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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我的绝色老公-第14部分

小说: 我的绝色老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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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厢尴尬,那厢又接着说话了。

  “这三楼有雅间,姑娘与这位公子完全可以进入雅间,既不与这些人冲突,也能领略高楼远眺的风景。”他伸手一摊,像在做请的姿势。

  嗯?

  我已看到那几扇雕花拱门,门上有帘,长垂及地,自成一方空间,再看那些人,仍是一脸青白与恼红相间。

  又有人插进话来,“就是就是,这位客官说得极是,大家都是客,何必伤了和气,三楼四个雅间,大家互不打扰,呵呵,互不打扰……”

  说这话的,放心,绝不是那些人中的一个,而是又从楼下上来的一位,三绺长须,五十开外。

  “老掌柜,将饭菜送了雅间来,在下愿请这位姑娘和这位公子一餐,希望他们消消气,大家就此化解,不要在此僵着了。”宝蓝长衣的男子倒是一位说家,十分地会解围,不过他的主意不错。

  店家的打圆场和这个陌生男子的提议无疑是个好点子。

  再看那些人,此时已是面面相觑,一个是比他们还要“风雅”的人出面压倒全场,一个是店老板的好意解围,还有一个是我的一番“大话”让他们多少有些羞惭,他们的表情丰富,足够开个酱铺。

  心下定了主意,我一把拉起梅无艳的衣袖,“噌噌噌”几个大步打起帘子挑了一间最顺眼的雅间,进去。

  弄到这种地步,再无退下二楼的道理!能与他们共处,已是给足了他们面子,也是为免麻烦作出的无言退让,聪明点,他们会见好就收。想来那些人智商应该还可以,不致于再来找不痛快。

  我想笑,心里猜测那帮人当下不好意思离开,怕折了威风,但十之八九会在我们入席后,一个个偷偷溜走,而且会是悄无声息,一个不剩。

  这么想着,我已在这雅间看到一道竹帘,心下欢喜,松开拉着梅无艳衣袖的手,奔过去,卷起帘,果然望到远远的湖面,烟波浩渺,近处是商铺林立,人影重重的繁华热闹,突然有点观看清明上河图的感觉,视野宽阔,角度居高临下。

  舒了口气,回过头想看看这时的梅无艳,我那番发飚会不会让他见识到我的野蛮嚣张?

  未曾想,一回头,看到一团刺眼的宝蓝。

  “咦?你怎么在这里?”我盯着这人,一脸疑问。

  对方哈哈一笑:“姑娘忘了,在下很愿意做一次东,请两位赏脸同席。”他站在门边,笑微微的,仍是一口白牙,身子略略一躬。

  我看梅无艳,他已落坐圆桌旁,从我这里看去,只看到他的侧身,有疤的左脸在另一面,这边脸上依旧是一片淡然,眼睑低垂,看不出在想什么,不过,他的睫毛竟然挺长。

  突然有些后悔,如果我刚才不逞强出面,他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真是好奇呀。

  瞧他一幅坐享其成的样子。

  有些不是滋味地摸摸鼻子,还是先处理眼前的局面吧。心思电转,我话已出口:“哦,那个——不好意思,我们还是喜欢自己人在一起用点餐,虽说大家相逢是缘,但出门又陌路,如果有缘再见的话——”

  想了想,不敢打保票,必竟还在一个镇上,就改口为“——真遇见时再说吧。”

  他就像一团耀眼的火焰,像一颗闪闪发亮的大宝石,他的出现会让长得不怎么样的人很有压力。

  刚刚才有一群人用轻蔑的眼神打击过梅无艳,我可不认为有这么一个超级亮闪闪的漂亮人在场会是什么好主意,必竟梅无艳是我的金主,是我的保镖,是我的车夫,是我的导游啊,他照顾我,我也得考虑考虑他的情绪吧?

  但不知这么一来会不会又得罪了一个人?

  谁知这位笑嘻嘻的表情一点也没变,听了我的话,只是又躬了躬身,一副现代绅士的样子,留下一句话:“原来如此,姑娘说的有理,那乐陶不打扰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到隔壁找我。”说罢,他欠身离去。

  这么好说话?我惊讶,反倒开始想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而且这人有意思,刚才还是“在下”,现在就变成“乐陶”了,是想让人记住他的名字吗?

  耸耸肩,不去想他,走到梅无艳身边,挂上笑脸问:“梅大哥,那店老板怎么不也跟着一起进来,不会是不想让咱们吃东西吧?”

  他扭过头来,冲我一笑,我张大了嘴,僵住了下巴,

  他的这一笑,直达眼底,是我见过他的表情中最像笑容的笑,仿佛这个人突然之间有了活生生的感觉,以前一直像活在世外,今朝怎么变性了?难不成就因为我叫了他一声“大哥”?

  想到此,我立刻凑过去头颅,带些试探地问:“你不反对我叫你大哥吧?”

  他要介意就很没面子了,想想自己也真够现实,当初为了容身之地,认了干爹一家,现在为了得到照应,又来认大哥,这样下去,自己在这里,会不会有一大票干亲戚?

  “红尘——”

  嗯?是在叫我吗?

  “红尘——”

  我的心突然不受控制地“咚咚”地跳起来,他的声音轻轻的,就像在梦中的低喃。该死,他的声音原本就很好听了,清雅干净,现在又多了一些磁性,干麻无端端地要这样?

  我用手按住心口,垂下眼睛,不能让对方看出我的慌张,我这是怎么了?这感觉真难受,就像得了心脏病。

  镇静,镇静!

