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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青春刮过生涩的风-第1部分

小说: 青春刮过生涩的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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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青春刮过生涩的风
作者:麒灵

文案

听,那是蝉鸣的声音。它们让学生们的内心变得烦躁或清澈明朗,它们渲染着他们枯燥无味或千姿百态的高中生活,它们被摄进往后他们对高中时光的回忆里。
它们伴随了他们大半个青春,同作业和试卷一起,同课桌和黑板一起,同老师和同学一起。它们将会在回忆里蜕变的分外美丽。
他们的高中生活,在蝉鸣的伴随下开始,在银溪七中开始。
那些别人给予的美好回忆,如春雨般浇灌在心里,但只怕,那只是阴谋诡计之中的柔情。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奇幻魔幻 血族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文棠 ┃ 配角:吕洺安,苏晟东 ┃ 其它:血族


  ☆、楔子

  不知不觉我从睡梦中醒了过来,躺在硬板床上翻来覆去时隐约感觉自己胃酸泛滥,饥肠辘辘的感觉正阻碍我再次进入睡眠。我只好无奈地抬起一只胳膊拍到床头柜上摸索我的手机,懒洋洋地眯着眼睛看了看时间。
  现在是七点过一刻,有两个来自十五分钟前的未接电话,是约翰打来的。约翰,我在心里满是疑惑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糟糕!我突然想起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心中的震惊使我瞬间清醒过来。我连忙翻身起床,几乎是滚下来的,双腿着地时差点儿崴了脚。
  草草洗漱后我匆忙地穿好外裤套上外衣,拿上三明治叼嘴里便离开宿舍往电梯口跑去,一边理着乱蓬蓬的头发一边将凌乱不整的衣衫弄平整,尽量使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按下通往六楼的电梯,我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个三明治。
  叮咚——
  我用尽全力朝会议室迈开步子飞奔,当我粗鲁地推开门,正好撞上约翰千年寒冰般冷淡的目光。看他不悦的表情,大概等待的有些不耐烦了。
  “呼…抱歉,约翰,我…”
  “你迟到了,严烈。”
  约翰用他严厉的指责打断了我气喘吁吁时艰难的道歉。不必再做无用的解释,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从他那儿领取我的任务。但在我意料之外的是,宽敞的会议室里除了我和约翰,居然还有另一个女孩儿。
  我刚想询问,约翰便先我一步开口解释道:“严烈,这是王思云,和你一同执行这个任务,在等会儿我给你的资料上,有详细分工。”
  “你好。”
  她倒是大大方方地朝我伸出手来,我回她一个友好的微笑,也将手伸了过去,同时用目光打量着这个女孩儿。
  她看上去只有十六岁左右,除了表情透着一种成熟女子的冷静,衣装朴素简单不花里胡哨,与同龄人相比,她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
  我转头瞧了瞧约翰,这个讲得一口流利中文的英国中年男人,他和身旁这位中国女孩看上去也没有血缘关系,不可能开后门让这小丫头片子来凑热闹。就这么一个普通女孩儿,不会打又不会杀的,搞不好还会拖我后腿。她凭什么来做任务?
  “嗷!!”当我正在心里质疑她的能力时,这个叫王思云的女孩儿用她空闲的另一只手穿透了我的腹部。心狠手辣,毫不留情。
  猝不及防地被她打伤后我痛苦地跪了下来,额头冷汗直流,紧咬牙关弄得脑袋一阵昏沉晕眩。我整个人蜷缩一团,双手死死护住小腹,可鲜血依旧从伤口前后喷洒而出,溅了一地血红。
  这样令人无奈的伤口突然使我想起一个形容房屋的词:南北通透。我想笑,可是笑不出来。
  我终究还是狼狈了,比衣衫不整的情况更为难堪。我艰难而缓慢地抬起头来望着约翰,想恶狠狠地瞪着他而不是用充满乞求的目光向他求助。
  可是我不能,否则我必死无疑。我不知道约翰这可恶的混蛋在迟疑什么。
  他冷眼旁观了好一会儿,似乎很享受看我痛不欲生的样子,我确定此刻的我面色苍白如纸,是将死之人的模样。
