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第14部)-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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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登进士第,历佐使府。大中初入朝,右补阙、史馆修 撰,转中书舍人,召入翰林为学士。自员外郎中,至户部侍郎、 学士承旨,转兵部侍郎。大中末,中书侍郎、平章事。
仙、佶,皆至刺史。
偕,有史才,以父任历官左拾遗、史馆修撰,转补阙。咸 通中,与同职卢耽、牛丛等受诏修《文宗实录》。
蒋氏世以儒史称,不以文藻为事,唯伸及系子兆有文才, 登进士第,然不为文士所誉。与柳氏、沈氏父子相继修国史实 录,时推良史,京师云《蒋氏日历》,士族靡不家藏焉。
柳登,字成伯,河东人。父芳,肃宗朝史官,与同职韦述 受诏添修吴兢所撰《国史》;杀青未竟而述亡,芳绪述凡例,勒 成《国史》一百三十卷。上自高祖,下止乾元,而叙天宝后事, 绝无伦类,取舍非工,不为史氏所称。然芳勤于记注,含毫罔 倦。属安、史『乱』离,国史散落,编缀所闻,率多阙漏。上元中 坐事徙黔中,遇内官高力士亦贬巫州,遇诸途。芳以所疑禁中 事,咨于力士。力士说开元、天宝中时政事,芳随口志之。又 以《国史》已成,经于奏御,不可复改,乃别撰《唐历》四十 卷,以力士所传,载于年历之下。芳自永宁尉、直史馆,转拾 遗、补阙、员外郎,皆居史任,位终右司郎中、集贤学士。
登少嗜学,与弟冕咸以该博著称。登年六十余,方从宦游, 累迁至膳部郎中。元和初,为大理少卿,与刑部侍郎许孟容等 七人,奉诏删定开元已后敕格。再迁右庶子,以衰病改秘书监, 不拜,授右散骑常侍致仕。长庆二年卒,时九十余,辍朝一日, 赠工部尚书。弟冕。
冕,文史兼该,长于吏职。贞元初,为太常博士。二年, 昭德王皇后之丧,论皇太子服纪。左补阙穆质请依礼周期而除, 冕与同职张荐等奏议曰:
准《开元礼》子为母齐衰三年,此王公已下服纪。皇太子 为皇后丧服,国礼无闻。昔晋武帝元皇后崩,其时亦疑太子所 服。杜元凯奏议曰 :“古者天子三年之丧,既葬除服。魏氏革 命,亦以既葬为节。故天子诸侯之礼,尝已具矣,恶其害己而 削去其节。今其存者唯《士丧礼》一篇,戴胜之记错杂其内, 亦难以取正。皇太子配二尊,与国为体,固宜卒哭而除服 。” 于是山涛、魏舒并同其议,晋朝从之。历代遵行,垂之不朽。
臣谨按实录,文德皇后以贞观十年九月崩,十一月葬,至 十一年正月,除晋王,治为并州都督。晋王即高宗在籓所封, 文德皇后幼子,据其命官,当已除之义也。今请皇太子依魏、 晋故事,为大行皇后丧服,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 丧终制,庶存厌降之礼。
