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文学其他电子书 > 鲁宾孙飘流记〔英〕笛福 >

第31部分

鲁宾孙飘流记〔英〕笛福-第31部分

小说: 鲁宾孙飘流记〔英〕笛福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性竿沼谡绞ち艘磺校揖龆ú幌б磺写郏揭桓鲆叭恕O衷冢诙骄褪窃跹凳┱庖患苹5比徽庖皇蹦岩跃龆āS捎谙氩怀鍪裁春鲜实陌旆ǎ揖鲂南冉惺睾蚬鄄欤此鞘裁词焙蛏习叮溆嗟氖略菔辈蝗ス芩绞焙蚣惺隆U庋龆ㄖ螅揖途3鋈フ觳臁!∫挥锌站统鋈ァ!∪兆右痪茫陀指械窖岱称鹄础R蛭庖坏扔质且荒臧胍陨希负趺刻於家艿叫〉旱奈魍坊蛭髂辖侨ィ纯春C嫔嫌忻挥卸滥局鄢鱿帧!〉牵饷闯な奔渲幸淮我裁挥锌吹剑媸橇钊司谏ィ媚罩良!〉庖淮挝颐挥邢裆洗文茄耆牌M喾矗却比沼茫以郊辈豢纱!∽苤掖忧按Υπ⌒模×勘苊馀龅揭叭耍坏衷谌醇庇谝窍嘤隽恕�

 50

    鲁宾孙飘流记(下)791

    此外,我认为自己有充分的能力驾驭一个野人,甚至两三个野人也没有问题,只要我能把他们弄到手就行,我完全可以叫他们成为我的奴隶,要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且任何时候都可以防止他们伤害我。 我为自己的这种想法大大得意了一番。 但是,事情连影子也没有,一切都只是空想,计划当然也无法实现,因为有好久野人都没有出现。我自从有了这些想法之后,平时就经常会想到这件事,但是因为没有机会付诸实施,因此一直都毫无结果。 这样又过了大约一年半时间。 一天清晨,我忽然发现有五只独木舟在岛这头靠了岸,船上的人都已上了岛,但却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他们来的人这么多,把我的计划完全打破了。 因为我知道,一只独木舟一般载五、六个人,有的甚至更多。 现在一下子来了这么多船,少说他有二三十人,我一个人单枪匹马,怎么能对付他们呢!

    因此,我只好悄悄躲到城堡里去,坐立不安,一筹莫展。 可是,我还是根据过去的计划,准备进行作战,以便一有机会,立刻行动。 我等了好久,留神听他们的动静,最后,实在忍耐不住了,就把枪放在梯子脚下,像平时那样,分作两步爬上小山顶。 我尽量不把头露出来地站在那里,以免被他们看见。 我拿起望远镜进行观察,发现他们不下三十人,而且已经生起了火,正在煮肉。 至于他们怎样煮的,煮的又究竟是什么肉,我就不想追究了。 这时,只见他们正手舞足蹈,围着火堆跳舞。 他们做出各种野蛮难看的姿势,按自己的步法,正跳得兴高采烈。正当我观望的时候,从望远镜里看到从小船上他们又拖出两个倒霉的野人来。 这两个野人大概是他们事先放在船上

 51

    891鲁宾孙飘流记(下)

