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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浑浑噩噩-第24部分

小说: 浑浑噩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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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阿春来,我算是幸运的了,或者说是吝啬的。截止到现在,我只请过吴优吃过一饭,还是在学校的食堂里请的;买过一瓶鲜橙多给她喝,那还是在我买饮料的时候恰巧碰到了她;给她记过两堂课的笔记,那是因为她的手不小心被锐器划破了,出了很多血,我趁机献勤;其实别人要我记笔记都是给我面子,单就一笔“龙飞凤舞”的字,别说人看不懂,简直连鬼都看不懂。也就是我自己所谓的天书,只有神仙才看得懂,有时连我这个仙龄不长的六少神也会犯糊涂,上一堂课记的笔记到下一堂课就辩不清了。也说是说,我把草书的发展推到了另一种境界,一个更高的层次,当代还没人能欣赏、鉴别的了,更不要说写了,我的这些字是写给未来的人看的,哪一天我真迹被几亿几万几百几十代的子孙后代发现了,他们一定会感叹——啊!我们的祖先的书法艺术在那个时代就已经发展到我们现在都无法企及的高度,真是自渐形移,汗颜无地,自愧不如,实在是有辱祖先的英明。如果哪时候我泉下有知的话,一定会安息瞑目的。

    话说回来,并不是我不想请吴优吃饭,也不是不想陪她去逛步行街,原因有二:一则没时间,二则没那个经济实力。每天上完课我就往紫涵那儿赶,和她一起吃饭,就算早早抽时间陪吴优吃饭,再去紫涵哪儿,我肚子饱了,跑到紫涵那儿又要吃饭扫盘子,我不得撑死?所以说吃饭很难行得通,逛街更是行不通。第一、每个星期的双休日我要陪紫涵。既便少有几次她和同事一起出去逛商场购物,如果我带吴优去,路上万一碰到了,不得出乱子?我岂不是顾此失彼因小失大。因小失大并不是指吴优和紫涵在我心中的地位谁高谁低,当然有是有一点更喜欢紫涵,但更多的是因为我现在已经拥有了紫涵,而吴优对我来说还只是个未知数,甚至可以说虚无飘渺的。她反应并不怎么强烈,我也从没对她明明白白完完全全真真确确对她表自过,也不是非常上紧,因为我的性欲在紫涵那儿已得到满足,并不像阿春那样追求烧饼,为了解决性饥渴的问题,为了甜蜜地度过漫漫长夜。也可能是为了所谓的爱情,最后一点只有阿春自己知道了,甚至可以说连阿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追烧饼有几分是为了满足性欲,有几分是为了爱情,哪一种所占的比重大。

    有时我问自己我追吴优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所谓的爱情,还是为了满足性欲?紫涵不是已经满足了我吗?又或者是为了一次额外的占有?为了增加一层保险系数?我不知道。有很多次我都在想,把自己往死胡同里推,走到尽头,只有头撞南墙,恨自己笨,长的是猪脑子。可如果长的是猪脑子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烦恼呢?猪不是快乐的吗?大概我长的既不是猪脑也不是人脑,而是个狗屁不通一塌糊涂的脑子,甚至是一种不能称之为脑子的东西。我不属于教科书上的任何一个物种,很可能是一种新新物种,或者是一种稀有物种,稀有到还没被发现,自然也没引起重视,也没命名的一个物种,暂且叫它X物种。这样说只想把自己的缺点陋习展示出来,以供博览,当作反面教材也行。再怎么的也算是教材,也算有点用,就怕有些人有些东西不正不反平庸得一塌糊涂,我都不想说了。

    狗熊回来了,手上提着一打蓝带,刚才在食堂一起吃完饭,一眨眼的工夫,他不知道溜到哪去了,大伙不好问,也没啥问的,人家现在正处在大忙季节,为万姿鞍前马后跑腿,忙得上蹿下跳,把万姿照顾得无处不在是无微不至。有时候找不到狗熊,直接找万姿就行了,找到了万姿准能找到他。这样说并不是嫉妒他,追女生就是要体贴入微,就是要做“甩才”。我们寝室的男生还算幸运的,有些男生简直成了女生的银行,成了移动的且无处不在的提款机,不过一个愿打一愿挨,谁也无权说三道四,我说了只能说明我这个人嘴贱。

    蓝带自然是分给大伙喝的,一人两罐罐,如果他一人喝不用买这么多,一次性他喝不完,留到下次喝,又变成热的了,不如现买现喝。基于这一点,大伙都兴奋起来了,就像一条狼狗看到自家的主人拿着一块肉向它走来,嘴里的唾液条件反射式地流了出来。虽说饭后喝酒对身体不利,在迷信中传言也不好,但是大伙为了多年同学的情谊,为了给狗熊面子,还是决定把它全部歼灭,胜利完成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顺便解解自己的酒瘾。

    “妈的,熊文强跟狗一样夹着尾巴逃了。老子等他这么多天,还没一点动静。看来他妈的准是在吹牛,什么他哥是花大少,我爷爷还是主席呢?”狗熊说。

    熊文强挖墙脚后被我们暴打的事儿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不是狗熊提起来,大伙都忘了,谁还记他那个狗名字。

    “他哪还敢发声?见到我们都要弯路走,没叫他小子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跷课费什么其他费的,就算他走了狗屎运,我们做一回宽宏大量的如来佛主。”狗熊说。

