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大案-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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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烟案查清以后,移送检察院起诉之前,审理组负责香烟案的老吴提审了李宝民。
“你明知侯小虎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是为了欺骗海关。那你还让他办理进出口手续,是不是明知故犯?”老吴问。
李宝民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知道是知道,手续也确是我办的。但我总认为是他们在走私,我又没有卖香烟。”
“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制作假单证瞒天过海,正是走私的一个重要环节。李宝民,你说,你知罪不知罪?”
李宝民哭了:“在你的启发下,我认识到自己已犯了罪。但我不是主犯,主犯是侯小虎他们。”
老吴冷冷地回答:“认定主犯从犯的问题,是法院的事。你得对你的罪行有清楚的认识!”
当在笔录材料上签字时,提出这儿要改几个字,那儿和原意有出入。但不管怎么样,基本事实他无以改变了,最终他签字认可。
他的“犯罪故意”便被锁定了!他在第二批审判名单中出现,一审被判处死刑。
72 突破心理防线
审理组碰到的李宝民这样“赖皮货”又何止一个!王燕棣又是这样一个典型代表。
此人先后把3个公司的经营权出卖给赖昌星用作走私。他先是华东实业总公司贸易一部的经理,后是华东实业象屿进出口公司的负责人、象屿新中原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象屿新大地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后3个公司都被用来从事过走私原油、汽车、香烟的犯罪活动。赖昌星付给他的代价是350万元。
他的这3个公司都有军队背景。
王燕棣1999年9月6日就被刑事拘留。
到案后,他声称一不出钱,二不出人,也不管货物进出,只是把公司交给远华去做转口贸易,每年收取代理费,有无走私行为自己并不知道。而面对上述3家公司的走私的各种证据,王继续诡辩,自己只管盖章,具体操作都是远华,对经营中是否走私毫不知情。
随着审讯力度不断加强,王燕棣仍拒不承认自己知道远华利用三家公司从事走私活动的事,他谨慎地选择用语,只把程度放到“感觉不大对头”、“好像其中有鬼”、“为了公司利益,还要继续合作”等等。
办案人员反复研究材料,寻找“审讯地雷”,力求一下子炸毁他的心理防线。“新大地”公司在远华走私成品油的犯罪活动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王燕棣曾受赖昌星之托,出面与陈燕新签订过转租博坦油库103号、104号油罐的协议。这份协议在搜捕王燕棣的办公室时落到工作组手里,而且他的所谓公司所在地、办公用房也是赖昌星提供的,产权还是远华所有。审讯人员再审王燕棣时,出示了那份“租罐协议”。
问:“上面的签字是你的亲笔吗?”
答:“是。是在陈燕新的办公室里签字的。”
“是你和陈燕新谈妥租罐事宜的吗?”
“是赖昌星和陈燕新谈妥了,让我出面签字的。”
“你参加谈判了吗?”
“你们有证据说明我参加谈判了吗?”王燕棣反问了一句。
办案人员抑制住激怒,冷静地说:“那你只是个傀儡了?赖昌星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
王燕棣并不示弱:“我承认自己是个傀儡。收取人家的代理费,做点小事也是应该的!”
“这还是小事?你知道不知道,赖昌星利用这两个油罐走私了多少原油?”
“我未参与,又怎么知道!”
“你签的这份协议,就是走私原油的重要环节!”
“协议中有关于走私原油的内容吗?”
……
审讯又一次无果而终。剩下的“办公用房是远华房产”的材料,看来对王燕棣来说,也不是什么“审讯地雷”了。他完全可以推脱“借用远华的用房,就能证明我参与走私了吗”?
工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找到一条重要线索,王燕棣的公司被厦门海关处罚过。而且有一条走私船在深圳被扣,后来通过赖昌星北京的关系疏通,将这条船转口岸到厦门来办手续。王燕棣曾以军人的身份接受过调查,当然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也是由赖昌星授意的。
王燕棣乖乖地在笔录材料上签字后,审讯大功告成。他在第二批受审的案犯名单中出现,被判处死刑。
73 发现地下钱庄
1999年9月初,从全国抽调来的办案人员正急如星火赶赴厦门参战的同时,由刘处长率领的侦查人员也正没日没夜地将侦查触角伸展到犯罪分子还在活动的所有地域,而且屡有收获。他们此时得知,远华集团的执行董事、赖昌星的二哥赖昌标因斗殴受重伤正在福州某医院治疗。刘处果决下令对保护、服侍赖昌标的人员采取查控措施,并电告厦门专案组领导,要求火速派员赶赴福州对查控人员进行询问以获取关于赖昌星集团的走私信息。
陈坤(赖昌标的专职司机)、赖其仁、赖水利等重要知情人落网。办案人员从他们的供述中得知赖昌标是赖氏走私集团中专门负责香烟走私的负责人,并且首次得知:陈坤等3人不但是运送走私香烟的专职司机,而且还负责收取烟款,每天收取金额最少的有几十万元,最多时有上千万元之巨。收取的巨额烟款又是由他们运送到晋江“东石丽”家或石狮市的杨丽、洪敏、区义家中,1995年以后则送到石狮金城信用社。
