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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换掉孟婆汤-第13部分

小说: 换掉孟婆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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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还会绑辫子?”
“虽然我是个大男人,不过这点细活还难不倒我,试试不就晓得了吗?”
“嗯。”
两人一来一往,看得一旁的小萝卜好生嫉妒,她下意识地摸摸兜里的玻璃瓶。
那只橙色的小玻璃瓶是霍沈南用来收买她的,换她别整天像个跟屁虫似的跟着他。这个他在路边捡到的玩意儿,一直被小萝卜珍藏着。
见他只跟阔儿说话,她拿出玻璃瓶,罩在眼睛上看他俩。
“小萝卜,你拿的什么呀?好可爱呢,借我瞧一眼行不?”阔儿发现宝贝似地跑向她。
“那破烂玩意儿你还留着啊?”霍老三凑向两女孩。
“这是沈南送给我的。”小萝卜得意地对她说,有点炫耀的味道。
老三对她的举动显得很不高兴,拉着阔儿就回家。
“三哥,我也想要一个玻璃瓶。”回到大院,阔儿拉着他的手央求着。
“你说像小萝卜玩的那种?”
“嗯。”
“那是我用捡回来的玻璃瓶砸了又砸、磨了又磨才变出来的,主要是用来打发她,你要那破烂东西干嘛?赶明儿三哥给你做个更好玩的就是了,现在我要替你绑辫子。”
“嗯。”她忽觉能不能拥有那种玻璃瓶一点也不要紧了。
他替她梳头时,她问了他,刚才在草原上,为什么敢跟蒙古包里的老人说话。那老人的相貌令她生畏,他却说老人慈祥得很。
她脑里又浮现三哥不顾一切、抱着小狼就往狼群里冲的一幕。小小的心灵里,一个坚强勇敢的形象正在逐渐扩大。
老板看见的还真不少。阿苗于是发现,容阔儿和三哥几乎形影不离,他修马村时,小指被斧头划伤,她给包的伤口;村里大人戏称阔儿是三哥的媳妇儿;三哥带她去沼泽捞鱼;调皮邻居王德宝老爱欺负她——“你看到的是我前世的事吗?”她忍不住就打了 
岔,“哪个女的是我?容阔儿还是小萝卜?”
老板收住神,不免对她的老毛病有些恼,“不告诉你,如果你耐心去感觉,你会知道的。”
“我知道什么?你这个故事想必又臭又长,我的命若是不够长,只怕还听不完呢。”她也一脸不高兴,“我要走了。”
“随你,反正被你这一捣乱,我什么也看不见了。”
阿苗当然希望自己是那个备受呵护的容阔儿,希望自己的命也如她那般好过。
傅强在厨房里见到她时,她好像正在找什么东西,根本没察觉到他就在她身后。
“哪来的这些花?”他轻声问,两眼盯着饭桌上那堆鲜花。
“沿路摘回来的。”头都没抬,她继续在柜子里翻找。
“找花瓶?”
“我家可能没有这么诗情画意的东西。”她站起身,面向他,“我放弃,这花就丢了吧。”
她抬花的动作被地阻止了。
“阿公房间的柜子里好像有一个花瓶,我去替你拿来。”
她未置可否,于是他出了厨房。再回来时,他看她正举起一只手,把一缕散发拨到脑后。他知道她并非故意搔首弄姿,但这个动作使她丰满的胸部曲线和纤细柔和的腰身显得格外醒目。
她很美、很诱人——而且是属于他的。
“我没听见你进来。”她说着,用一只手整了整上衣,尽管穿着整齐,但他眼里的某种神色却使她感到自己突然变得赤裸而柔弱,“果然有花瓶。”她最后将目光停在他刚搁上桌的花瓶上头,插花的兴致却不见了。 
“我没想吓着你,你刚才在想什么?想得那么出神。”
她答不出自己莫名的思绪,就这么杵着,直到他走近,她才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他并未触摸她,但她开始微微颤抖,好像他的双手刚从她脸上抚过。
“你又怎么了?最近你好像整个人都变了。”他柔声道着的同时,轻抬起一只手,指尖掠过她颧骨的曲线。
她只觉这轻抚立时传遍自己全身,直达她的脚跟,使她膝盖发软。
也许她该让自己溶化在他怀里,这一定是件轻松的事,毕竟单靠两性相吸来维持一段婚姻并不是不可能的。他不是很能忍受她吗?她何苦一直躲着他。她必须承认,那对她自己也渐渐成了一种挑战。如果她想如容阔儿那般被人捧着疼爱,何不就地取材呢? 
