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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拳破九重天-第55部分

小说: 拳破九重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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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那么,天云城再别了……




第七十八章:出城
过多的话语也说不明云飞扬此时的心情,看着那蓝天白云,异样的感觉油然而生仿佛时刻都在告诉自己这是自己前所未见的。

本来以为到了城门就能见到众多的佣兵都会在此处集合让搞的人山人海,但是却没有想到城门处除了两三个人丁之外就没有见到其他人了。

而多的则是入城之人而不是出城之人,在出城的时候云飞扬已经在路上听过那秦天正的消息了,本来伤势极重的秦天正就要一名呼呼的时候,一个老人的出现改变了秦天正的命运。

这就是云飞扬所听到的原版之话,而这个突然之间出现的神秘老人究竟是谁也就不待云飞扬去了解了。

第一则是时间不够,第二则是这个神秘老人的本意是和善的,那么现在去追究这个问题的结果也是毫无用处。

而这个神秘的老人的来历云飞扬也猜测到了一二,但是究竟是不是,云飞扬其实也不知道,可能那只是他的一个臆断而已。

所以这个出城少,进城多的现象也就得到了充分的理解,看着守门的士兵都是一脸的喜色,还有络绎不绝之人的到来,每一个人都是大包小包,而且有的人还有一马车的东西都运来了天云城。

对于这种经商的经验,云飞扬在以前就已经略懂一二,对于已经封断多年,而此时刚刚如同开放的城市,而此时一大推新鲜的东西被运送到天云城。

那么大的市场没有一个商人不抓紧时间大发一笔,而云飞扬坚信这紧紧是开头,因为距离天云城比较遥远的地方还有着诸多的物品和人都会进入天云城的。

对于这个接近死亡森林的唯一城市,不仅仅是佣兵需要的药品和道具,还有各种各样冒险的战者都会赶来这里。

毕竟第一区域的死亡森林对于佣兵来说不仅仅是一笔大的财富,而且也是生死之间锻炼的好机会。

当时见到这么多人的时候,云飞扬就可以想象得出当时那位老人所描述的天云城的盛景究竟为如何。

一到城门的时候,云飞扬还以为自己记错了时间,任务已经出发或者还没有到时间,可是当云飞扬问了问守门的士兵的时候,遗憾的是,士兵给了云飞扬肯定的回答。

“难道他们已经出发了?不会吧!那小蝶和小燕怎么办,堂堂一个工会的会长竟然没有到,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云飞扬喃喃自语道,几乎已经要发疯了,自己和两姐妹约定好的时间,自己竟然已经迟到了!

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其打扮像是一个家仆,见到云飞扬在那里疯抓那银白色的长发,而且听到云飞扬的喃喃自语之后,眼睛一亮急忙上了上去。

“前辈,请问你是不是接了去天枰之城的任务呢?”家仆打扮的年轻人上了上来之后,很是尊敬的问了问云飞扬。

虽然见云飞扬年纪比他还小,但是仅仅是一名战兵级中阶的他已经从云飞扬身上感到了些许压力,虽然没有放出自己的气场,但是偶尔外泄的魔力也不是一名仅仅战兵级的战者可以无视的。

本来还在相当郁闷的云飞扬正想着如何补救的时候,听到这个问话后,怔了怔,看着和自己齐高但是明显比自己成熟那么两三岁的人叫自己前辈。

“额……是的,我是接了那个任务的佣兵的。”一眼扫了过去,瞬间就明白了这个青年人为什么会称呼自己为前辈。对于埃尔维娜大陆来说,强者为尊,不论老幼,只要你的实力足够的强大,那么你就是前辈,这时一种尊称。

听到云飞扬肯定了自己的回话之后,家仆打扮模样的青年继续道,“前辈,真是很对不起,我家主人临时有时,所以预先已经飞速赶向了天枰之城,但是货物却没有能带去,所以这一次的货物在天云城一百里的天语城,而在这里接任务的佣兵只好赶向那里了。

而之前已经有很多的佣兵已经赶去了天语城,而有一些则可以放弃这个任务,但是我们主人已经吩咐不想去的佣兵可以放弃任务还可以给予10个银币所以抱歉的费用。

那么请问前辈是否还接受这个任务,如果您还要接受这个任务的话,则要在三天之内赶到天语城,因为我们将于第四日的清晨准时出发。

如果你接受这个任务,那么还可以接受一个金币,如果不接受的话,那么则可以领取那十个银币。”