    “他心虚,自己做错了事,挨了揍,活该?”小胖说。

    “君子报仇,过一天就晚了,何况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晚都不知道晚到哪去了?他还报什么仇?报个鸟仇!”我说。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现在的人说不清楚,冒充脚警在高速公路上拦路抢劫的有之,冒充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到处招摇撞骗的有之,冒充国家干部亲戚满块儿骗吃骗喝骗拿的有之,冒充乞丐骗取世人同情心的有之,冒充老师的,冒充医生的,冒充什么的都有,现在还出现冒充流氓团伙老大的弟弟的,满街满市到处都是骗子,全世界都挤满了骗子。真是大千世界,名目种毒应有尽有。”赓续说。

    “骗子在任何社会时期都是会有的,这一点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作为我们大学生来说,应该彻彻底底清清楚楚认识这一点,而且要有勇气承认接受这一点,或者说是一种社会的无奈。从某种程序上说,骗子已成为一种职业,有很多人或被迫无奈或好吃懒做或想投机取巧走捷径,选择这条道路,采用非常手段去获取不义之财。这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无法避免的。我们能做的就是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逐渐减少骗子这一群体的数量,降低他们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达到降低他们骗取的成功率。当然骗子的骗术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高明,老样也会翻新,我们要能够识破他们的多端诡计,跳过他们预先精心设计好的美丽陷阱,并且在条件许可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推毁他的陷阱。

    “这一次我们把熊文强办了,就是成功的一例,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以后,我们还要不断在这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以防自己以及更多的无幸善良百姓受到欺骗,防止因此而带来意外的破财,甚至是生命的威胁。“师长长篇大论道。

    冒名顶替的事很多人都干过,我和阿春就不例外。我和阿春都喜欢打乒乓球,虽然技术烂得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敢恭维。所谓敝帚自珍,我和阿春俩人在不知道我们底细的对手面前,通常都是一副高手模样,那神情就好像老子就算没考上大学当个奥运会的种子选手是没有问题的。为了提高技术水平,为了在没考上大学的情况下能有一条其他的更有前途更为光明的出路,我和阿春经常奋战在乒坛一线,学校的那一排用水泥筑成的乒乓球台从来就没少过我的影子。为此我曾被老李加封了一个封号——老将。叫“将”倒无所谓,虽然有点屈才,能为人臣也不错了;问题多了一个老,就麻烦了,你说一个将军都老了,还能有什么作为?就是当年廉颇那等英雄好汉在七旬也被人评为“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何况我等无名之辈,自从老李封了我的号之后,我的球技大不如前,常常被对手“剃光头”,人也从此一蹶不振。

    这样下去可了得?想当年我可是“摩托王子”,现在连自行车都骑不上,走路还得拄拐杖,那不是未老先衰吗?所以我增大了训练强度,提高训练频率,有作业没作业就往乒乓球台冲,作业有时也是在乒乓球台完成的。

    有一次,初中学弟学妹正在期未考试,我和阿春两个人跑到球台去照打不误。学校里规定考试期间不能进行任何体育运动,防止无关干扰,不相干人等必须撤离考场。对此规定我和阿春早前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熟视无睹。那天我们正好难得早早做完功课,闲得慌,岂有不打之理?没打几个球,保安过来了,他叫我们不要打,说是学校有规定考试期间不准打球。阿春跟他理论,说打乒乓球不像打篮球踢足球会发出很大的声响,再说考场离球台上百米远。保安就是不允许,固执得像头牛。阿春不想跟他理论了,继续我们玩我们的,管他干什么,他愿站着,想当球迷,便宜他让他免费看一场。保安见软的不行来硬的,他跑过去把我们打到地上的球捡到他的口袋里去,还要缴拍子。这种事自然不能让他得逞。阿春灵机一动,不动声色地对保安说:“拿球过来。我跟你说,是保卫科长——我表叔叫我来打的,他说今天可以打球。”保安见我们所他的顶头上司抬出来了,就像抬来了观世音菩萨,谁见了都想下跪,连忙把球递给我们,乖乖地走了。

    过了不多久,他又折回来了,一脸歉意,几乎哀求地对我们说:“不是我不让你们打,是学校的规定是这样的。麻烦你们二位等考试完了再来打,我怕校长看到了不大好,你们不用怕,可是我要批评的。我们做保安的也很难,赚几百块钱一个月,还要担负各种各样的责任。麻烦你们一下,等一会儿再来打。”看到这种情景,听到这种语调,我们不好勉为其难,毕竟人家也有难处,大伙应该互相体谅,人与人之间不就是要相互理解吗?理解万岁嘛!我和阿春二话不说,拾起球拿着球拍就走,走时还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我们很同情他。一路上我们还跟他聊了许多知心话,多是一些以同情弱者的口气说出来顺他的话。

    其实阿春的表叔根本就不是什么保卫科长,保卫科长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回到五百年前,他们也不能确定是一家。万一要整点关系也还是有的,比如师生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只是这样的关系不足以让保安通融我们,也不会和我们走得那么近,也不会说那些知心的话。并且在以后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记住了我们俩,有时候我和阿春回来晚了,学校大门已经锁了,只要是他值班,无须一言,立刻为我们开门,而且问我们路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要不要他帮忙。我们对此很是感激,甚至很想和他成为朋友,但是我们不能表现得太过,要保持等级森严的阶级对立,只有这样他才可能永远对我们必恭必敬。

    熊文强那事其实我也提心吊胆过,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毕竟他说出来的人物不是一般小官小吏混混什么的,而是在黑道白道都蛮吃得开的流氓大亨。我一向信奉一句话——死不过三,也就是说,要死的人过了三天没死,一般就不会死,所以打了熊文强之后的三天他没来报复,我的紧张恐惧心理就松懈了许多。就像我和阿春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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