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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中国护士在美国-第9部分

小说: 中国护士在美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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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之后我问他,挂在他母亲房间里的那幅画是他母亲自己画的吗?“是呀!”他说,然后他给我讲了些他母亲年轻时的故事。原来,莉莉年轻时是由著名的芝加哥艺术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以后便以作画为主,同时兼职于某大学艺术系的教授。那幅挂在她房间里的画,是一幅曾经获奖的佳作。 
于是,一个新的计划在我脑子里形成了。莉莉既然曾经是个油画画家,那么她对色彩一定很敏感。眼下她患有进行性的老年痴呆症,让她构思作画是不可能了。如果像小孩子那样用蜡笔染画,她会不会喜欢呢? 
我没有十分的把握,但我想试试看。第二天,我带了一个色彩鲜艳的蜡笔和一本简易的染色书去上班。所谓简易,我是想力求整个画面简单清楚,一目了然。比如:第一张是小兔吃萝卜;第二张是个娃娃拍皮球,诸如此类。 
午睡后,我将莉莉叫醒。像以前一样,她并不反抗,只是恍恍惚惚的。我告诉她,我知道了她以前是个画家,我非常欣赏她那张获奖的作品,并想跟她学画。我边说边将那本涂画书和蜡笔放在她的手里,她仍旧木然,不说也不动。我轻轻地打开书,并把一支绿色的蜡笔放在她的右手上,然后,我握着她的手,我们一起给一棵苍劲大树的树叶穿上绿色的外衣。 
我边画边观察她的面部表情,没有兴奋,没有好奇,只是呆呆的,但她的手却一直随着我的手移动。后来我轻轻地放开了我的手,却惊奇地发现她的手仍在不由自主地动着、涂着。这一点点的变化竟让我出奇地高兴,我不停地称赞她。看看表,四十分钟已经过去了。我想一口吃不成胖子,今天就到这儿了。我让她停下来,带她去了卫生间之后,给她喝些水,吃些小点心,又把她放在床上,让她睡去好了。 
那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从那天起,我便反复地让莉莉做涂画,而且还有意识地把时间渐渐拉长,效果也就一点点地显现出来了。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她居然可以从午休之后,坐在轮椅里涂画一直涂到吃晚饭的时候,其实这之间足有三个小时的时间。 
莉莉开始涂画时,一张纸只用一个颜色,甚至几张纸都是一个颜色。呈现在我眼前的常常是红兔子、红大象、红树、红云彩。有时我也试着教她涂完绿树叶后用棕色蜡笔来涂树干,可是她却固执地说:“NO!NO!NO!”说完,她抢过绿笔涂个绿树干。我只是笑,我觉得绿树干也很新颖,我真心地欣赏她涂的每一张画。 
就这样,到后来我并不需要在她身边监督她涂画,她可以一个人自觉地涂。为了让她的大脑多接触一些刺激,我常常用轮椅推着她和她的画具,把她放在老年人活动中心去。那里很热闹,有时唱歌,有时做游戏,有时又有小学生来慰问演出。莉莉总是闹中取静,低头“作画”。 
我无法知道莉莉涂画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因为她从不开口讲话,我无从知道她的感受但是我想她的潜意识里还是喜欢的。   
一、勤慎肃恭(23)   
为了让下午不睡觉的莉莉晚上能睡个好觉,我特别注意她的床和被褥的平整舒适,室内温度适宜。她每晚入睡之前,我都用热水帮她泡脚、按摩,然后让她喝一杯热牛奶,吃一小片饼干,从而有一个良好的晚间睡眠,以至于能有一个相对健康正常的生活。 
莉莉是个很安静很听话的老人,她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和我很好地配合。看着莉莉能够这样白天醒着夜里睡觉,我的同事们都感到十分吃惊,莉莉的家人则对我万分感谢。每每有人到院里来参观,院长也会把莉莉的故事讲给大家听。最后,连一些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门研究老年痴呆症的专家也对莉莉发生了极大的兴趣。 
在老年痴呆科工作的特点是护理人员相对增多。我们和病人的比例大概是一比四,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护士助理每天只要精心地护理四个病人即可,而且病人都是相对固定的。这样做的好处在是我们护士助理有充分的时间,来了解自己所护理的病人的脾气秉性、痴呆状况;还有就是让痴呆老人每天都能看到一个相同的面孔,避免他们在意识上产生混乱,加强他们的认知、信任和安全感。 
总之,我们老年痴呆科工作的宗旨是以心理护理为主。凡是在这里工作的医护人员,都应该力求于胆大心细、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富有爱心,才能让患有老年痴呆的病人像健康的老人一样过得幸福美满。 
屈指算来,我在老人院里前前后后大概工作了三年。在那三年中,我用一颗温暖的心、一双勤劳的手加上我的许多汗水和辛苦护理很多很多美国老人。我们之间那种浓厚而又淳朴的情感一直久久地留在我内心的深处,像一珠琥珀,虽然历经岁月,却久久不能忘怀……   
二、学海无涯(1)   
1重返校园知难而进 
告别老人院的生活、重返校园的那一年,我刚好36岁。 
在美国,年龄从来就不会成为人们求学的障碍。任何人、任何年龄,只要你对获得知识的愿望仍旧那样赤诚,那样火热,那样渴望,你就永远都有重返校园的权利和机会。 
不同年龄、不同国籍、不同肤色的人们走到一起,走进知识的乐园边,其目的各不相同。年轻一代为了自立而求学,中年一代为了充实而求学;老年人则为了兴趣而求学。 
我重返校园的目的完全是想在我已有的基础上,选一种更加理想或是更适合于我的专业。 
美国学校对于外国学生的要求是先要选修三年的英文课,继而才可以进入专业的学习。我在参加入学考试时,由于英文成绩优秀而被允许将三年的英文课缩短为一年。 
