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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枫若犹红-第14部分

小说: 枫若犹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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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反对?”

    “我反对。”

    “为什么?”

    “陈岚太年轻,慕尘不适合她。”

    “不适合?”阿唐吃惊,在水喉下冲洗的碗差点跌碎。

    “我担心陈岚太天真,太多幻想,日后会烦恼无穷。”

    “她会烦恼什么?”阿唐把碗搁下了。

    “慕尘天真浪漫。他需要的是一个有智慧能包容的妻子,如果陈岚跟了他,两个还都是孩子。”

    “是你吗?”

    “什么?”

    “你说的那一个有智慧能包容的人,很像你。”阿唐诧异地看着我。

    我立即回房,不再自寻烦恼。

    连阿唐也听得出来我话中的醋意,我实在没有意思了。

    阿唐却赶上楼来敲我房门。

    “我睡了。”我应道。

    “我晓得,我只是提醒你,别忘了听10点钟的音乐世界。”

    10点正,我打开收音机,找到了“音乐世界”。

    主持人说了一番开场白,然后就是流利的琴音,那是李斯特的《大弥撒曲》的伴奏曲。

    这支曲子曾被称为音乐花环上最娇艳的一束鲜花。

    “我把这支曲子献给我最爱的母亲。”音乐完了,响起了慕尘低沉的声音。

    我不想哭,一点也不想,但是眼泪却流了下来。

    我哭,不仅是为了伤心,更是惭愧。我看错了慕尘,他也许天真,但他绝对有情,他爱秦阿姨,我始终以不公平的眼光看他,他却从不记恨。

    我躺在床上,熄了灯,听收音机中美妙的音乐,和他富于磁性的嗓音。月光从窗外照进屋中,那样的凄清,那样的美。

    不知不觉的,我竟然睡着了。

    睡在优美的幻梦中。

    醒来时,琴声仍在铮铮地响。

    觉得不像在人间,能在这样的乐声中醒来,白天要吃什么样的苦我都愿意。

    可是慢着,房外仍然漆黑,并未天明,我睁开眼,发现乐声也非来自收音机。

    我揉着眼睛坐了起来。

    有人在弹琴,在这样的深夜,琴声如怨如诉,如凄如慕。

    是慕尘。

    我光着脚跑下楼梯,琴房的灯亮着,果然是慕尘,他在深夜弹琴。

    我呆呆地站在楼梯上,不敢闯进去,也不知站了多久。

    “江枫!”慕尘突然推门出来,“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我,我在——听琴。”我一阵羞涩。

    “这很像《红楼梦》里的故事。”

    “你看过《红楼梦》7”我很诧异。

    “妙玉跟宝玉听到黛玉弹琴,宝玉想去看看黛玉,妙玉笑他——世上只有听琴的,哪有看琴的?”

    “你10岁便出国,怎会看《红楼梦》?”

    “老实说,我没看过,我认识的中国字还没那么多,是小时候慕竹讲给我听的。”

    慕竹。

    我在楼梯上坐了下来,心中百感交集。

    “对不起,我又惹你伤心了”他说。

    “没有。”

    “你想慕竹?他当真那么完美无缺?”他陪着我在楼梯坐下,微微的灯光映着他的侧面,充满了灵气。

    “不管他是不是,他都已不存在了。”我把头深埋膝上,不再看他的脸。那么好看的脸,难怪有众多少女为他发狂。

    “也许他太完美,这个世界不适合他的生存。”

    “我不知道。”

    他的手臂轻轻环绕过来,那么温暖,那么令人安心。

    “慕尘!”

    “嗯?”

    “就这样抱着我,不要动,好吗?”

    “好。”

    他当真抱着我,一动也不动。

    那样的感觉,宛然在梦中。他真有双会弹琴的手,即使不放在钢琴上,也充满了音乐性。

    当我抬起脸来时,他的面孔凑了过来,我仿佛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但我阻止不了,真的,我再也没有力量能管束我自己。

    我心中有着强烈的渴求。

    似是期盼已久。

    正在冲出樊笼。

    我们的唇终于密合在一起,那一瞬间,我竟然欢欣若狂,久久不能自己。

    他的唇瓣那么柔、那么甜,就像电般的触着我,我发出轻轻的呻吟,心房急促跳动着,我模糊地感觉到自己就要死了。

    但他好温柔,不肯让我死。

    他轻轻地移动着,从我的唇吻到头,吻到额,又慢慢地吻回来,停留在唇上,这回他停得久些,探索得更深些,宛若一只小小的蜂鸟,啄至花心。明媚中,另有一番婉转。

    我该拒绝他,然而我完全无能为力。我像喝醉了般,任他的吻痕渐渐移转。

    他修长的手指抚着我的发,滑至耳际,轻捏着我的耳垂,细致地抚弄着,使人身心为之陶醉。

    我们相拥着,再也分不开。

    他的重量使我不断往下滑,但我不在乎,在这一刹那,金石都为之而开,我又能阻挡些什么呢?

    然而他的手解开睡衣的第一个钮扣时,我警觉了。

    “慕尘,不可以。”

    他看着我,那迷朦的眼光,使我心神一阵颤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真怕会无力阻止自己。

    “为什么不可以?”他的双眸如水,那样的纯真。

    “因为是错。”

    “我爱你,也是错?”他的脸颊悄悄偎了上来,像个孩子般,偎在我胸口。

    爱。

    爱,这个字离我多么的遥远。

    而今天我竟能再度寻获。

    他吻着我的泪:“别哭,江枫。”他低低地说,“别哭,让我爱你。”

    “别爱我。”我想逃。

    “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爱上你。”他像梦呓般地说,“很久很久了,但你从不肯好好看我一眼。”

    我想起那天飘满晨雾的花园,花香中,一切又是那般清晰。

    “你一直不喜欢我,为什么?”他继续说。

    “怎会不喜欢?慕尘,有些感情埋在心里,就是自己也可能一辈子都不晓得。”

    “真的吗?你真的喜欢过我?”