这是专案组最早获取的关于赖昌星走私集团走私资金流向的重要案情,然而当时人力紧张,而且主攻方向是撕开走私黑幕,所以这一重要案情被暂时搁置。1999年12月底,为赖昌星专门记走私黑账的陈赞成、蔡淦相继到案。陈赞成交待:1994年10月至1998年12月,远华走私收入约120亿元人民币。这些走私款由财务主管庄建群与晋江、石狮市的“地下钱庄”联系后,由赖其仁、施建国等押运,由陈坤、赖水利、赖文添等开车,将人民币现金,也有少量汇票送交晋江的“东石丽”等人家中,1995年后送金城城市信用社,再由“地下钱庄”通知境外合伙人支付外汇给香港的远华公司。陈赞成讲,仅1996年下半年至1998年底就有100余亿元人民币是通过“东石丽”换汇的。
晋江、石狮存在“地下钱庄”,帮助赖昌星走私集团进行洗钱的就是这些黑钱庄。就在此时,晋江无业人员蔡建成非法经营外币买卖被立案查处。蔡建成到案后的交待,使“地下钱庄”彻底浮出水面。
蔡建成,晋江东石镇居民,全家4口均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其妻苏美丽(外号“东石丽”)以操作境内外配合的外汇兑换、买卖业务为主。这项业务的黑道术语称作“打数”:当境内有人要用大量人民币现金或汇票换取港币或美金在香港提取时,就将人民币现金或汇票直接交给“地下钱庄”或存入其指定的账户;“地下钱庄”按当日外汇黑市价格计算应支付的港币或美金数量,然后用电话或传真通知香港的合伙人,“东石丽”在香港的合伙人有蔡秀秀、刘德川、刘清甜等人,从香港的银行账户中支付外汇到客户指定的账号。赖昌星集团用的是香港远华的账号。反之,有人在香港用港币或美元换兑人民币在境内提取时,将外币交到香港合伙人处;合伙人通知“东石丽”等大陆的“地下钱庄”付给客户相应数量的人民币。当境内收入的人民币大大超过支出时,“东石丽”再通过“专业户”,如石狮人洪丽、蔡丽、何美等人换汇汇给“东石丽”在港的合伙人。
这些“地下钱庄”在晋江、石狮的经营已达数年之久,其影响辐射全国。“换外汇到晋江”,全国各地的商户纷至沓来,据说,吸引这些商户前来换汇的,竟然是这些“地下钱庄”的金融信誉,说是这些黑钱庄从不吃黑、欺诈。
“东石丽”已成为晋江知名的“富婆”,资产超过亿元。其儿子蔡志鑫、蔡志传也帮助其母点款。1995年以前,走私款全送到“东石丽”家中,全家老小齐上阵,通宵达旦地点钱,真是辛苦极了!
74 飓风行动
案发后,“东石丽”在逃,其他“地下钱庄”的老板也作鸟兽散。
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有关黑钱庄洗钱的信息中敏锐地发觉,石狮市金城城市信用社在黑钱庄洗钱的过程中充当了帮凶的角色,并且是“地下钱庄”存在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审理组和金融组领导的周密部署下,3月17日,一场有40余名公安民警、缉私警、武警和金融组工作人员协同作战的“飓风行动”开始了。指挥部设在泉州市航空酒店。为防止挤兑风波,金融组的赵局长召集石狮市长和政法委书记开会,部署综合性防范保卫措施。
下午3:30分行动开始。现场突审。确定下1996年以来夜间参与加班收点远华集团运送的巨额现金人员,共19名涉案人员被集中到泉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并组织力量开展审查询问。
金融组的12位同志进驻金城城市信用社进行查账、封账工作。经过长达29小时的审讯,金城城市信用社帮助“地下钱庄”为远华走私集团洗钱的内幕被彻底揭开:1994年下半年,远华走私款解送到“东石丽”家中数额越来越大,虽然全家上阵,天天突击点钱也是忙不过来。“东石丽”便动起了金城城市信用社的脑筋。她与该信用社原副主任吴某(已移居香港)和营业厅主任姚某(已故)商定建立业务联系,由金城城市信用社帮助“东石丽”接收、保管巨额现金,必要时为其垫支付出汇款和用现金解付汇票。由于现金数额巨大,信用社经常加班点收。信用社按现金比例收万分之三(1997年后改为万分之二)的手续费。手续费存入该社储蓄专柜的专门账户,其用途主要是给信用社职工发奖金,每人每月500元,季度奖每人300元,半年奖每人1000元,年终奖每人5000元,主任和董事长年终奖每人3万元。每晚加班都排班轮流参加,且有部门负责人带班。
自1995年至1999年7月,该信用社除周六、周日外,几乎每天都要加班点收苏美丽派人押送过来的巨额款项,少则一次三四百万,多则一两千万不等。其中,1996、1997年两年中日点收款项数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日子,据说很多。从1994年下半年起至1999年7月,经该信用社点收的“东石丽”送解的款项约有100多亿元人民币。
除点收款项外,信用社还根据苏美丽电话或传真要求,为其填制汇款委托书办理汇票、汇票解付,到石狮市各相关银行交换票据,有时还为苏美丽垫支办理汇票或电汇款等等。总之,对苏美丽是有求必应。至此,金城城市信用社帮助“地下钱庄”为远华集团洗钱的情况全部查清。
“3·17”“飓风行动”彻底砸碎了赖昌星犯罪集团走私环链上走私资金国内外流通的黑色通道这一重要环节,回答了走私资金流向哪里去,用于走私的外汇从何而来的两大疑问。
而让人震惊和忧虑的是,具有正规营业执照的金融机构竟然为万分之二三的蝇头小利,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充当起“地下钱庄”的帮凶;一个正规的金融机构甘心情愿地充当起“地下钱庄”的“出纳”来;从而使赖昌星走私环节通行无阻,这不能不说是金融界的悲哀!
而且,晋江、石狮地区的外汇兑换地下市场声名鹊起于大江南北,远至塞北高原,而有关执法部门却独独充耳不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对有关部门国家机关管理职能的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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