事下中书 ,宰臣召问礼官曰 :“《语 》云:‘子食于有丧 者之侧,未尝饱也。’今岂可令皇太子衰服侍膳,至于既葬乎? 准令,群臣齐衰,给假三十日即公除。约于此制,更审议之。 “张荐曰 :“请依宋、齐间皇后为父母服三十日公除例,为皇 太子丧服之节 。”三十日公除诣于正内,则服墨惨,归至本院, 衰麻如故。穆质曰 :“杜元凯既葬除服之论,不足为法。臣愚 以为遵三年之制则太重,从三十日之变太轻,唯行古之道,以 周年为定 。”诏宰臣与礼官定可否。宰臣以穆质所奏问博士, 冕对曰:“准《礼》,三年丧,无贵贱一也。岂有以父母贵贱而 差降丧服之节乎?且《礼》有公门脱齐衰《开元礼》皇后为父 母服十三月,其禀朝旨,十三日而除;皇太子为外祖父母服五 月,其从朝旨,则五日而除。所以然者,恐丧服侍奉,有伤至 尊之意也。故从权制,昭著国章,公门脱衰,义亦在此,岂皆 为金革乎?皇太子今若抑哀,公除墨惨朝觐,归至本院,依旧 衰麻,酌于变通,庶可传继 。”宰臣然其议,遂命太常卿郑叔 则草奏,以冕议为是。而穆质坚执前义,请依古礼,不妨太子 墨衰于内也。宰臣齐映、刘滋参酌群议,请依叔则之议,制从 之。及董晋为太常卿,德宗谓之曰 :“皇太子所行周服,非朕 本意,有谏官横论之。今熟计之,即礼官请依魏、晋故事,斯 甚折衷 。”明年冬,上以太子久在丧,合至正月晦受吉服,欲 以其年十一月释衰麻,以及新正称庆。有司皆论不可,乃止。
六年十一月,上亲行郊享。上重慎祀典,每事依礼。时冕 为吏部郎中,摄太常博士,与司封郎中徐岱、仓部郎中陆质、 工部郎中张荐,皆摄礼官,同修郊祀仪注,以备顾问。初,诏 以皇太子亚献终献,当受誓戒否,冕对曰 :“准《开元礼》有 之,然誓词云‘不供其职,国有常刑’,今太子受誓 ,请改云 ‘各扬其职,肃奉常仪’ 。”上又问升郊庙去剑履,及象剑尺 寸之度,祝文轻重之宜,冕据礼经沿革闻奏,上甚嘉之。
冕言事颇切,执政不便之,出为婺州刺史。十三年,兼御 史中丞、福州刺史,充福建都团练观察使。冕在福州,奏置万 安监牧,于泉州界置群牧五,悉索部内马五千七百匹、驴骡牛 八百头、羊三千口,以为监牧之资。人情大扰,期年,无所滋 息,诏罢之。以政无状,诏以阎济美代归而卒。子璟,登进士 第,亦以著述知名。
璟,宝历初登进士第,三迁监察御史。时郊庙告祭,差摄 三公行事,多以杂品;璟时监察,奏曰 :“准开元二十三年敕, 宗庙大祠,宜差左右丞相、嗣王、特进、少保、少傅、尚书、 宾客、御史大夫。又二十五年敕,太庙五享,差丞相、师傅、 尚书、嗣、郡王通摄,余司不在差限。又元和四年敕,太庙告 祭摄官,太尉以宰相充,其摄司空、司徒,以仆『射』、尚书、师 傅充,余司不在差限。比来吏部因循,不守前后敕文,用人稍 轻。请自今年冬季,勒吏部准开元、元和敕例差官 。”从之。 再迁度支员外郎,转吏部。开成初,换库部员外郎、知制诰, 寻以本官充翰林学士。
第一卷 第5章
初,璟祖芳精于谱学,永泰中按宗正谱牒,自武德已来宗 枝昭穆相承,撰皇室谱二十卷,号曰《永泰新谱》,自后无人修 续。
璟因召对,言及图谱事,文宗曰 :“卿祖尝为皇家图谱, 朕昨观之,甚为详悉。卿检永泰后试修续之 。”璟依芳旧式, 续德宗后事,成十卷,以附前谱,仍诏户部供纸笔厨料。五年, 拜中书舍人充职。武宗朝,转礼部侍郎,再司贡籍,时号得人。 子韬亦以进士擢第。
沈传师,字子言,吴人。父既济,博通群籍,史笔尤工, 吏部侍郎杨炎见而称之。建中初,炎为宰相,荐既济才堪史任, 召拜左拾遗、史馆修撰。既济以吴兢撰《国史》以则天事立本 纪,奏议非之曰:
史氏之作,本乎惩劝,以正君臣,以维家邦。前端千古, 后法万代,使其生不敢差,死不妄惧。纬人伦而经世道,为百 王准的;不止属辞比事,以日系月而已。故善恶之道,在乎劝 诫;劝诫之柄,存乎褒贬。是以《春秋》之义,尊卑轻重升降, 几微仿佛,虽一字二字,必有微旨存焉。况鸿名大统,其可以 贷乎?