  “干嘛?”我再抬起头来时,已能控制自己的表情。

  他盯着我,眼里是一片深邃的海洋,我心神一凛,警告自己不能掉进去,连忙振了振神,拿出我当年在校园被男同学无所不用的花招手段来讨好时的抵御力,一本正经地看着他,彻底忽略这无来由的反常。

  “红尘,原来这世上,相貌太好与相貌太丑的人,都会被人疏远,远的没人会看及这个人的内心——”

  他轻轻地说着,声音很低,我感觉他这句话更像在对他自己说,因为他的眼神已经悠远,他的思绪像是已经放到了很远的地方,只是,为什么他的波动都只会在他的眼中体现,而他的表情却总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别人有注意过他的眼神吗?

  我疑惑了,但他的话让我也跟着去想像。

  “怎么会?如果真有一个人太丑了,丑得不是一般人类能接受,那我想,人们都避开倒是常情……”

  确实有很丑的,这我相信,尤其在联网的电脑上什么奇闻看不到?有那新生儿一出世,便像个怪物,是胎时的畸型,却不是孩子本身的错,如果再大脑正常又思维健康的话,更是种悲哀。

  “但有人长得很美,或者说很好看,我想不应该有人也会去疏远吧?人们往往更加追逐,甚至迷恋……”

  就像现在好多的影视歌星都是靠一张脸来出名的,粉丝也多的不可计数,而且随着影视圈的发展,已不只是漂亮人的天下了,中性的、娘娘腔的、奶油味的——长得只要很有些特点,符合当下年青人的审美观点的,统通都能红他个一时。

  不过,我盯着梅无艳,补加一句:“你不是在说你吧?拜托,你这长相,根本归不到极丑的行列!那极丑怎么说也要是能丑到让人一见就害怕,一见就恶心,一见就反胃,长着火红的眼,或者是绿幽幽的瞳孔,夜半三更还能发出可怕的光,并且有一副獠牙,甚至乌青的不正常的脸色,就是那种让人一看就会做恶梦,醒来时就想跑的那种,如果是那种倒是会让人躲之不及……”我的脑中已勾勒出吸血的僵尸是个什么长相。

  在我的眼里,就算是《巴黎圣母院》中的钟楼怪人也谈不上极至丑陋,如果是遇上灾难,比如是被大火、大爆炸或琉酸泼面倒真有可能会很丑,必竟面皮也没了,但在那里面会付上同情。

  不过,我怎么听到一声“噗哧”地笑声?

  我盯着梅无艳,不是他在笑,不过也差不多,他的眼中蕴含笑意,难道我说的话像笑话?

  我站了起来,环目四顾,终于让我发现问题所在,于是搬起凳子放在墙边,爬上去踮起脚尖,努力伸长了脖子,果不其然地看到了一个人(以我的身高看不到对方的全身,但已经够了)。

  此人非彼人,坐在我这方向的正对面,自斟自饮,见我露出了脑袋张望,冲我举起杯子做了个请的动作,满脸刺眼的笑。

  “原来隔下有偷听人说话的嗜好,少见少见!”我的口气不善,并且威胁,“如果再让我发现你在偷听,不要怪我给你一顿老拳。”扬起拳头使劲一挥,见他愣了愣,便从凳上下来,不想再理那号人。

  “我要向这店家抱怨,好端端的雅间,怎么是半空隔开来的?墙壁就和屏风一样,隔音设备这么差,还有谁敢来?”

  说话当中,香气扑鼻,有人掀帘进来,鱼贯着三个伙计,放下食盘上一道道菜肴。

  从闻到那阵香味时,我就已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直到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摆在面前,便早已忘了刚才的抱怨,馋虫开始在肚里闹腾,天啊,有多久没吃上这等美食了?一看就知,绝对的珍馐,猛咽口水,还是有钱好啊,还是在大地方好啊,还是在这三楼的待遇好啊——

  

  (亲爱的各位朋友,周一到周六是多多的上班时间,加上多多没有熬夜的习惯,到了晚上又大方地把电脑让给另一个人,其实是武力不够被对方恶霸过去的,所以只能利用白天的时间来更新,还得分出一些来奉献给家务!请原谅我吧,如果哪天没有更新,不是被单位派出去猛跑一天,回来后累得爬不起来,就是在与一大堆衣物勤奋作战哪!从这速度已可以看出多多是非常用心地在努力了,请你们理解并能继续喜欢——)

  

  

  
[正文:第十六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上)]


  肚子好饱,已经过了半个时辰——相当于我那个世界的一个小时了,我还在打着饱嗝。

  真是不争气,我风卷残云的样子有没有吓到梅无艳?他到后来都不怎么动筷子了,一个劲瞅着我,还不时给我端茶倒水,怕我噎着。

  想到这里;脸上发烫,在原来,我进五星级饭店也不至于是那个样子的,可能是太久没吃到真正美味的东西了,加上当时确实很饿。

  想想以前打工挣来的票票,通常都被我吃掉了,因为爱吃,反倒不怎么讲究穿了,老妈为此很是担心过我会吃成胖猪,而且光会吃不会做,很有可能嫁不出去。

  可不是,真得很喜欢美食,也曾认真检讨过,如果真有哪个能做得了一手超级好菜的男人来追我,我极有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嫁给他。

  当初校园里的那票男生显然没有抓住我这个弱点,要不然,我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现在还能是快乐的单身族?

  懒懒地走在回廊的走道上,打算消消食,可一阵一阵的困意犯了上来,果然是吃饱了就想打瞌睡呀。

  一个哈欠出了口,心里想着梅无艳不知几时才能回来?

  饭罢离开酒楼,他便驾车带着我穿过几乎半个镇,来到了这间名叫“风来仪”的客栈。

  当时跟在他屁股后面进门时,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三个字,好一顿高兴(来到这里,反到是自己常常成了白字先生),又马上想到这客栈莫非把自己当成了“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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