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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2部分

琼瑶文集-第1672部分

小说: 琼瑶文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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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忆秋,我要告诉你……”他的声音停住了。

    “告诉我什么,牧之?喂,牧之,你在听吗?”

    “是的,我在。没什么,我只是要告诉你,今天晚上我要加班,恐怕会回来得很晚,不回来吃饭了,晚上也不能陪你去看电影了。”“哦,”我说,心里多少有点失望。但是,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没关系,电影明天再看好了,不过,你尽量早点回来。”

    “我知道,”他说着,又停了一会儿,再说:“忆秋……”

    “怎么,还有什么?”我问。“没……没什么,再见吧!”他挂断了电话。

    “再见!”我对着空的电话筒,轻轻的说了一声,把电话机放好,心里却感到有点不大对劲,牧之向来不是这样吞吞吐吐的,他口气中好像有什么事似的,会是什么呢?我沉思的在沙发中坐了下来,他既不回来吃饭,我也失去了做饭的兴趣。望着桌上的咖啡壶,我皱了一下眉,早知道他要加班,何必煮咖啡呢?喝咖啡是他在法国留学时养成的习惯,我总觉得平常以咖啡为饮料未免太贵族化,也太洋化了。但是,一个男人总应该有一点小嗜好,他既不喝酒,又不抽烟,只喜欢喝两杯咖啡,似乎并不算过份。我自己对咖啡却没有兴趣,我宁愿喝茶,茶的香味清邃淡雅,不像咖啡那样浓郁。现在,他既然不回来了,我就倒了杯咖啡,慢慢的喝下去,然后,我站起身来,解下了围裙,走进厨房,把没做的生菜全收进了冰箱。女人做饭天生是为了男人和孩子,我是从不愿为我自己而下厨房的。收拾好厨房,我切了两片白面包,抹点果酱,走回客厅里坐下,就着咖啡,吃完面包,就算结束了我的晚餐。靠在沙发中,四周的沉寂对我包围了过来,我向来怕孤独和寂寞,看样子,这又将是一个寂寞的晚上。原来计划好和牧之去看电影,现在却只能独守着窗儿,做什么都无情无绪。没有了他,时间好像就变得非常难捱了。牧之总说我像个小娃娃,一个离不开大人的小娃娃,事实上,我也真有点像个小娃娃,结婚三年,彷佛并没有使我长大,使我成熟,反因为他的娇宠而使我的依赖心更重了,离开他一会儿就心神不属。

    寥落的坐了一阵,心里有点莫名其妙的不安。站起身来,我走进卧室,在梳妆台前梳了梳头发,镜子里反映出我臃肿的身段,我屏住呼吸,打量着自己,想用全心去体会在我腹内的那个小生命的动态。可是,我没有觉得什么,算算日子,这小东西将在两个月之后出世,那时候应该是深秋了。牧之常常揉着我的头发说:“我真无法想像,你这个小女孩怎么能做妈妈?”

    但,我毕竟要做妈妈了,结婚三年来,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怀孕,前两次都在我不留心的颠踬和神经质的惊悸中宣告流产。医生说我太敏感,太容易受惊,所以不易度过十个月的怀孕期。而今,我总算保全了一个,我相信他会安全出世的,因为我正全心全意的期待着。并且,我知道牧之也多么渴望家里有个蹦蹦跳跳的小东西。

    洗了澡,换上睡衣,我坐在客厅里,开始给我未出世的孩子织一件小毛衣。这样文文静静的坐着,牧之看到了一定会取笑我这个“小母亲”,想到这儿,我就微笑了。小母亲!多奇妙的三个字!我吸了口气,对我手中的编织物微笑,我似乎已经看到那小东西穿着这件毛衣在地板上爬了,他是个小男孩,有牧之的宽额角和高鼻子,有我的眼睛和嘴。

    时间缓缓的滑过去,我看看表,已经晚上十点钟了。我知道牧之加班从不会超过十点钟,就放下毛衣,把剩下的半壶咖啡放在电炉上去热了热,准备他临睡前喝一杯。又把浴盆里放好半缸水,我做这一切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喜悦和骄傲,自觉是一个很尽职的好妻子。

    十点半了,他还没有回来,我有些不安。十一点了,他仍然没有回来,我变得烦躁而紧张了。走到电话机旁边,我拨了一个电话到牧之的办公厅,那边有人接电话了,我紧张的说:“请何牧之先生听电话!”