    的,现在拖上岸来准备屠杀了。 我看见其中一个被木棍或木刀乱打一气,立刻倒了下去。接着便有两三个野人一涌而上,动手把他开膛破腹,准备煮了吃。另一个俘虏被撂在一边,到时他们再动手拿他开刀。 这时,这个可怜的家伙看见自己手脚松了绑,没人管他,不由起了逃命的希望。 突然他跳起身奔逃起来;他沿着海岸向我这边跑来,其速度真是惊人。 我是说,他正飞速向我的住所方向逃来。我不得不承认,当我见他朝我这边跑来时,确实吃惊不小;因为我认为,那些野人必然全部出动来追赶他。这时,我看到,我梦境中的一部分开始实现了:那个野人必然会在我城堡外的树丛中躲起来。 但是,我可不敢相信梦境中的其余部分——也就是那些野人不会来追他,也不会发现他躲在树丛里。 我仍旧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后来,我发现追他的只有三个人,胆子就大一点了。 特别是我发现那个野人跑得比追他的三个人快得多,而且把他们越甩越远了。 只要他能再跑上半小时,就可完全摆脱他们了。 这使我不由得勇气倍增。在他们和我的城堡之间,隔着一条小河。 这条小河,我在本书的开头部分曾多次提到过;我把破船上的东西运下来的时候,就是进入小河后搬上岸的。 我清楚地看见,那逃跑的野人得游过小河,否则就会被他们在河边抓住。 这时正值涨潮,那逃跑的野人一到河边,就毫不犹豫纵身跳下河去,只划了三十来下便游过了河。一爬上岸,他又迅速向前狂奔。后面追他的那三个野人到了河边。 其中只有两个会游水,另一个却不会,只能站在河边,看其他两个游过河去。 又过了一

 52

    鲁宾孙飘流记(下)991

    会儿,他一个人就悄悄回去了。 这实在救了他一命。我还注意到,那两个会游水的野人游得比那逃跑的野人慢多了;他们最少花了一倍的时间才游过了河。 这时,我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强烈的、不可抗拒的欲望:我要找个仆人,现在正是时候;说不定我还能找到一个侣伴,一个帮手哩。这分明是上天召唤我搭救这个可怜虫的命呢!

    我立刻跑下梯子,拿起我的两支枪——前面我已提到,这两支枪就放在梯子脚下。 然后,又迅速爬上梯子,翻过山顶,朝海边跑去。 我抄近路,跑下山去,插身在追踪者和逃跑者之间。 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声呼唤。他回头望了望,起初似乎对我也很害怕,其程度不亚于害怕追赶他的野人。 但我用手势召唤他过来,同时慢慢迎上后面追上来的两个野人。 等他俩走近时,我一下子冲到前面的一个野人跟前,用枪杆子把他打倒在地。 我不想开枪,生怕枪声让其余的野人听见。 其实距离这么远,枪声是很难听到的;就算隐隐约约听到了,他们也看不见硝烟,肯定弄不清是怎么回事。 第一个野人被我打倒之后,同他一起追来的那个野人就停住了脚步,好象吓住了。 于是我又急步向他迎上去。 当我快靠近他时,见他手里拿起弓箭,预备拉弓向我放箭。我不得不先向他开枪,一枪就把他打死了。那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住了脚步。 这可怜的家伙虽说亲眼见到他的两个敌人都已经倒下,而且在他看来已必死无疑,但却被我的枪声和火光吓坏了。 他站在那里,目瞪口呆,既不进也不退,似乎他很想逃跑而不敢走近我。我向他大声招呼,做手势叫他过来。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几步停停,又走几步又停停。 此时,我看到他站在那里,混身发抖。 他认为

 53

    02鲁宾孙飘流记(下)

    自己成了我的俘虏,也将像他的两个敌人那样被杀死。 我又向他招手,叫他靠近我,并做出种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 他这才慢慢向前走,每走一二十步便跪一下,似乎是感谢我救了他的命。 我向他微笑,作出和蔼可亲的样子,并一再招呼他,叫他再走近一点。 最后,他走到我跟前,再次跪下,吻着地面,又把头贴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似在宣誓愿终身做我的奴隶。 我扶起来他,对他十分和气,并千方百计让他不要害怕。 但事情还没有完。 我发现我用枪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 他刚才是被我打昏了,现在正苏醒过来。 我向他指了指那个野人,表示他还没有死。 他看了之后,就向我叽哩咕噜说了几句话。虽然我不理解他的意思,可对我而言听起来特别悦耳,因为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别人和我说话,以前我最多也只能听到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 自然,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 被打倒的那个野人已完全清醒,并从地上坐了起来。 我发现被我救出的野人又有点害怕的样子,便举起另一支枪打算射击。 这时,我那野人(我现在就这样叫他了)做了个手势,要求我把挂在腰间的那把没鞘的刀借他一用。于是我把刀给了他。他一拿到刀,就奔向他的敌人,手起刀落,一下子砍下那个野人的头,其动作干脆利落,胜过德国刽子手。这使我大为惊诧,因为,我完全相信,这个人在此之前,除了他们自己的木刀外,一生中从未见过一把真正的刀。 可现在看来,他们的木头刀也又快又锋利,砍头杀人照样一刀就能让人头落地。 我后来了解到,事实也确是如此。 他们的刀是用很硬的木头做成的,做得又沉重又锋利。 再说我那野人砍下敌人的头,带着胜利的

