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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在疼痛中奔跑-第29部分

小说: 在疼痛中奔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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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新书终于印出来了。 
看到新书的一刹那,我心里百感交集,宛如一个含辛茹苦的母亲经过10月怀胎的忍耐与期待,终于看到她的婴儿呱呱坠地。是的,它是那么漂亮,那么精致典雅。 
多年的心愿终于得以完美地实现,泪水濡湿了我的双眸。 
这幸福至回到凤凰城画上句号。 
桑看到书,脸上犹如挂了冰霜,狂怒地说:“你那些书统统全部烧掉,一本也不许留!包括还在出版社的,也必须全部销毁!” 
“为什么?”我犹如五雷轰顶,顿觉天旋地转。 
他咬牙切齿地说:“没想到你书里竟写了那么多不要脸的故事,你让我怎么做人?我要点一把火,把它们统统烧掉!还要去出版社禁止他们继续印刷!” 
原来是我书里写的几个小故事,记录了少年蒙的一些情愫,这就惹恼了他。 
我的血冷到了极点。仅仅在昨天,我还在感激他的“宽宏大量”,允许我做一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没想到…… 
“好,可以,你去烧吧!去吧!统统烧掉,一本也不要留!然后,我们离婚!”我大睁着眼睛,已没有了眼泪。 
那天正是大年三十,我们连年夜饭也没有吃。只有争吵和冷战。我倾尽心血出版的新书,让我过了一个凄惨悲凉的春节。 
最后的结果是,通知出版社,将已做好的版式改掉,而已经印刷好拿回凤凰城的,必须将他认为不雅的部分撕掉。 
尽管有一个令人遗憾又啼笑皆非的结尾,这本书在凤凰城引起的反响还是巨大的,电视、电台、报纸等各家媒体纷纷报道,一时成为特大新闻。从这时开始,我不再是别人眼中的“花瓶”,“美女+才女”等种种桂冠接踵而来。 
在写作里,我深刻体会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些朴素的道理。文字和土地一样,只要你不投机取巧,不偷奸抹滑,勤勤恳恳地付出就一定有实实在在的回报。那丰硕的成果与你的汗水成正比,绝不会欺骗你和辜负你。不像别的事情那么莫衷一是,人为的因素占有决定性的作用。 
我对电视,对感情,对世间诸多事情的投入,当时的繁华落尽,细细想来,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得到。尤其是电视,我曾经对它一往情深,甘愿为它肝脑涂地,死而后已。可是,我空有一腔热血,却无处挥洒。虽然在这个小地方做了多年节目主持人,也小小地有了些虚名,可从来没有哪一档节目真正地按照自己的心愿完成过。由于环境、机器设备、合作者等诸方面的局限,每次都激情澎湃地投入,节目做出来却都惨不忍睹。对于电视而言,个人的力量微乎其微。我苦苦地恋着电视,期望与之终身相守,到达完美的顶峰,却由于各方面机遇的局限而未能如愿,一腔痴情付诸东流!   
