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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撵(子峭)-第3部分

小说: 撵(子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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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你那么牵挂你妈,你就不该让她失望啊!”律师说。

    “我也知道不该让她失望,这哪用说!”我说,几乎有点愤懑起来了,“可是当时一切都被那种情绪支配了,什么都不管了,想管也管不了了!”

    “你那时候是不是有点疯狂了?”

    “差不多。”我说,少不得又提醒他一遍:“但是我求你千万不要想只用一个词就能表达我那时候的心理。”

    律师笑了一笑,说:“从你作案的过程来看,一步是一步的,这哪里像是疯狂?”

    “所以我说你不要试图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突然低头不语了——我不想说;当时的实情只有我心里清楚。

    “说说你的大学生活吧?”律师看我半天不说话,换了个话题。

    “没什么好说的,”我呆望着脚尖的地面,可我他妈什么也没看到。

    “你对大学不满?”

    “无所谓满不满。”

    “你觉得大学怎么样?”

    “无所谓怎么样。”

    律师又笑了起来,显然我这种一无所谓的态度让他有些无可奈何。他半抬屁股,挪了一下凳子,距离我稍远了一点,仿佛他想通过拉开距离来让我放松心态。

    “大学总给你留下点什么吧?”律师又问了,“给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没什么最深印象,”我依然故我。

    说实话,我很讨厌这种记者式的弱智提问。其实,我觉得大学简直就同监狱是他妈一回事,不同只在于,监狱里充满了悔恨和期待,而大学则是一座充斥着无聊、空虚、做作、机巧、苟且、虚伪、虚荣的混账监狱。上大学将近四年,我没认真上过几堂课,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可听的,真正讲得好的老师实在是凤毛麟角。不想听却假装在听,这让我无法忍受。在课堂上心不在焉却装模作样在听比逃课更可恶,更不诚实。要我是老师,我会叫那些不想听却装模作样的鸟学生全他妈滚蛋,哪怕走光了,我对课桌自言自语都比对一群演员讲课强。

    而且,大学的考试在我看来也全他妈是形式主义,考不出真水平。我的语文自认为还可以,可是《大学语文》这门混账课我考试不及格,只拿了30分。这本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好笑,因为当时我根本就没答题,而是在上面写了一篇痛斥大学教育的东西,再过一万年,我也还记得那篇文章,题目叫《“天真的人”的“不识时务”》。不是我故意要特立独行张显自己,实在是那考题太他妈滑稽,尽是些弱智到极点的混账问题,比如:小说的三要素是什么呀?文学的四大样式是什么呀?托尔斯泰的三大代表作是什么呀?诸如此类脑残的问题。我把托尔斯泰三大长篇和所有中篇都看了个遍,可他妈就是不考实质的内容。我实在觉得荒唐透顶,忍不住就写了那篇文章,痛快淋漓批判了一通。这篇文章写得真他妈叫痛快,我敢打赌,你要是看了准会拍手叫好。可结果呢,我只得了30分,蛮中庸的一个鸟分数。我搞不懂为什么会得这个混账分数,要我是那老师,要么给100分要么给0分。我倒希望得0分,总比这不痛不痒的30分来得痛快。后来我也没去补考,教务员通知了几次我都没去,我他妈压根儿就没把狗屁文凭当回鸟事。我成天就把时间花在看书上,不分古今中外,不分文史哲,只要是经典,喜欢的就看。如果说大学还有什么鸟意义,那就是我看了不少世界名著。可是话说回来,傻瓜都晓得这不一定非得在大学才能做到。

    说到这里,你肯定注意到了,我说话喜欢带些脏话,什么鸟啊,混账啊,他妈的啊。不是我天性喜欢说脏话,我他妈并不天生就是个喜欢说脏话的种,实在是大学这几年把我塑造成这样的。你想想,成天被一群鸟人包围着,尽干那些混账鸟事,满耳朵都是“他妈的”,我再怎么出淤泥而不染,也不可能一点都不沾染上,除非我练就了一副可以不呼吸空气的本领。再说,“他妈的”固然有点刺耳,可却实实在在挂在人们的嘴边,为什么我要回避这一事实呢?况且,我觉得“他妈的”也挺能表达我内心的一种特别情绪,有时候简直非说不可。真要说起来,学会说“他妈的”,这简直称得上我大学生活的重大收获,其重要性仅次于看名著。

    律师听了我对大学的看法,简直哭笑不得。他又翻开笔记本看了看,那上面他准备了一些问题,他可真有点像个混账记者。

    “你有自己的信仰吗?”他又开始提问了。

    “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我说,这个问题我思考过不止五千遍了,但目前我只能这么说。

    “什么意思?”

    “我一直在寻找信仰,……就这个意思。”

    “还没找到?”

    “无所谓找到,也无所谓没找到。我觉得信仰就是一种寻找的境界……我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只要你去寻找信仰,你就会感受到一种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境界。”

    律师消化我这句话有分把钟,点点头,努努嘴,就好像他在品尝一枚味道怪怪的坚果。

    “你信上帝吗?”律师又问道。

    “无所谓信,无所谓不信。”

    我还没说完他就笑了:“我就知道你这么回答。”

    “我有自己的上帝,”我说,这可不是开玩笑。“上帝就在我心中,但不是基督教那种上帝,好像上帝是一个像人一样的东西,高高在上,指挥着这宇宙中的一切。我不这样理解上帝。”

    “你怎么理解呢?”