当时我的英文在听说上都有了不小的进步,努力的重点放在读写上。任何一种语言的读写之间都有一种不可忽视的辩证关系。读是写的基础,写是读的提高。读得越多,思路和词汇才会不断地拓展和丰富,才会写出更准确、更精彩的文章。反之,写是让语言消化、分解再合成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的训练,语言才能融入人的血液中,才能成为运用自如的一种工具。有了这种工具,才能把阅读引向更深的层次。 
我在英文的读与写中,找到了无限的乐趣。 
阅读和写作虽然是两门课,但在美国大学里往往是由同一个教授任教。这对师生之间的互动起了良好的作用。当年教我阅读和写作的是卢森教授。卢森教授四十多岁,留着一头浓密的栗色短发,眼里全是耐心和理解的微笑。她上课时,无论是裙装还是裤装,都是一样整洁、娴雅,举手投足间透着十足的信心、干练和富于经验。她曾获得语言学和教育学两项硕士学位,在校执教二十多年,一直从事外国学生的英语入门教学。她像一条输送带,把来自天南地北的外国学生送向美国社会的广阔天地,默默无闻,却举足轻重。 
卢森教授的课堂是严格的。无论学生们在大千世界里应用何种语言,只要一走进她的课堂,所有的人都必须随时随地用英文交谈,除非你不开口,一开口,哪怕是一字一句,也得说英文,这让学生们自然而然地养成用英文思维的良好习惯。 
卢森的课堂是有趣的。她的教学从来都是力求理论和生活相结合。在阅读课上,她引进了大量的课外读物,诸如世界名著和美国著名的杂志等。她要求我们定时完成并上交一份读书报告。由此,她可以进一步了解到我们每个学生的阅读深度以及写作表达能力。对学生来说,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提高阅读速度、扩大词汇量,同时也能拓展知识面和完善写作技能。 
卢森的课是成功的。她不习惯在课间回答学生的问题,除了专门的答疑辅导之外,她最喜欢的是学生们在课堂上畅所欲言,谈笑风生。无奈大多数东方学生虽学习很刻苦,但是却比较拘谨,对知识一知半解,不好意思高谈阔论。为了调动每个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讨论问题时,她把全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只有三四个学生,人人都有讲英文的机会。每一个小组讨论完之后,要上交一份由全组成员共同参与写成的文章,并由各小组的成员轮流在全班演讲,成绩突出的可获得卢森教授自己颁发的奖品。 
除此之外,她还要求我们每周自选题目,写一篇作文上交。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给每个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力,去写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在选修她的课时写过一篇“悼念外公”的文章,受到了卢森教授的高度赞扬,还被选作范文发表在大学的校刊上。 
当我的英文学习进到后期时,我开始考虑我的专业方向。我个人的立足点自始至终没有离开医学方面。除了我个人对这方面的兴趣以外,最重要的是身处异国他乡,在用第二种语言求学和与人共事中,最好有较强的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基础。因为对专业知识的牢固掌握,往往可以弥补语言上的欠缺,这对求学和工作无疑都是相当有益的。   
二、学海无涯(2)   
最终,在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的专业中,我选中了牙医助理这一行。 
牙医助理,作为一种专业,在美国大学里设置了一系列的必修和选修课。课程大致分为牙医医学史、口腔解剖学和生理学、口腔胚胎学和组织学、口腔形态学、口腔微生物学和病理学、口腔疾病的传染学和防护、口腔药物学和麻醉、口腔材料学、口腔放射医学、口腔内外科及小儿科的各种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与之相关的选修课有营养学、心理学及突发性心脏病的急救法。上课时间两年,之后有半年的临床实习。 
美国大学的特点之一是非常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我们的学校里就有为牙医助理专业专门设置的一套形象逼真的牙医助理的教学诊所。诊所内配备了牙科的各种用具、X光机和暗室等。在每个牙科座椅上坐着一个用橡胶做成的模拟病人。“病人”口腔中的所有的牙齿都可以自由装卸,以备教授讲课时作各种示范动作和学生实习之用。我们反反复复地为假病人照X光片,在暗室里自己冲洗出来,看效果如何。 
两年的学习让我系统地掌握了有关牙医助理工作的各种知识和技能,而后的半年实习使学到的知识和能力得到巩固。 
凡是在美国进修牙医助理的学生,都必须经过半年的临床实习,然后通过考核才能拿到证书。这半年的临床实习不仅是校方要求的,对于毕业后能否顺利找到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很多人明明博士毕业还要想办法做几年博士后。美国人永远认为,光有理论而没有实践的人是没有用的。很多美国牙医在雇用牙医助理时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有没有过实际工作经验。有工作经验的比没有的容易得到工作;工作经验多的比少的容易得到工作。所有的牙医助理学生都把这一段临床实习看得非常之重要。 
在这半年的关键时期,我遇到了一个让我最头疼的医生——费希尔医生。 
费希尔医生是个犹太人,美国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口腔外科专业的高材生,以治疗牙周病见长。毕业后,他一边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一边开私人诊所。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非常好。三十多岁的人,身高中等而偏瘦,眼睛虽说不上漂亮,却有几分神采,嘴角微微地向上翘着,样子很是喜兴。她着装素净淡雅,不施粉黛,动作灵敏活泼,说话的语速极快,与人相处随便而不拘谨。她的私人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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