《在疼痛中奔跑》十六:芊芊(3)   
就只有写作,像一个最懂得“知恩图报”的侠义之士,我的点滴付出,立马有涌泉相报。它在我对它并无任何奢望的情形下,无私地赠予了我梦想中的一切。可以说,我其后的所有,都是写作给我带来的,完美的爱情,世人的认可,无忧的生活。 
面对世间诸多的纷扰烦忧,我感觉到自己的稚弱和无能。只有沉浸在文字的世界里,把中国的方块字排列捭阖,我才感觉自己像一个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胸中豪气陡生。 
写作的怀抱是如此宽大而博爱,以至于我一头扎了进去,就再也不愿走出。 
它是我一生一世,永远忠诚的朋友和情人。   
《在疼痛中奔跑》十七:裴裴(1)   
生活变成了一杯寡淡无味的白开水,没有滋味也没有温度。没有香槟,没有红酒,没有咖啡,没有一切奢侈的东西浸润,但仅仅有水,人便可以活下去,有时候,生命便是如此顽强而卑微。 
我嫁给了沈浩,这个有着一张稚气的娃娃脸的男人,内心和他的外表一样单纯。他不懂我的内心,只是一味地对我好,执著得冒着傻气。 
但是,他傻,却如愿以偿娶到了我,尽管我有千百个理由可以不嫁给他。一个工厂里的小工人,一个电台的节目主持人,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都如此的不和谐,不般配,可是,我到底是嫁给了他。有时,我都不知他是真傻还是绝顶聪明。 
走在婚姻的红地毯上,沈浩幸福得满脸放光,我却困惑而茫然。沈浩,可怜而单纯的孩子,从认识他的那一天起,我便没有自己洗过一条手绢,一双袜子,没有沾过厨房的任何东西。他伺候我,比任何一个最忠心耿耿的仆人更为死心塌地,一丝不苟。而且,多年来如一日。缺失亲情温暖已久的我犹如掉进了一个芬芳四溢的温柔乡,软绵绵,懒洋洋,四肢百骸都好像散了架,再不愿思想,不想动弹。我是那么渴望逃离我的家,逃离母亲和裴望,我怎么可以拒绝沈浩温情的呼唤。 
可是,沈浩,却从来没有走进过我的内心。他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永远不知道我需要什么。他的关怀甚至比不上芊芊的友爱,永远只在表皮上跑,就像浮在卡布奇诺表面上的泡沫,与内心无关。 
在宾朋面前,我拉着沈浩的手,迷茫地笑。感觉内心里的那一个黑洞,依然存在,越放越大,而且,似乎再也没有机会填满了。 
通常有些不定期的聚会,开始都是媒体中人,后来别的人加入进来,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小圈子。 
这种男男女女一大帮的聚会,圈内人称之为“作秀”,申请演出,然后曲终人散。那些人,或权贵,或儒商,或才子,都是本城威风八面的“名人”,也不可谓不风雅,但我总是反应最淡漠的一个。我不喜欢喧哗,不习惯粉墨登场,事实上,人多的环境让我厌倦,让我窒息。混在人群中,我感受的却仍是孤独,要命的深入骨髓的孤独。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当然,他们的目标本也不在我,芊芊的才情、美丽已占满他们的话题。电视上天天可见的名主持人,男人以结识她为荣,凤凰城很小。美瑜又活泼开朗妙语如珠,营造了热火朝天的谈话气氛,一切都与我无关。我衣着黯淡素面朝天,又神情萧索、沉默,在两大美女的夹攻下,是极不起眼的一个。 
或许,我仍是不可救药的颓败女子。尽管我已经正式进了电台,成为台里资深的节目主持人。我拥有自己的办公室,宽大整洁的办公桌,不再是那个瑟缩地躲在走道一隅捧着一杯热水暖手的小可怜儿,可我仍然没有办法让自己像别的主持人一样,昂首挺胸,神采飞扬。抑郁和落寞像马背上的烙印,浸入肌肤,无可摆脱。我总是穿着色泽黯淡的衣服,低着头贴着墙根慢慢地往前走,像一个灰色的影子,悄无声息。 
只有夜晚,当暮色笼罩了大地,周遭静寂无声。我走进直播间,这个四面封闭的小空间,像一个密闭的小盒子,没有任何干扰和束缚。我置身其间,独立自由如同君王,就像小时候坐在上海的屋顶上看鸽群飞过,像在大山里无拘无束恣意奔跑。只有这时候,才有狂想和激情喷薄而出。 
我主持的《书林漫步》节目已跻身于电台的名牌栏目。我读一些经典名篇,也有一些临场的发挥。听众称我有“最美丽的声音”和“最深情的表达”。 
然而,不会有人发现电台那个激情四溢的主持人就是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子。我亦抱臂冷眼作壁上观。 