她抬起脸凝视他,在他深邃的黑眸里迷失了自己。
他低下头来。她猜他是要吻她了,心里一阵紧张,一阵期待。
没错,他不但吻了,也感觉出她的渴望,这令他狂喜,以致于轻吻渐渐激烈起来——花瓶落地,应声而碎。
她这才惊觉自己的失态,推开他,红着脸跑开了。激情被阻断纵有遗憾,他仍满心欢喜。看着一地碎玻璃,若有所思地拾掇。
第七章
傅强用闲暇时间将一块花瓶碎片磨成一颗心,还在心上钻个洞,穿了条红绳。
他没有午睡的习惯,怎奈阿苗嗜睡成性,但今天他非将她吵醒不可。
叩门声响得她不得不下床开门。
“这房子着火了吗?”
他面光愠色地朝她高举握着玻璃心的那只手,“这个送你。”
那颗心害她的心差点跳出胸口。她也将拥有一个玻璃制成的玩意儿吗?难不成他和她心有灵犀?天天吃一锅饭的影响力有这么大吗?
看她瞠目结舌,他满意之至。阔儿看见玻璃心时正是这副惊喜不知所措的模样。
“我帮你戴上。”
不由分说地,他替她戴上自己亲手做的项练。在外人眼里,它或许分文不值,但那是他为她珍藏一世的信物。
低着头,她抚着胸前的玻璃心,颤巍巍的是她的呼吸,想的是--大野狼好可怕。一抬眸,她只见他柔情似水的眼波中有乞求,乞求一个感谢的吻。
她犹豫的眼神换得他在自己脸颊上一指。
“这里就好,但是你得用力一点亲。”
不亲好像不行,于是她踮起脚尖,重重在他指的地方亲了一下,呶的一声教她自己先红了脸,教他笑得好开心。
“不许笑!也不准你再用类似的破烂玩意儿来交换我的吻。”
“没有类似的东西了,就这一颗心,我的心已在你身上。”
“你真恶心!”
“随你怎么说。”他转身离开她时,脸上仍满是笑意。
阿苗又找灵媒来了。一手抚着胸前的玻璃心,另一只手就任老板模骨。
“快说,这回你又看见什么了?”
“别急别急,我没那么厉害,你总得给我点时间把线接上嘛。”老板满意于阿苗明显的急切。天晓得她比谁都急——
晌午时分,干完活的村人凑在一起吃午饭。男人们百无禁忌,大碗喝着酒!女人们则在灶旁料理粗食,男女孩童全凑在一块嬉戏,这是草原上安适的一刻。
然而,意趣酣浓之际,一阵纷乱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宛似晴空霹雳,院里院外顿时乱成一片。
腿快的全往自家跑,慢的就不得不留在霍家大院里。显然土匪是冲霍家来的。
“对不住了,弟兄们有困难,想从你们这儿借几匹马。”
土匪头子乃远近闻名的“红胡子”,他走到霍大娘面前,说得倒挺客气。
霍大娘强作镇定,把孩子们全护在身后。
“你是——红胡子?”
“你倒挺有见识,我打满清时代起就干这个。”
“你们干这个不也有规矩吗?我听说你们不对寡妇下手。”
“你没男人吗?”
“谁说的!”霍沈北钻到妈妈前头来,“我是霍家的男人!”
“我也是!”霍沈南也冲到红胡子面前来,“还说你们是做买卖的!原来是土匪!
”
胡子堆里有人要靠近霍老三,教红胡子一掌给拦了下来。
“小伙子,原来是你。”红胡子认出霍老三了,那个独自前往野狼坡的男孩。
“是我!我可不怕土匪!”
众匪徒纷纷走上前。
“退下!”头子阻止了他们更进一步的动作。以一种赏识的眼光看着震老三,“好小子,就冲着你这份胆识。我和你交个朋友!”