    “何牧之?他不在!”“喂喂,”我叫住了对方:“你们今晚不是加班吗?”

    “是的,加班,”对方不耐烦的说:“但是,何先生今天下午就请假没来上班!”“喂喂!”我再要说,对方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我慢慢的放下听筒,慢慢的在椅子里坐下去,呆呆的望着那黑色的电话机,我的脑子还一时不能转过来,牧之从来没有欺骗过我,一下午没上班,这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接电话的人弄错了,一定!我取下听筒,想再拨一个电话过去,刚转了两个号码,门铃尖锐的响了起来,在这寂静无声的夜里,又在我正专心一致的时候,这门铃声吓了我一大跳,接着,我就领悟到是牧之回来了,丢下听筒,我跑向大门,很快的打开门,一面埋怨的叫:“牧之,你怎么回事?让我等到这么晚!”

    话才说完,我就大吃了一惊,门外站着的,并不是牧之,却是一个黑黝黝的女人!我恐怖的退后一步,心惊肉跳的问:

    “你……你……你是谁?”

    那女人站在门外的暗影里,我看不清她,但我却站在门里的光圈中,我相信她已经看清了我。她立刻开了口,声音是清脆而悦耳的:“请问,这儿是不是张公馆?”

    “张公馆?”我惊魂甫定,明白这不过是个找错门的女人,不禁暗笑自己的胆怯和懦弱。“不,你找错了,我们这儿姓何,不姓张。”“哦,那么,对不起,打扰了你。”她说,很礼貌,很优雅。“没关系。”我说,望着她转身走开,在她走开的一刹那,我看清了她穿着件黑色的洋装,大领口,戴了副珍珠项炼,头发长长的披垂着,和黑衣服揉成一片,细小的腰肢,完美的身段,还有一张完美的脸,浓郁的眉毛,乌黑的眼睛,很迷人。我关上门,退回到房里。一个找错门的女人,却使我那样紧张,我有些为自己的神经质而失笑了,走回卧室,我才又忧虑起牧之的行踪来。对着镜子,我模糊的想着那个女人,深夜去拜访别人,不是有一些怪吗?但是,这世界上怪的事情多着呢,我不了解的事情也多着呢,牧之就总说我天真得像个孩子。不过,那女人确实美。我羡慕一切的“美”,也热爱一切的“美”。揽镜自照,我拂了拂满头短发,试着想像自己长发披肩的样子。暗暗和刚才那女人去对比,不禁自叹弗如。美丽是上帝给予女人的好礼物,但不是每一个女人都可以获得的。