  终于,约翰不紧不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戒指。那是我活下去的曙光。我苍白的脸上露出感恩的笑容,像乞丐一样向他伸出了手,我手心朝上,等待他的施舍。
  结果我高估了他的良心。
  那混蛋松开了手,戒指自由落体摔在他脚边,距离我大概两米远。“自己来拿。”
  够了,我真是受够他了,常人颇为重视的尊严在他眼里一文不值,可以肆意践踏。同时也快来不及了,我的生命力正飞速流逝,哭泣或愤怒都变成一件极其累人的事。
  我不得不像一个奄奄一息的肉虫子向约翰的脚边蠕动。愈来愈靠近了。我哆嗦着用食指勾住戒指,将它戴了上去。
  霎那间,熟悉的能量像大海一样汹涌澎湃,从戒指中源源不断地流动到我虚弱至极的身体里。破碎的内脏、肌肉和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他抛来一包血袋,我饿狼般扑住它贪婪吮吸起来。
  心满意足的我享受着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但不知不觉地,我开始反胃了。
  对血的沉迷仿佛一潭令人窒息的湖泊,四周魔音缭绕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可反胃的感觉又像是潜伏在湖泊中棱角分明的阻碍物,阻止我着魔般心甘情愿沉入湖底。我依旧无法完全适应它。
  “你为什么派他来,这个废物会拖我后腿。”
  她这话说的斩钉截铁,等同于扇了我一耳光。回想着刚才的场景,依旧使我心有余悸。我站了起来,想知道她到底是何方神圣,给了我一个强有力的下马威。
  她手腕上不起眼的手链突然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上面有巫师的魔法…是…不惧怕阳光的魔法。
  我本能地退后两步,愣住了:她是真正的血族。我早该猜到的。
  回宿舍的路上,我无时无刻都在胆战心惊,生怕有些□□的家伙路过,闻到我身上浓郁的人血香味,然后忍不住朝我扑来撕开我的喉咙。
  事实上我想多了,在这个规矩甚多且惩罚手段残忍的组织,他们的行为还是比较收敛的。
  我无法忍受身上的衣服被血浸湿,于是洗了个澡,血水蔓延的卫生间看起来很是惊悚,像凶杀案的案发现场。
  我用白毛巾擦了擦头发以免它不停地滴水,泡好一杯咖啡,我坐在书桌前翻阅约翰给的资料。
  文棠。我愣了一会儿,一定在哪儿见过这名字。似乎是整理文件时,它出现在十五年前的一批人类婴儿统计表里。血族结婚,如若有一方是人类,或者双方血族血统较少,那么生出来的孩子有可能是人类。
  这小家伙已经确认是人类了,为什么组织还要把他带回来,难不成要把他变成血族。我疑惑着,将视线挪到右上方看他的照片。
  皮肤白皙五官端正,不过睫毛偏长嘴唇略小,有点儿像女孩。我笑了笑,翻到下一页。
  接下来,我看到了俊得连我这二十七岁的“老男人”都心生嫉妒的吕洺安,长相妖孽得我都想赐他一个“蓝颜祸水”的称号。把他绑回组织,那些自控力差的九零后和蛋蛋后小女生会疯掉的吧。想到这儿,我的目光不禁格外忧患起来。
  还有一个阴郁的女孩儿,照片上她显得十分冷漠,板着脸一副“生人勿近”的面孔,想必很难相处。文心雅?我跳回第一页,哦,她虽和文棠同姓,但并不是来自同一个家庭。
  然而当我继续往下翻,页数却径直跳到了九。少了一页。我心脏猛地一沉,唯恐是我疏忽大意犯了错。于是我在房间里找寻了半天,甚至钻到桌子底下去看,还因此撞到脑袋。我可不想向那个冷血暴力的女孩求助,今天已经够丢人了。
  但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重新检查文件时,瞬间傻了眼:靠,这是装订好的,根本不会掉。
  所以是约翰大意了吗…不,他从来不是粗心马虎的人。那么,就是他故意的了。
  我扭过头看第六面,渴望能幸运地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因为打印机总隔三差五出岔子,打印出来的纸张要么墨水过多要么大片空白。可是我只发现了浅浅的“办成小”三个字,并且比普通字号小了一倍。
  这是什么鬼?我挠头思考了好一会儿,依旧没有一点头绪。好吧,我放弃了。
  看完简洁明了的任务分配,我失落地发现自己不过是个小小的监视员,而那个姓王的凶悍丫头才是执行任务的核心。她需要让那四个人心甘情愿加入我们组织,任务时间:三年。里面没有提及任何关于被约翰拿走的那个神秘人的信息。
  咖啡喝完了,我抚摸着手上的人骨戒指。如此多年,它早已覆盖上一层又一层的血液,有我的,亦有别人的,我无法将它清洗干净。我是它第一个使用者,我们彼此陪伴多年,可是,它并不完全属于我。
  隔天。
  今天是九月一号,执行任务的第一天,我亲吻我的戒指,希望它能祝我好运。我的脑子里回想着简单的任务内容,然后飞了出去。
  我不知道三年后,一切会变成什么样子。

