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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重生之梦破天机-第49部分

小说: 重生之梦破天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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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章  读诗 '本章字数:3181 最新更新时间:2013…12…23 10:50:44。0'
  真正的成熟是能够懂得取舍,张弛有度。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往往在很多事情上都与你背道而驰。就像你养了一只冷血动物,即使你付出的再多也都无济于事,因为它对你没有产生感情,他会视而不见,你还要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来应对地自己内心万分的恐惧。

  ——地瓜的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见李婉清再次走进屋里,一脸欢笑地来到了聂小川的面前,娇声地说道:“小川,你是不是累了?”

  “我还好,只是刚刚发了一会儿呆。”聂小川这才缓过神,从刚才的一通胡思乱想中跳了出来,看着身旁的李婉清说道:“李婉清,你别光站着,赶紧坐下吧,今天你陪着我出去了一个下午,应该很累的。”

  “呵呵,我还好啦。”李婉清稍显羞涩地看着聂小川,不好意思地坐在了茶几旁的另一张椅子上。

  “今天算是成功地完成了师傅的嘱托,拿到了那两件东西。”聂小川指的那两件东西,分别是一把上古奇剑,空冥剑,和一本剑谱《九阳十三剑》。

  “对啊,你把它们放到哪里了?”李婉清立即问道。

  “我一进屋子,就把手里的空冥剑和衣兜里的所有东西都放到了书房的桌子上面了。”聂小川指的书房,就是床尾后面的一个只有二十多平米的小隔间。

  “哦。”李婉清点点头说道,“有了那把空冥剑,你的另一把宝剑就可以永久地保存了,呵呵。”

  “是啊,我也是刚刚发现,在书房里的书柜侧面挂着一把宝剑,显然它远远的比不上师傅留给我的这把空冥剑。”聂小川当时也想明白了,刚才在经过前厅的时候,他的亲娘为什么没有提及他手中的那把剑了,不是因为这把空冥剑从外观上看不显眼,而是因为他的亲娘已经对聂小川手里拿着宝剑,见怪不怪了,倒是她的反应,让聂小川觉得一阵疑惑,只因他是穿越过来的罢了,什么事情都是第一次,而他们已然是经历过不止千百次了。

  此时,李婉清的脑海里面再次联想到了刚才她和聂小川在长安城门外的遭遇,不禁又对聂小川说起了此事:“小川,刚才在明德门的时候,那些卫兵太可恶了,见我们不肯掏钱,就要强行地搜身,我当时真的好害怕啊,害怕他们会扒掉我的衣服……”

  “嗯,那些卫兵确实可恶,我一定要揭告他们!”聂小川一脸严肃地看着李婉清,信誓旦旦地说道。

  “咦,对了,你知道那个带头的卫兵是谁吗?”李婉清眼睛一闪,突然问道。

  “这个,我不知道哎……”聂小川只得摇摇头。

  “呵呵,你又在装糊涂了,他以前可是出过名的人,叫李自卫,基本上住在长安城的百姓,对他可是再熟悉不过了。”李婉清耐心地说道。

  “霹雳啪啦的,居然起了一个这么YY的名字,“自卫”,呵呵,李家居然生出了一个“日本人”,实属难得啊。”聂小川此时在脑海里,很自然地想到了这个值得思考的话题。

  “哦,还是个名人啊,名人怎么能做那种抢劫的勾当?”聂小川不解的问道,“难道他是出了名的坏人不成?”

  “不是啦,人家可是如假包换的皇亲国戚呢。”李婉清解释道。

  “哦,没听说过让皇亲国戚去当把守城门的卫兵啊,真没有听说过。”聂小川依旧不解地摇着头。

  “人家原本是一个王爷的,后来因为犯了事才落到了这个地步。”李婉清继续答道。

  “他犯了什么事?”聂小川急忙问道。

  “这件事情就和安乐公主有关了。当年四月十七日,是安乐公主的生日,所以唐中宗李显就给她举办了一场盛大的生日宴会。那天晚上来了很多的达官贵人,皇亲国戚,送了很多的奇珍异宝,唯独李自卫没有送什么宝贝,只送了一幅肖像画,画里的女人正是安乐公主,安乐公主拿过那幅画,只看了一眼,就大发脾气了,说李自卫当众侮辱她,因为画里的安乐公主实在是太难看了,然后就请求唐中宗李显治李自卫的罪,结果可想而知了……”只听李婉清非常详细地述说道。

  “噼里啪啦地,怎么又和安乐公主扯上关系了,听着都让人感到崩溃啊,有没有。”聂小川听完,不免在心中一阵吃惊的感慨道。

  “呵呵,一幅画居然就能够惹怒安乐公主,那个李自卫也真够悲剧的。”聂小川一阵感慨道,看来安乐公主当真是喜怒无常,不能惹啊,一个堂堂的王爷,居然落魄到了去长安城外把守城门的地步。

  “是啊,本来人家李自卫是韦王的。”李婉清轻声地附和道。

  “你说什么,韦王?”聂小川惊讶地问道。

  话说,这个韦王的名号,倒跟他的名字挺搭配,李自卫,“自卫”之后可不就是“韦”了,而且是“韦中之王”,搞不好他画的那幅安乐公主的画像,就是他每天对此“自卫”的对象,情意绵绵啊。

  “对啊,他以前住在皇城的时候,做的就是韦王。”李婉清赶紧解释道,“其实以前他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带过兵,打过胜仗,可以说他对大唐江山的稳定,做了很多的功劳。”

  “哦,这么说来,他以前是个好人喽?”聂小川皱着眉头问道。

  “应该是吧,我也不知道,反正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坏人了。”李婉清轻轻地摇着头,说道。