“谁要跟你做朋友?!”
头子不以为忤,继而看着霍大娘,道:“对不住了,既然你是寡妇,又有这么有出息的儿子,从今往后,我不打霍家的主意,告辞。”
大手一挥,土匪们掉头离去。
“沈南,你什么时候见过他了?怎么没告诉妈跟我?”霍沈北怒声质问三弟。
“不记得了!”
隔天,霍老三就把弄起家中唯一的枪,阔儿知道他的心思,他想学打枪,保护一家人。怎奈年纪不大的他,却把枪把弄成一堆零件,她还得陪他去找铁匠修枪——*******
“老板,霍沈南的大哥好像对他很不爽是不是?”阿苗不知自己的心已向着老三,不由得又打起岔。
这回老板不想吊她胃口,接着就说出霍家老大也喜欢阔儿的事实,还稍事描述了没有主见的霍老二沈中。
阿苗跟着又听了霍沈南大病之事,这病倒是让有抱负有理想又有学问的大哥给救活的,他当机立断,把三弟送到镇里找日本医师才救回三弟一命。
然而,接下来的一件变故,却教阿苗听得流下眼泪——霍老三为救阔儿,误伤了恶邻王德宝,落得不得不逃跑避祸的下场,从此离开家乡,离开了阔儿——“他后来有没有回家?”阿苗替阔儿哭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那是十二年之后的事了。”老板也唏嘘不已——十二年后,霍沈北靠着坚苦卓绝的精神和身体力行的经验,终于使自己摆脱了马背,成为草原上乃至白云镇上说话算数的人——他成了镇长的机要秘书,而且是镇长的继任人选。 
教人意外的是,他的老同学、老邻居,也是当年挨了霍沈南一刀的王德宝,如今也算个人物——警察局长。
所有人皆视阔儿和霍沈北是一对才子佳人、金童玉女。霍大娘在生前就交代这一双儿女快快把婚事办了。无奈霍沈北总忙于公务,对事业野心勃勃;阔儿更是心不在焉,没把结婚当协事。两人各持不同理由,婚事一拖再拖,而霍沈南却在此时令众人意外地重返家门……“那后来呢?阔儿还爱她三哥吗?” 
“唉——形势比人强呀,爱又如何?他们有太多的包袱。”
老板立刻就看见了所谓的包袱——
“沈南,我知道你还是喜欢阔儿,可是阔儿却不能再喜欢你了。
你知道吗?这些年来,大家早把她跟你大哥看成一对,霍大娘早在生前就交代要他俩成婚,说是你大哥将来要当镇长。阔儿就是镇长夫人,她能帮你大哥,他们是天选地设的一对,谁都看好他们的未来。“这是小萝卜提醒霍沈南的话。 
“小萝卜是不是还“哈”霍沈南?”
“后来就喜欢霍沈中了啦。”
“那霍沈南跟阔儿还有什么问题?霍沈北真那么不识相吗?
非抢自己弟弟的心上人不可吗?““唉!那是个动乱时代,很多事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那霍老大是个有识青年,当了镇长之后又励精图治,他也喜欢阔儿。他也没有错。““那谁错了?”
“错的是时局。”
“时局?
“别吵我,我看见霍沈南逮马了。”
“马?”
“是的,他要逮一只胭脂马送给阔儿。”
铁匠告知霍家老二、老三,说是发现了一群没人要的野马。霍沈南不理镇长大哥劝阻,硬是要铁匠传话给村人,说他要制服那群野马。
几乎所有村人都出动了,有如过节一般,家家扶老携幼,叫朋引伴,骑马的,坐车的,一路说笑夹到高岗上,翘首等待霍沈南逮马。
季风在毫无屏障的大草原上呼呼响着。
“马过来了!”
震天撼地的一阵马蹄声中,地平线上扬起尘烟,如潮水决堤,马群在人们逆风的引颈仰望中驰来。逐渐地,大家看清领头的是一匹胭脂马,灿烂朝霞般飘了过来,骄傲而神勇。
众人注视下,霍沈南一个潇洒的蒙古式上马,稳稳骑上马背,英姿飒爽,看得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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