    “不喜欢。”

    “不喜欢?”他傻住了。

    “不只是喜欢。”我笑了。

    “那——是什么?”他不敢确定。

    “不告诉你。”

    “是爱吗?告诉我,那是爱吗?”

    “就是不告诉你。”我把脸藏进膝盖。

    却被他拉了起来:“江枫,告诉我,你爱我。”他恳求着。

    “不要。”

    “只要说三个字就好。”

    “不要。”

    这口他不再强迫我说了,他用力地扳起我的脸。手托在我的下巴颏,狠狠地吻我。

    “慕尘。”我有些害怕了,但我推不开他。

    “说,说你爱我。”他一边用舌头拨开我的唇。一边模糊不清地说。

    我不肯说,他也不放手。

    “说不说?”他把我强按在地毯上,孩子气地呵我的痒。

    “不说。”我大笑。

    “还笑!还笑!”他更不罢休了。

    正当我们闹得不可开交时,一个声音分开了我们。

    “少爷,江小姐,你们在做什么呀!”睡眼惺忪的阿唐站在她房间门口,惊奇地望着我们。

    我跑回房间,关上门。

    心里还扑通扑通地跳,又羞又恼。我是怎么回事?竟然这样荒唐,还落在阿唐眼里,让这个还像一张白纸的小女孩大吃一惊,真是罪过。

    十分钟后,慕尘来敲我的门。

    我不出声。

    “江枫,我知道你还没睡,开门。”他在笑。

    去他的!我咬住唇,心里暗恨,刚刚让我出了个大洋相,现在又来害我?没门。

    “不开门?那我回去睡了!晚安”他说着,还真的响起了下楼的声音,只是那声音太重,一点也不够自然。

    我才不会那样笨!

    可是他并没有再回来,至少我没听见他再回来的声音。

    难道他真的走开睡觉去了?

    我的信心动摇,但我还不敢贸然开门,慕尘诡计多端,我怕他骗人。

    等着等着,我自己先不耐烦。干嘛跟自己过不去,深更半夜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应该早早熄灯睡觉,方是正理。

    我真的预备上床了,但还是有一点不甘心,我蹑手蹑脚走到门边,轻轻转动门把,开了一丝门缝。

    但也不过就是一丝门缝罢了,立刻就有一股力量把门整个撑开了,我怎么挡都挡不住。

    “沙慕尘,你搞什么鬼?”我整个跌坐在地上。

    “嘘!”他赶紧过来扶我,又着急地叫我别嚷嚷。

    “出去。”我很生气。

    “对不起嘛!”他抱住我,不肯放手。

    “你半夜跑进来,阿唐会怎么想?”

    “她会想——嗯——”他做思考状,高兴地叫出来,“我很爱你。”

    “去你的!”我捶他。

    “你不喜欢?”

    “太不成体统!”我挣脱他,站了起来。

    “别赶我走。”

    “快去睡觉,我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呢!”我看看表,都已经午夜了。

    “我还有话跟你说。”他这才正经起来。

    “你又有什么坏主意?”我双手抱胸。

    “我保证没有。”他举起了一只手,作发誓状。

    “好吧!”看样子今天是别想再睡了,“你先下去,我换件衣服就来。”

    “我等你。”他下楼去了。

    等我换好衣服,他也煮好了咖啡。

    我可不敢喝,昨天张飞的维也纳咖啡还在我脑中作怪,我怀疑刚才那么兴奋,跟那些咖啡也有关联。

    “为什么不喝?”

    “有时候咖啡比酒还可怕。”

    “我不懂。”

    “世界上你不懂的事还很多,值得慢慢学。”我板起了面孔。

    “别说教好不好?”他失笑,“你这模样真可怕,简直像个老夫子。”

    我不响。我不是跟他说教,这可是真心话。

    “好吧!方才的话我收回。江枫,我要跟你谈另一件事。”

    “关于星辰居?”

    “你正如我所想像中的那么聪明。”

    “这不需要聪明或任何智慧,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

    “那大概是你的脚趾太与众不同。”他当真弯腰要欣赏我的脚。

    我赶紧在沙发上缩,不给他看。

    “我以前看过一篇小说。”他凝视着我。

    我想不通一篇小说和我的脚趾有件么关系,决定听他演说。

    “那个小说中的女主角是个美人,有天她终于遇见了她的白马王子,两个人高高兴兴地去了海滨,脱掉了鞋子,她才发现,她那个任何地方都出色的白马王子——”

    “怎么样?”

    “白马王子的左脚只有四个趾头。”

    他怀疑我是四趾美人,我只好给他看了。

    “你的脚长得好美。”他仔细地数,“一、二、三、四、五,咦!怎么有六个趾头呢!”

    “去你的!”我边笑边用脚蹬他,他逃开了。

    “嘘!小声点。”他撞到角落中那个希腊式玻璃柜子,把里面的雪花石膏像和瓷器震得格格作响,我真怕阿唐听见,以为是来了贼。

    “啊!我晕倒了。”他作势往下滑,躺在地毯上翻白眼,不肯起来。

    “我数到三,你不起来我就上楼了。一、二、三——”

    “呀!我怎么又醒了?咦!这是什么地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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