵害,亦将损及一般投资人对证券市场的信赖,使正当的投资人远离证券市场,则证券市场提供企业筹措资金场所、进而发展国民经济的功能将无从发挥。各国之所以绝对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其原因正在于此,我国《证券法》第71条亦作规定: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一)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移转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操』纵行为所追求的直接结果主要有三:一是以非法手段抬高股价,二是以非法手段稳定股价,三是以非法手段压低股价。在这三者当中,抬高或压低股价都比较常见。例如,在兼并与反兼并,收购与反收购的对峙中,对兼并方而言,被兼并公司的股价自然是越低越好;而对被兼并方而言,为了制止兼并,本公司股价自然是越高越好。如果被兼并方为了反兼并,采取洗售、连续买卖、制造谣言等手段制造虚假繁荣,抬高本公司股价,以此造成兼并方的障碍,就构成『操』纵市场的行为,表现为人为抬高股价。如果兼并方想以较少的代价实现兼并目的,采取散布谣言等手段,压低被兼并方的股价,同样构成『操』纵市场,表现为人为压低股价。

    在证券市场中,违背价值规律和自由竞争原则,出于某种个人利益的需要,人为地稳定某种股价,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例如,一家从事化工、电子以及火箭的研究、发展及生产的大公司总裁,以个人拥有的价值1000万美元的股票作为获得400万美元贷款的附属抵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有价证券可以作为抵押物获得抵押货款。有价证券在抵押期间,如有到期的收益,由银行与借款人共同办理,一般用来偿还货款。由于这笔货款的抵押物为有价证券,其价值是随时可变的,所以用于抵押的股票价值在货款使用期间发生贬值,总裁就无力偿还货款。为了保住这笔货款,总裁必须设法将该种股票的价格稳定在一定水平。于是,在8个月中,他从事『操』纵活动,以维持该股票的价格以此保住自己的货款。具体做法是,他先要求公司向自己的一个子公司预付款项,然后由该子公司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该种股票,从而实现了稳定『操』作。

    一、联合『操』纵

    联合『操』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联合『操』纵有两种形式:一是联合交易『操』纵,即联合『操』纵者所需要股票,由『操』纵人直接在公开市场上以最有利的价格买进,然后高价出售;二是期权联合『操』纵,即『操』纵者首先将某一供应量有限、信誉较佳且对客户具有吸引力的股票期权购入,以控制该股票的交易权;其次,透过经纪商不同的账户交易股票,造成卖单居多趋势,并透过经纪商及投资顾问等刊物的宣传,造成股票价格上扬态势;最后,『操』纵者行使选择权,将股票高价抛售或进一步卖空,迫使股价下跌,乘机补回股票。根据我国证券法第35条的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我国尚未开放股票期权交易市场,联合『操』纵主要是针对股票市场。联合『操』纵的构成要件是:主观上具有通谋,即具有联合『操』纵的故意,行为人须存在共同故意;客观上具有联合『操』纵的行为,即有联合资金的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价格的行为。联合『操』纵只须具备上述要件即可,至于联合『操』纵的实际结果如何则不考虑,联合『操』纵本质上是一种通谋行为,只要证明行为人有联合通谋行为,当可推定行为人具有『操』纵证券价格的主观意图。

    蓝箭公司与商业银行联手作弊,『操』纵股票发行价格,从中渔利,这是证券发行中具有现代『色』彩的『操』纵市场进行证券欺诈事情。按照各国证券法规,为股价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银行如果自己购买该公司发行的股票而超过一定额度时,必须向社会公布,否则将以欺骗公众罪论处。然而,世界上就有这么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置法律和公众的利益于不顾。1988年底,发生在英国的〃蓝箭股票丑闻〃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件。

    1989年7月25日,英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国民威斯德特银行的董事长博德曼勋爵和3名执行董事因蓝箭股票丑闻败『露』而宣布辞职。这条消息在伦敦金融界引起很大震动,从而促使费格兰银行重新审查证券市场政策,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蓝箭股票丑闻起于1987年8月。英国蓝箭公司准备收购美国的人力公司,并请国民威斯德斯特银行下属从事投资业务的康蒂国民威斯德斯特银行提供咨询业务。为筹资收购,蓝箭公司以优惠条件向原股东发行了价值8。37亿磅的增股,不料购者不踊跃,一个月内售出的增股还不到发行总数的50%。根据证券交易原则和制度,余下卖不出去的增股只能交给承销股票的法人去处理。但这种做法势必会损害蓝箭公司的声誉,公司的股价会因此而下跌。同时,提供咨询服务的康蒂威斯德斯特银行也可能爱到不利的影响。为了摆脱困境,维护自我利益,康蒂威斯德斯特银行也可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了摆脱困境,维护自我利益,康蒂威斯德斯特银行决定铤而走险,私下认购了蓝箭公司近10%的增股。按照法律规定,康蒂威斯德斯银行购买的增股如超过5%,就必须公之于众。但是,康蒂银行不但对此事秘而不宣,而且还谎称发行增股相当成功,诱哄公众购买蓝箭的增股,以期分散风险,摆脱困境。不料,到了10月,〃黑『色』星期一〃的风暴席卷伦敦,股市暴跌,康蒂银行自然难逃厄运,认购的股票遭到严重损失,银行内外因此矛盾四起。在各方面追查之下,到1988年这起私下认购增股的丑闻才渐渐曝光。

    1988年12月,英国贸工部派两名稽查员进驻康蒂银行调查此案。经过半年的辛苦调查,1989年7月20日,贸工部发表了长达221页的调查报告,指控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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