伏以则天皇后,初以聪明睿哲,内辅时政,厥功茂矣。及 弘道之际,孝和以长君嗣位,而太后以专制临朝;俄又废帝, 或幽或徙。既而握图称箓,移运革名,牝司燕啄之踪,难乎备 述。其后五王建策,皇运复兴,议名之际,得无降损。必将义 以亲隐,礼从国讳,苟不及损,当如其常,安可横绝彝典,超 居帝籍?昔仲尼有言,必也正名,故夏、殷二代为帝者三十世 矣,而周人通名之曰王;吴、楚、越之君为王者百余年,而《春 秋》书之为子。盖高下自乎彼,而是非稽乎我。过者抑之,不 及者援之,不为弱减,不为僭夺。握中持平,不振不倾,使其 求不可得,而盖不可掩,斯古君子所以慎其名也。
夫则天体自坤顺,位居乾极,以柔乘刚,天纪倒张,进以 强有,退非德让。今史臣追书,当称之太后 ,不宜曰“上”。 孝和虽迫母后之命,降居籓邸,而体元继代,本吾君也,史臣 追书,宜称曰“皇帝”,不宜曰“庐陵王”。睿宗在景龙已前, 天命未集,徒禀后制,假临大宝,于伦非次,于义无名,史臣 书之,宜曰“相王”,未宜曰“帝 ”。若以得失既往 ,遂而不 举,则是非褒贬,安所辨正,载笔执简,谓之何哉?则天废国 家历数,用周正朔,废国家太庙,立周七庙。鼎命革矣,徽号 易矣,旂裳服『色』,既已殊矣!今安得以周氏年历而列为《唐书》 帝纪?征诸礼经,是谓『乱』名。且孝和继天践祚,在太后之前, 而叙年制纪,居太后之下;方之跻僖。是谓不智,详今考古, 并未为可。
或曰:班、马良史也,编述汉事,立高后以续帝载,岂有 非之者乎?答曰:昔高后称制,因其旷嗣,独有分王诸吕,负 于汉约,无迁鼎革命之甚。况其时孝惠已殁,孝文在下,宫中 二子,非刘氏种,不纪吕后,将纪谁焉?虽云其然,议者犹为 不可,况迁鼎革命者乎?
或曰:若天后不纪,帝绪缺矣,则二十二年行事,何所系 乎?曰:孝和以始年登大位,以季年复旧业,虽尊名中夺,而 天命未改,足以首事,足以表年,何所拘阂,裂为二纪?昔鲁 昭之出也,《春秋》岁书其居,曰“公在乾侯”。且君在,虽失 位,不敢废也。今请并《天后纪》合《孝和纪》,每于岁首,必 书孝和所在以统之,书曰某年春正月,皇帝在房陵,太后行某 事,改某制云云。则纪称孝和,而事述太后,俾名不失正,而 礼不违常;名礼两得,人无间矣!其姓氏名讳,入宫之由,历 位之资,才艺智略,年辰崩葬,别纂录入《皇后传》列于废后 王庶人之下,题其篇曰“则天顺圣武后”云。
事虽不行,而史氏称之。
德宗初即位,锐于求理。建中二年夏,敕中书、门下两省, 分置待诏官三十员,以见官前任及同正试摄九品已上,择文学 理道、韬钤法度之深者为之,各准品秩给俸钱,廪饩、干力、 什器、馆宇之设,以公钱为之本,收息以赡用。物论以为两省 皆名侍臣,足备顾问,无劳别置冗员。既济上疏论之曰:
臣伏以陛下今日之理,患在官烦,不患员少;患在不问, 不患无人。且中书、门下两省常侍、谏议、补阙、拾遗,总四 十员,及常参待制之官,日有两人,皆备顾问,亦不少矣。中 有二十一员,尚阙人未充,他司缺职,累倍其数。陛下若谓见 官非才,不足与议,则当选求能者,以代其人。若欲务广聪明, 毕收淹滞,则当择其可者,先补缺员。则朝无旷官,俸不徒费。 且夫置钱息利,是有司权宜,非陛下经理之法。今官三十员, 皆给俸钱,干力及厨廪什器、建造 宇,约计一月不减百万, 以他司息例准之,当以钱二千万为之本,方获百万之利。若均 本配人,当复除二百户,或许其入流。反覆计之,所损滋甚。 当今关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