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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穿越大唐:绝代村姑-第34部分

小说: 穿越大唐:绝代村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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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才女貌,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确实很让人羡慕。

    “哎哟,绯衣妹子,又见面了,可真是有缘呢,”王筠玉的表情有夸张,“但不知谁家好男儿这么有福气,能让妹子衣带渐宽终不悔?”

    本是为情相思人憔悴,但从她嘴里说出来,让人听着就是另一种意思了。

    莫绯衣脾气再好也受不了,这女人,真恶毒!

    她淡然道:“绯衣出身穷苦人家,为了生计忙碌,辛辛苦苦了,才有这点事业,哪象姐姐这么般命好。”

    不等她反应过来,莫绯衣转头对着那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大帅哥盈盈一福,丹红唇角逸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小女子莫绯衣。”

    她那有意而为的淡淡笑容,如洒射幽谷的一抹阳光,灿烂得扣人心弦,那些公子哥们都看得眼睛发直了,就连大帅哥明亮的大眼睛里都闪过一抹异芒。




勾你男朋友

王筠玉的话,让莫绯衣气得肺都要炸了,表面上却不露半点声色,神态淡然,反而平添了种飘逸脱俗的动人韵味。

    既然,王筠玉如此狠毒,那就不要怪本小姐心狠了,她已决心,勾引王筠玉的男友,把她气个半死。

    王筠玉的容貌是姣美,不过体态不算丰腴,按大唐的审美观,也算不得上极品大美女,除了家世身份比不上之外,两人的条件,基本对等。

    不过,古代特别讲究门户地位,先天上,莫绯衣已经输给对手,她根本就没有信心能把眼前的大帅哥勾走,反正能气一气王筠玉也好,又不是真的想泡大帅哥。

    只不过,大帅哥要被她利用,作为打击王筠玉的武器之一,这心里头,多多少少有些感觉过意不去。

    大帅哥微微一笑,抱拳作揖还礼,“在下慕萧枫,已听闻绯衣小姐之名,今日得见绯衣小姐的风彩,不虚此行啊。”

    莫绯衣嫣然一笑,淡淡道:“慕公子过奖了。”

    慕萧枫给她的印象极好,俊面上的笑容友善,让人感觉亲切,说话不亢不卑,没有拍马屁一般,一见面就来个如雷贯耳、久闻大名之类乱七八糟的。

    慕萧枫微笑说到,“绯衣小姐的惊世发明,那不必说了,天下女子,都会感激绯衣小姐的。”

    王筠玉挪了一步,整个人,几乎要挨入慕萧枫的怀里,咯咯笑道:“是呀,绯衣妹妹也赚了不少呢,恭喜妹妹生意兴隆。”

    莫绯衣听出她的话外之意:虽然,美容面膜、旗袍与卫生带,都给你带来了许多利润,但想在五年之内超越王家,还差得太远了,继续努力吧,我等着看呢。

    莫绯衣淡淡道:“不劳姐姐提醒,小妹我时刻谨记着姐姐的教诲与关怀。”

    帘子掀开,李瑾楠从雅间里出来,“说什么这么热闹呢?”

    “李小姐。”慕萧枫抱拳行礼,王筠玉的年纪虽然大过李瑾楠,也得福礼问安,谁让小妮子的老爹是当朝一手遮天的宰相大人。

    王家虽然富可敌国,但仍要巴结相爷,每年不知送了多少重礼,王筠玉身为王家的主事人之一,比谁都清楚。当然,李相爷予以王家的种种方便与关照,让王家赚得更多,彼此心知肚明。

    李瑾楠不知莫绯衣与王筠玉暗中争斗,笑嘻嘻道:“不若,大家一块儿坐罢。”




自叹不如

小妮子素来喜欢热闹,她与王筠玉的交情也不错,几人凑一桌,那肯定热闹了。

    莫绯衣有意钓慕萧枫,气死王筠,如今有机会亲近,自然不会反对,她微笑看着王筠玉,“我随意。”

    依王筠玉的要强个性,岂会怕了莫绯衣?下当傲然道:“嗯,大家坐一起热闹。”