    “我也还没想透,”我老实说,我似乎感觉到一种意象,但是表达不出。“我不知道怎么说,等我想清楚了再跟你说吧。”

    “好。”律师点了点头,“这问题太沉重了,我们再谈点别的吧?”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说法,就跟他说:“我觉得这样来形容我的状态比较好: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信仰者。”

    “没有信仰的信仰者?”律师重复了一遍,蹙起眉头。

    “我目前就是这种状态。”

    律师又在那点头努嘴,半晌道:“我大概可以领会你的意思。”

    接着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总算合上了那个混账笔记本。

    “谈点别的吧?”律师又改换话题,“你那女朋友……”

    接着我们谈起了蓝猫。我律师见过蓝猫一次,是上次庭审的时候,蓝猫来旁听。当时只有我家人知道她是我女朋友,别人不知道,至多以为她是我的一个朋友。除了我母亲外,蓝猫是现在我最牵挂的人了——我是指活着的人。当然,我得承认,最让我魂牵梦绕的人还是梦儿——虽然她已经作古。在我整个逃亡中,梦儿一直跟随我——这我后面会详细写到。听外面媒体对我的报道有各种版本,只是对梦儿还所知不多,一些媒体只知道我是因为不顾一切到医院看她而被捕的。

    “可以跟我说说你和梦儿的事吗?”律师问得很他妈谨慎。

    “请原谅,我不想说……”一想到梦儿先我一步去了,我情绪就来了。

    “好,”律师倒也不勉强。

    我们静默了几分钟,这期间我和律师各自抽了一支烟——是他发烟给我的。我自己也有烟,看守所这方面倒是能够满足我的要求,当然也不是什么好烟,能过过烟瘾就不错了。要是我没烟抽,烟瘾一旦发作起来,我很可能把头撞墙,不骗你。我烟瘾真他妈大得要命。

    抽了一支烟后,我突然有一种倾吐的欲望,来势那么汹涌,以至于我突然向律师诉说了我和梦儿的遭遇,真的,我控制不住。天哪,我简直是口若悬河啊,一说就说了半个多小时。当然,对此律师肯定是求之不得咯。

    “唉!这么漂亮一个女人,却……”律师连连叹气,“人太漂亮了,往往是这样,红颜薄命啊!”

    “不光外表,她内心更美!”我仰头说。这好像是我被捕以来第一次仰头说话,不过一说完我又垂下了头,好像仰头于我已经成了罪过。

    “你们之间真的很传奇哦!”律师笑了笑(我知道他肯定有点嫉妒我,绝对是!)“你应该把这一切写出来,要不然太可惜了。”

    “只怕来日无多了……”我突然觉得还没活够。

    “所以我要你一定要上诉嘛,即便改变不了结果也可以延长时间。”

    律师这样一说,我突然感到一种很矛盾的混账情绪,也许称得上一种焦愁吧(可是你千万不要以为“焦愁”这个词就能形容得尽):我既想多活一些时间,争取做点什么事情,又想快刀斩乱麻,趁早一枪把我毙掉了事,免得这样不痛不痒拖着。

    “你还是写吧!”律师又劝我了,“争取在有生之日写出来,也算给家人、给朋友、给社会、也给自己一个交代嘛,是不是?”

    我埋着头,一时百感交集。说实话,我确实想写出来,给我妈一个交代,给关心我的人一个答复。可我不知道我的“有生之日”究竟还有多久?在这混账“有生之日”内我还能写多少,还能不能写完……

    “是要有一个交代!”我终于说,“我还是写吧!”

    “对嘛!”律师不胜欣然,“要不然这一切不就成谜团了?而且,”他踌躇了一忽儿,“而且,不管你精神是不是有问题,你写下来的东西都可以成为一个重要参考,在庭审的时候可以用得上。”

    “是吗?”

    “但我还是希望你最真实地写出来,”律师看着我说。

    “那当然。”

    事实上我早想写点什么了,只是一直找不到那个环境,现在到了监狱,简直就像从他妈地狱来到了天堂。我耳闻很多关于我的传说,全他妈是扯鸟淡。比如有传闻说我宿舍的同学在我的被子上撒尿,他们给我一两块钱要我给他们洗衣服、擦皮鞋或者帮他们打饭,诸如此类,全他妈子虚乌有。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如果我竟能容忍这种鸟事,那我也大可不必把他们杀了。可我确实把他们杀了,这其中的真情只有我一个人明白,外界的传闻全属捕风捉影,胡想乱猜。我想在我死之前把这一切原原本本、真真切切写出来,不带任何先入之见,完全面向事情本身,还世人一个真相。

    我知道外界都说我和同学因为一点小事而积恨,一气之下就把几个人杀了。就为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杀人,实在不可思议,好像在他们看来,杀人总得有个非常重大的理由才说得过去。我想告诉他们,事情并没有大小,一个恶毒的眼神或一句伤人的话并不就比“9•;11”事件小,也没有任何道理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就一定比两只蚂蚁打架更重大。人们还说我杀人手段极其残忍,这我没什么好说的,反正只要是杀人,人们都可以用残忍这个词,杀鸡或别的什么动物就不会用,我还没看到哪个人因为踩死一只蚂蚁而被说成残忍的。我似乎没有资格说这些;我只想告诉世人:好好活着,切莫学我!但是请记住:事情不分大小;如果一定要分出大小,那么只要关系到人的尊严,一切都是大事。

    “我有一个感觉,”律师说,“虽然跟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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