  ☆、开学

  银溪的夏天总是极热的,特别是开学的时候,骄阳仿佛释放出以往收敛的所有力量,火力全开。
  9月1日,7点26分。
  毒辣的太阳高悬于苍穹,乍一看挺像过年挂的大红灯笼,只不过是热烘烘的。可是它对于学生来说一点喜庆的味道也没有,反倒为迟迟不肯离去、对人间死缠烂打的夏天做了很好的掩护,同样也给去学校报到的倒霉学生们心中增添了不少怒火与烦躁。
  连抬头看一眼天空,心里都会上涨一分火气。
  行走在大街的人们纷纷拉低帽沿,或用手掌挡在额前。但绝大多数还是撑着太阳伞,因此表情比旁人稍微好一些。
  只是尽管烈日刺眼,有些女孩还是时不时抬头看着一个方向,然后拉了拉身旁姐妹的衣服,示意她朝那边看。当对方眼睛一亮,惊讶地“哇”了一声后,自己便幸福且花痴地笑了起来,眉目含情。
  那是一个刘海微微及眉的男生,穿着素白的干净衬衫,和深色的宽大牛仔裤以及白色鞋带的黑色板鞋,手中握着一瓶刚喝到一半的矿泉水,背着黑色的单肩书包,顶着严严烈日朝银溪七中走着。
  冷色调的衣着衬得他一米七八的身材更为高大。并且他深深觉得,自己像是与炎热抗战到底的冰凉圣斗士。
  这样简单朴素的男孩子,在当今社会几乎和顶级国宝一样稀有。
  现在的男生,大多是穿着牛仔衣加柳钉的朋克风,或者像鬼一样的哥特风等等。总之,这群人被命名为“痞子”,或“社会人”。
  还有的,把头发胡乱拨弄,非得搞得像鸡尾巴一样,再染上五颜六色的劣质发剂,穿上巴掌大的铁圈耳环,花花绿绿的上衣和膝盖破了的牛仔裤。搞得非人非鬼如妖似魔,方肯罢休。
  这种人,被叫做乡村非主流,简称杀马特或乡非。
  不过此帮派还好罕见,不会三五成群地出来游荡顺便亮瞎别人的眼。估计丢到泰国,都会遭人嫌厌。
  走路虽然累,还热,但看着同样身处于痛苦之中的人不知羞耻地将舌头伸出来,疯狂哈气像狗一样,倒是人生一大乐趣。吕洺安就以这样的心态,解释着自己苦行僧一般的行为:放弃打车而选择步行,即使路途遥远起码是别人的两倍。
  吕洺安那外星人一般的脑子里,总是能胡思乱想造出一些无厘头的东西。极具创造力,他是水瓶座。
  可有的人就不像吕洺安这么勤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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