    有三位美人坐陪,慕萧枫更是不会拒绝,至少,他面子上很风光,让那些年青的公子看得眼红不已,只能感叹自已没有那份艳福。

    酒菜很快端上来,大家边吃边聊,老板娘非常热情豪爽,频频敬酒,酒量好得吓人,王筠玉的酒量也不错,几人当中,就数莫绯衣的酒量最差,幸好不是跟王筠玉斗酒,否则,她只有举手投降的份儿。

    闲谈中,莫绯衣了解到,慕家是官宦世家,历代都有长辈在朝中为官,在长安城内也算是颇有名气的大家族,慕萧枫正在用功苦读,准备秋后科考,他颇有才华,能中三甲的机率,据说挺高。

    老板娘是出了名的快嘴,碍着一个慕萧枫在场,一些女儿家的话题不便说出来,她也不知莫绯衣与王筠玉暗中斗着,扯来扯去,绝大半的话题都是赞扬莫绯衣,面上流露出来的表情,更是对莫绯衣崇拜至极,按现代的说法,就是狂热的铁杆粉丝。

    莫绯衣表面谦虚,心里头却偷着乐呵呵,王筠玉之前还巧笑倩兮,这么一会儿,那脸上的笑容,已经显得有些勉强了。

    慕萧枫是书生,对生意上的事不感兴趣,但对于莫绯衣的才气,却颇感兴趣,要知道,能得玉真长公主称赞的人可不多,他自已也曾有幸被玉真长公主邀请,去过潇湘别院,玉真长公主对他也颇有赞赏,只是与莫绯衣,那可差远了。

    惊才绝艳,这是玉真长公主对莫绯衣的评价,能得此评价之人,据说,整个大唐有名的大才子中,只有曲指可数的几个极有名气的大才子,而玉真长公主的眼光,那是了了名的准。

    莫绯衣所作的两首诗,已在才子中广传争阅,当得上上乘的名诗佳作,足可流芳百世,慕萧枫看过,当时还感叹万千,自叹自已空念了这么多书,却连一个村姑都比不上,惭愧得紧。

    慕萧枫与王筠玉是情侣关系,而王筠玉与莫绯衣相斗,自然要了解莫绯衣的底细,慕萧枫也自然从情人的口中了解到莫绯衣的不少事儿。

    两个女人斗气比财富?慕萧枫感觉好笑,但也佩服莫绯衣的勇气,王家富可敌国,莫绯衣却敢向王家叫板,订下五年的赌约,只凭这份勇气,就足以让无数人佩服不已。

    当然,慕萧枫虽然不喜欢从商,但也不是个傻子,他明白,莫绯衣确实有向王家叫板的实力与资格,只不过,短短的五年的时间,想要超越王家,恐怕有些困难。

    总的来说,他对莫绯衣极佩服,心中也同时对她充满了强烈的好奇欲望。




灵感突至

一个从未上过学堂的乡下姑娘,只是躲在学堂的窗外偷听教书先生授课,不仅识字,写得一手好字,而且能够作出令人惊叹的名诗佳作,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天才,那什么叫天才?


    唉,连一个村姑都不如,实在惭愧得紧啊,这大唐无数才子,也汗颜得紧!


    慕萧枫叹了口气,已没了先前的意气风发,心中多了几分的沉重与自责,看来,自已还不够用功啊!


    众女都喝了不少酒,一个个俏面晕红,越发显得娇艳动人,莫绯衣只是喝了一点点,酒量不行的她面颊佗红,已有了几分醉态,懒洋洋的侧靠在李瑾楠的香肩上。


    慕萧枫看得不禁有些心头突突直跳,美人微醉,玉颊晕红,秋波如水,慵懒的神态,反倒增添了几分的荡人心魄的神韵。


    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无法抑制的强烈冲动,慕萧枫大手一伸,大声叫道:“绯衣姑娘不要动,笔墨来!”


    众人发怔了半晌,还是陪侍的姑娘反应快,赶紧吩咐伙计摆上笔墨纸砚,自已在一边磨墨。


    慕萧枫提着笔,呆看着微醉的莫绯衣,却没有下笔,倒是李瑾楠受不了,催促道:“喂,你发什么呆?还不动笔?”