  “反正我不管他的过去怎么样,王爷也好,平民也罢,只说现在,他就是一个坏人。”聂小川愤愤地说道。

  “好吧,咱们不说他了。”李婉清突然转变了话题说道,“赶紧去你的书房里读会儿诗书吧。”

  “读诗书?!”聂小川又开始疑惑地问道。

  “对呀,你每天晚上吃过晚饭,都要到书房读一会儿诗书的,有时候我还会陪着你研磨,因为你也会写诗哦。”李婉清一脸柔情看着聂小川,细声地说道。

  “哦,你不说我还真忘了去读诗书了,看来我今天是累糊涂了。”聂小川只得装作糊涂的回答道。

  “来吧,我陪你一起去书房。”

  只见聂小川点点头,就站起身,快步地往床尾边的隔间里走去,而李婉清也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

  两人进了书房,李婉清趁着微弱的灯光,慢慢地走到了床前一个灯台前面,用打火石,点燃了油灯,这时,狭窄的空间顿时变成一个黄金屋。

  聂小川走到书桌前,拿起了放在上面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没有书名,书页却很破旧,显然是被经常地翻阅过,如果他没有记错,这里面还夹着一封师傅给他留下的一封信件。

  此时,聂小川已经打开了这本破旧的书,随意地翻到了其中的一页,这才发现原来里面写着一首诗,可能是今天下午的时候,他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信件上的缘故,却不知道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诗书了。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聂小川看着上面的诗句,不禁饶有兴趣地大声读了起来,“果然是一首好诗。”再一看上面的标题写着,《出塞》,作者是王昌龄。

  这个诗人,聂小川是知道的,他是唐朝著名的边塞诗人,被后人誉为“七绝圣手”,而刚才读的那首诗就是他的代表作。一首《出塞》,揭露了当时战争给黎民百姓带来的苦难,他希望骁勇善战的将士能够保家卫国。

  聂小川此时居然来了兴趣,赶紧又翻到了一页,上面写着:“《山居秋暝》,王维。”便立即读了起来,“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他读完之后,就又是连连称好。

  李婉清站在一边,一脸欢喜地看着聂小川,情不自禁地说道:“小川,你读的那么有兴致,该不会已经有了灵感,想要即兴地写一首诗吧?”

  “写诗,哪有,我只是觉得这些诗写得好,想读读罢了。”其实,聂小川最不喜欢的就是吟诗诵文了,想当年他上学的时候,每次老师要求背诵诗文,他总是排在最后几名才把那些诗文背诵完毕,而且是结结巴巴的,一点都不流畅。因此,更别说写诗了,他能好好地看完一首诗已经就不错了。

  “哦,你以前想写诗的时候,就像现在一样特别地兴奋,然后随便地读几首名家名作,就开始嘱咐我研磨,写诗了。”李婉清急忙地解释道。

  “哦,我真的写过诗啊?”聂小川当然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当然啦,你写的有不少呢。”李婉清赶紧接道。

  “是吗……”

  “书桌上的第二本书就是你写的诗集,你看看就知道了。”李婉清立即提醒道。

  聂小川听完,依然将信将疑地打开了那本书,同样是没有书名,破旧的书页,这居然是他的写的诗集,不知道里面写的诗,到底是什么水平。

  “噼里啪啦的,居然写了那么多,有整整的一本诗集,该不会是打油诗吧,我想八成都是那些无聊透顶的东西。”聂小川马上就在心中想道。

  那本书,聂小川的诗集,慢慢地被他打开……

  

  
 第六十一章 相思梦 '本章字数:34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9…02 18:55:44。0'
  人的一生,就是得到与失去的过程。事业如此,金钱如此,朋友亦是如此。

  ——地瓜的话

  “我果然写了那么多的诗啊?”聂小川表示怀疑地盯着身旁的李婉清,慢慢地翻开了手中的诗集,随意地瞧看着其中的一页。

  “咦,这是我写的诗吗?”聂小川疑惑地问道。

  “是啊,你手里面拿的就是你写的诗集。”李婉清非常肯定地说道。

  聂小川又看了一眼李婉清,继续一页一页地翻动着诗集,发现有的诗只写了一个标题,下面却是一片空白,有的诗好像写了一半就停下了,赶紧翻到最后几页,居然是空白页,估计是预留将来灵感爆发之时,继续往上面写诗的缘故吧。

  想到这里,聂小川又重新来回地翻弄着诗集,仔细地瞧看着里面的内容,突然他的眼睛一亮,手指停留在了其中的一页,只听他不由自主地说道:“咦,居然还有词?”

  “是啊,虽然很多人都喜欢写诗,但是写词也慢慢地开始兴起了。”李婉清立即解释道。

  确实,在唐朝,每一个人都知道唐诗在当时非常的盛行,那是一个富含浓厚的唐诗风韵的时代,换句话说,唐诗的造诣和影响力远远地高于其他的文学形式,所以在这种影响之下,比如词曲,文章等等,都显得很苍白无力,其实不然。也有好的词曲,文章,只是在当时不受百姓喜闻乐见罢了,因此它们属于小众文学。

  不过,这种小众文学,却让聂小川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只见上面的题目写着:“诉衷情,赠友歌。”接着就大声地读了起来:“清晨阶台惹清霜,哈气弄于掌,都缘自有别愁,此情最难忘。忆往事,惜流光,易神伤。与歌共唱,勿忘朋友,祝君久长。”

  读完之后,他便感慨道:“嗯,像是原创,尤其的后面的一句话比较有感觉。”

  “与歌共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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