直到凌逆出现。 
早在几年前便听说过凌逆的大名。他是本城数得着的“白马王子”,有关他的风流韵事一直层出不穷。我以为他该是一个衣着光鲜,举止嚣张,自命风流倜傥的男人。就像文学作品里常见的招蜂惹蝶的恶少,身穿长衫手拿折扇,带着一帮狗腿子四处追女孩子。 
可第一次见凌逆,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烟灰色的休闲夹克和同色布裤子,慵懒地坐在沙发一角,非但不张扬,还有些落寞,有些沧桑,有些游离于主流圈外的颓废不羁劲儿,低调得几乎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仿佛对于别人的看法也并不关心。 
芊芊把他介绍给我,说:“海归精英,风流才子。” 
他淡然一笑,伸出手来:“凌逆,凌乱的凌,逆子的逆。‘海龟’无业游民。” 
我也笑了,没见人这么介绍过自己。那些所谓的这书记那老总,都恨不能在额头上贴上“商政界精英”的标签,尤其是见到陌生的女孩子,更是摆足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唯恐失了面子。他却刻意如此自轻自贱,玩世不恭。 
凌逆,一个特别的人。 
我好奇地打量他。这个声名显赫的男人,有着一张清瘦而轮廓分明的脸。浓密锋利的眉毛、挺直而线条冷峻的鼻子、薄薄的若有所思的嘴唇,眼睛应该是他脸上的灵魂,并不大更不亮,却让人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眩惑。 
我并没有认为他长得帅,如果帅指的是英俊或者漂亮。我害怕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神采奕奕的男人,完美无缺的五官既呆板又装腔作势;也不喜欢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男人,像外企常见的高级白领,一身的世界名牌,浑身散发千篇一律的冰冷气息。我只能说,凌逆,他有一张非常生动而感性的脸,这张脸并不完美,却让人的眼睛无法挪开。   
《在疼痛中奔跑》十七:裴裴(2)   
是的,我欣赏凌逆。这个世上,能让我欣赏的男人实在太少了。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容颜清秀嗓音甜美,纵不是倾国倾城,也不是没有人喜欢,但我无法对那些人产生任何感觉,更无法对他们的盛情做出任何回应。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我吝啬得不肯付出哪怕一丝一毫。因为我是一个自私的人,不肯有一点点违背自己的感觉和意愿。 
我以为自己已经丧失爱的能力。 
可凌逆让我心动,死水微澜。 
我开始频频参加作秀,并且粉墨登场。 
凌逆有着并不光荣的历史。他曾经在报社做记者,成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和一些美貌或不甚美貌的女人演绎些或真或假的恩恩怨怨。离过两次婚,各留下一个儿子,现和第3任太太刚结婚半年。 
数年前,他在亲戚的帮助下远渡重洋,去到加拿大。有人说他在餐馆洗碗,有人说他在印刷厂里做搬运工,还有人说他干着些肮脏可怕的营生……这都不重要。半年前,他发了一笔横财回来,终于如愿以偿地做了一名只知吃喝玩乐的“城市公子哥儿”,足以在这座小城一辈子衣食无忧。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睡懒觉、喝酒、赌钱。当然,风花雪月谈情说爱更是“主业”。 
凌逆是花花公子,凌逆用情不专,凌逆是女人的毒药,是女人一生的伤痛,我知道,可我就是无可救药地对他迷恋。就像明知不可饮,不能饮,也要拼却的一醉。 
当然,对凌逆的迷恋仅存于心里,我表面上永远是风平浪静,波澜不惊。事实上,我从来都是混迹于一大群人当中,独处一隅,安静地欣赏凌逆的从容与洒脱,一语不发。 
都说凌逆很讨人尤其是讨女人喜欢,见到之后才发现此言非也。他不是会讨女人喜欢,而分明是女人的“杀手”。 
他的话并不多,举止也不张扬,但自然而然便成为众目的焦点,整个“圈圈”里的灵魂和重心。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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