 54

    鲁宾孙飘流记(下)102

    笑声回到我跟前。 他先把刀还给了我,接着做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手势,把砍下来的野人头放在我脚下。但是,最使他感到惊异的,是我怎么能从这么远的距离把另一个野人打死。 他用手指了指那个野人的尸体,做着手势要我让他过去看看。 我也打着手势,尽量让他懂得我同意他过去。 他走到那死人身边,简直惊呆了。 他两眼直勾勾地看着死人,然后又把尸体翻来翻去,想看个明白。 他看了看枪眼,子弹正好打中那野人的胸部,在那里穿了个洞,但血流得不多,因为中弹后人立刻死了,血就流到体内去了。 取下那野人的弓箭他回到我面前,我就叫他跟我离开这地方。我用手势告诉他,后面可能有更多的敌人会追上来。他懂了我的意思后,就用手势表示要把两个尸体用沙土埋起来,这样追上来的野人就不能发现踪迹。 我打手势叫他照办。 他立刻干起来,不到一会儿,就用双手在沙土上创了一个坑,刚好埋一个野人。 他把尸体拖了进去,用沙土盖好。接着又依法泡制,埋了第二个野人的尸体。 我估计,总共他只花了一刻钟,就把两具尸体埋好了。 然后,我叫他跟我一起离开这里。 我没有把他带到城堡去,而是带到岛那头的洞穴里去。我这样做是有意不让自己的梦境应验,因为在梦中,他是躲在城堡外面的树丛中。到了洞里,我给他吃了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又给了他一点水喝。 因为我见他跑了半天,已经饥渴不堪了。 他吃喝完毕后,我又指了一个地方,打着手势叫他躺下来睡一觉。那儿铺了一堆干草,上面还有一条毯子,我自己偶尔也在上面睡觉。 于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倒下去就呼呼睡着了。

 55

    202鲁宾孙飘流记(下)

    这个野人生得眉清目秀,非常英俊。他身材长短合宜,四肢挺直又结实,然而并不显得粗壮。 他个子很高,身体健康,年纪看来大概二十六岁。 他五官端正,面目一点也不狰狞可憎,脸上有一种男子汉的英勇气概,又具有欧洲人那种和蔼可亲的样子,在他微笑时这种温柔亲切的样子表现得更为明显。 他的头发又黑又长,像羊毛似地卷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目光锐利而又活泼。 他的皮肤略带棕色,不怎么黑,可是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亚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肤色那样黄褐色的,令人讨厌,而是一种深茶青色的,油光乌亮,令人爽心悦目,难以用言语形容。 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鼻子却很小,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样扁;他的嘴形长得也非常好看,嘴唇薄薄的,牙齿又齐又白,白得如同象牙。 他并没有睡得死沉的,事实上只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来了。 他一醒来就跑到洞外来找我,因为当时我正在挤羊奶,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他一见到我,立即向我奔来,爬在地上,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古怪的姿势,表示他臣服感谢之心。 最后,他又把头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脚边,然后又像上次那样,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顶上,这样做以后,又向我作出各种姿势,表示顺从降服,愿为我效劳,终身做我的奴隶。 他的这些意思我全都明白了。 我告诉他,我对他很满意。 不久,我就开始和他谈话,并教他和我谈话。 首先,我告诉他,他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