    十一点半,十二点……牧之仍然没有回来。我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在室内大兜起圈子,是什么事情耽误了他?发生了什么?我再拨一个电话到他的办公厅,对方已经没有人来接听,显然办公室里的人都已走了。握着听筒,听着对方的铃声,我心乱如麻。逐渐的,我感到恐怖了起来,几百种不测的猜想全涌进了我的脑子里,他出了事,一定出了事,给汽车撞了,在路上发了急病……种种种种。我似乎已经看到他满身的鲜血,看到他挣扎喘息,我心狂跳着,手心里沁着冷汗,等待着门铃响,等得我神志恍惚,每当有汽车声从我门前经过,我就惊惶的想着:“来了,来了,警察来通知我他出事了!”车子过去了,抛下了一片寂静,我喘口气,头昏昏然,又失望着不是带来他的消息的。我昏乱的在室内乱绕,侧耳倾听任何一点小动静。他不赌钱,不喝酒,是什么因素使他深夜不归?何况这是三年来从没有过的事!不用说,他一定出事了,说不定现在已经死了!死了,躺在街道上,警察们围绕着,翻着他的口袋,想找出他是何许人,是了,这儿有一张名片,何牧之,住在信义路三段,要通知他家里的人去收尸……门铃蓦的大鸣起来,我惊跳的站着,目瞪口呆,不敢走去开门,来了!警察终于来了,我即将看到他血淋淋的尸体……门铃又响,我再度震动一下,抬起脚来,机械化的挨到门口,鼓足勇气,拉开了门。立即,我闭上眼睛,晃了一晃,就歇斯底里的叫了起来:“啊,牧之,你是怎么回事?你把我吓死了,我以为你死掉了,啊,牧之,你怎么回来这么晚?你真该死!你真糊涂,你到哪里去了?你……”牧之走了进来,我关上门,仍然跟在他后面又叫又嚷。可是,猛然间,我住了嘴,牧之不大对,他始终没有说话,而且,他步履蹒跚,还有股什么味道,那么浓,那么刺鼻子,是了,是酒味!他喝了酒!为什么?我知道他是不喝酒的!他倒进了一张沙发里,我追过去,跪在地板上望着他,诧异而带着怯意的说:“牧之,你怎么了?你在哪里喝的酒?你为什么喝酒?”

    牧之转头看看我,咧嘴对我一笑,用手揉揉我的头发,朗朗的说:“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需倾三百杯!”

    “你在说什么?”我皱着眉说。在这一刻,他对我而言,是那么陌生,我觉得我几乎不认得他了。“你今晚是怎么回事?你到什么地方去过了?”他又对我笑了,这次,他笑得那么开心,就像个心无城府的孩子,他坐起来,拉着我的手摇摆着,高兴的,激动的说:“到一个好地方去!是的,好地方!有醇酒、美人、跳舞、歌唱……世界上还有比这个地方还好的地方吗?狐步、华尔滋、探戈、恰恰、伦巴……哈哈,多年以来,我没有这样玩过了,这样纵情……”他笑着,又唱了起来:“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爱哟!……你知道,任我溜溜的爱,任我爱!你明白吗?……”“牧之,牧之!”我慌乱的说:“你喝醉了吗?你为什么要喝酒?”“我醉了?”他疑问的说,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索。然后他又豪放的说:“醉一醉又有什么关系?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他又倒回在沙发上,把一只脚架在沙发扶手上,莫名其妙的笑着。笑着,笑着。

    他又唱起歌来,尖着嗓子,怪腔怪调的,唱得那么滑稽可笑:

    “昨夜我为你失眠,

    泪珠儿滴落腮边。………………”

    我摇着他,手足失措的说:

    “牧之,别唱,你要把整条街的人都唱醒了!”

    事实上,他已经不唱了,他的脸转向沙发的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我俯过去看他,于是,我骇然的发现两滴亮晶晶的泪珠正沿着他的眼角滚下去。我愣住了,茫然不知身之所在,他流泪了!他!牧之?为什么?他是从不流泪的!我用手摸摸他的手,嗫嚅的说:

    “牧之,你遇到了些什么事情吗?”

    他没有说话,我再俯过去看他,他的眼睛闭着,鼻子里微微的打着鼾,他已经睡着了。我呆呆的跪在那儿,好久好久,脑子里空洞迷茫,简直无法把今夜各种反常的事联系起来。许久之后,我才站起身,拿了一床毯子,盖住了他,盖了一半,才想起来应该先给他脱掉鞋子和西装上衣。于是,我先给他脱去鞋子,再吃力的给他剥下那件上衣来,好不容易,总算把那件衣服脱了下来,又把他的身子扳正,让他仰天躺着,但是,他躺正之后,我就又吓了一跳,在他雪白的衬衣领子上,我看到一个清清楚楚的口红印,我俯下身子,想看清楚一些,于是,我发现,口红的痕迹并不限于衣领,在他胸前和面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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