这个青年把这个为什么应该是人群密集的城门却毫无人丁的样子的原因告诉了云飞扬,听到这个变动,云飞扬皱了皱眉头,没有想到他自己接第一个任务的破折那么多。

而自己的目的地就是天枰之城,而天语城则在自己前往之路,那么这个任务当然要接受了。

“我接受这个任务。”云飞扬将自己的佣兵徽章拿了出来,递给了那个青年,随之递过去的还有那工会会长徽章。

只见青年将两张徽章用一个也是徽章模样的东西一感应之后就还给了云飞扬。

“前辈,我已经将那一金币存进了您的佣兵徽章之内了,请你在三日之内达到天语城,而如果没有到达的话,则算是任务失败。”恭敬的将徽章递回给云飞扬,并告诉了云飞扬所要遵守的规定。

“嗯,我知道了。”听了青年告诫之话之后,云飞扬就准备了要马上赶到那百里之远的天语城,距离天云城最为相近的一个城市。而这个意外的变故并不会延迟云飞扬的任何行程,已经在天云城耽搁了许久了,所以再这样下去,那么时间可就来不及了。

刚刚提脚就要赶路的云飞扬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回身过后开口就问,“你刚才见过有两个女孩过来这里接任务吗?她们是一姐妹俩。”

“噢?前辈说的是小医仙和她妹妹啊,她们在前辈来之前的一个小时已经出发了,已经赶往那天语城了。”恍然大悟的青年立马就将姐妹两的行踪告诉了云飞扬,刚抬了抬头,却完全也找不到云飞扬的影子了。

有些眨眼的青年看了看四周,此时并没有人要进城门,而城门处仅仅就只有他自己一个,和四个守门的士兵而已。

“他呢?”看了看自己旁边的士兵,青年有些茫然了问了问。

“刚才那个前辈已经走了,可能已经前往天语城了吧。”有些不确定的士兵也说道,他们比青年的实力还要低,仅仅就是战兵级低阶的实力,所以刚才也有些晃眼,虽然他们已经看到了,可是那如同幻影一般的速度,在他们看来完全摸不透。

青年看了看远处,满是丛林的小道,完全没有了云飞扬的踪影了。

“不愧是前辈,几时我才有那样的实力啊。”青年没有看到有人有来之后,定定的看着云飞扬远去的方向,充满憧憬道。

七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春天随着落花走了,夏天披着一身的绿叶儿在暖风里蹦跳着走来了。
初夏的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射下来,地上印满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
风儿带着微微的暖意吹着,时时送来布谷鸟的叫声,它在告诉我们:“春已归去。”
青草、芦苇和红的、白的、紫的野花,被高悬在天空的一轮火热的太阳蒸晒着,空气里充满了甜醉的气息。

初夏时节,各色野花都开了,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像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从中忙碌着,吸着花蕊,辛勤地飞来飞去。
盛夏,天热得连蜻蜓都只敢贴着树荫处飞,好像怕阳光伤了自己的翅膀。
空中没有一片云,没有一点风,头顶上一轮烈日,所有的树木都没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太阳像个老大老大的火球,光线灼人,公路被烈日烤得发烫,脚踏下去一步一串白烟。

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

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狗趴在地上吐出鲜红的舌头,骡马的鼻孔张得特别大。

炽热的火伞高张在空中,热得河里的鱼不敢露出水面,鸟也不敢飞出山林,就是村中的狗也只是伸长舌头喘个不休。

那天,天热得发了狂。太阳刚一出来,地上已经着了火,一些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灰气,低低地浮在空中,使人觉得憋气。

那是一个久旱不雨的夏天,炎热的太阳烤得田里的老泥鳅都翻白了,村边的小溪,溪水一下低了几寸,那些露在水面的石头,陡地变大了。

小鸟不知躲匿到什么地方去了;草木都垂头丧气,像是奄奄等毙;只有那知了,不住地在枝头发出破碎的高叫;真是破锣碎鼓在替烈日呐喊助威!

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尘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不动。马路上发着白光,小摊贩不敢吆喝,商店门口的有机玻璃招牌,也似乎给晒化了。
秋

秋雨打着她们的脸。一堆堆深灰色的迷云,低低地压着大地。已经是深秋了,森林里那一望无际的林木都已光秃,老树阴郁地站着,让褐色的苔掩住它身上的皱纹。无情的秋天剥下了它们美丽的衣裳,它们只好枯秃地站在那里。

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了,早晨像露珠一样新鲜。天空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又缥缈,使人想听见一阵高飞的云雀的歌唱,正如望着碧海想着见一片白帆。夕阳是时间的翅膀,当它飞遁时有一刹那极其绚烂的展开。于是薄暮。


多明媚的秋天哪,这里,再也不是焦土和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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