    王筠玉心中一时百味杂陈,她虽然见惯了书家画者们灵感突至时出人意表的行为,只是,情郎竟是从莫绯衣身上找到灵感,一时间,难免有些酸溜溜的感觉,只是默默的喝着酒儿。


    莫绯衣看在眼里,心中偷乐,丹红唇角自然而然逸出一抹淡淡的浅笑。


    慕萧枫看得呼吸一滞,眼睛倏亮,深吸了一口气,引袖援毫,在娟白的长卷中点染濡抹起来。


    老板娘等人都屏住呼吸,静静的看着,以免惊扰他作画。


    慕萧枫灵感突至,思绪揣飞中,握着羊毫的右手,如行云流水一般,不曾有半分间隔迟滞。


    此时的他,身心已彻底沉迷其中,进入忘情任意的至境,当最后一抹飘笔完成,他整个人好似虚脱一般,跌坐椅子上,身上的衣裳,竟都被汗水浸湿。


    莫绯衣、王筠玉等人都盯着画卷发呆,都个雅间一阵寂静。




吃醋了

画中背景,取的不是雅间,而是小院花园的一角。盛开的海棠树下,一素装女子醉卧花丛中。

    莫绯衣那微醉的慵懒神态,皆跃然纸上,秋波迷漓,似水如雾,超尘脱俗,映衬的鲜花,描绘出了一幅人比花娇的醉酒美图。

    慕萧枫虽不是绘画名家,只看此画,至少描绘出了莫绯衣的神韵,也可称得上丹青好手。

    “好画啊好画,慕公子真是才华横溢,今年的金科状元郎,非慕公子莫属,哈哈。”老板娘爽快,一个劲的竖起大的拇指直称赞。

    慕萧枫不禁苦笑,才子本风流,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但通未必专精,学识博杂,还不如一精,看来,是自已爱好太多而分心了,今后,得加倍用功,专精一门才行。

    这幅画,是他灵感所至,画出了绯衣小姐的神韵,虽然还未能象画坛名家那般完美,但也是他一生中画得最好的一幅画了,现在再叫他重画,也没有那种感觉了。

    莫绯衣看了王筠玉一眼,嫣然一笑,娇声道:“慕公子过誉了,绯衣哪有画中这般美。”

    王筠玉听在心里头,可是有些酸溜溜的不好受,莫绯衣的五官是秀美,只是略显精瘦,按大唐的审美观,虽是羞花闭月之貌,却算不得上倾城倾国的大美人儿。

    而情郎笔下的人物,却是画得有些丰腴饱满,把她如此美化也就罢了,平日替她作画,也没有能够画得出如此意境,这实在让她心中泛酸。

    慕萧枫却不知她心中的感受,搓着手道:“在下只是……只是……”

    一时间,竟然无法想出一个恰当的词儿来说明刚才的灵感突至,才会有此自认一生画得最好的画。

    莫绯衣微微一笑,“妙手偶得?”

    慕萧枫一呆,心中反复念着那妙手偶得,突然对着莫绯衣郑重其事抱拳长揖,“惊才绝艳,绯衣姑娘当之无愧,萧枫佩服。”

    王筠玉脸上的笑容,越发的勉强,凤眼儿里隐现不满与幽怨,莫绯衣看在眼里,真想放声大笑,这下终于出气了!

    要气,就气个够吧!

    她缓缓站起,李瑾楠连忙扶住她,“妹妹小心。”

    莫绯衣确是有了几分醉意,任由李瑾楠搀扶着,娇声道:“绯衣不胜酒力,先行告辞了。”

    在李瑾楠的挽扶下,她缓缓行至门口时,突然停了下来。




人比黄花瘦

才子本风流,也素来爱显示摆,特别是在美女面前显摆,以博取美人的欢心。

    不管是显摆也罢,剽窃也罢,总之,莫绯衣要让慕萧枫越发的震惊佩服,也让王筠玉吃醋酸死,才故意停下脚步。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

    佳节又重,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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