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国守侯你-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别担心了,敏芝。我不是不相信你才看这些东西的,只不过,作为公司的领导者,我想看看上次我们创意大赛征集到的作品而已。没事的,快回去吧。”
江彬的回答非常明确,他是这个公司的最高决策者,他有权知道公司里的一切事物,而这是不需要别人来指手画脚的。
“您这么说我就放心了,谢谢您!”敏芝表面上做出很开心的样子,朝江彬微微地施了一下礼,然后退了出去。
敏芝一走出办公室,江彬就站起来走到窗边,朝楼外望了望。窗外,泰日已经开来了车,正像个木头桩子似的,一动不动地立在车前。看到泰日如此姿态,江彬嘴角一弯,开心地笑了笑。他常常觉得观察泰日的站姿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
江彬走出社长办公室,来到了泰日的身前。
“已经调查好了吗?”
“是。”
“那出发吧。”
一听说出发,泰日没有说什么,但是脸上的表情告诉江彬,此行好像还缺点什么。
“啊,对了,忘了买花。你去买回来吧。”江彬一拍后脑勺,这才想起来好像应该带着花去的。
“是。”泰日又只回答了一个字。
“菊花呢,好像有点太低沉了。就买一些别的白色的花吧,要买漂亮一点的哦,要是看起来不错的话,买玫瑰花也行。”
江彬的话音刚一落,泰日就面色凝重地冲了出去。大概十分钟以后,泰日就已经抱着一大束优雅的乳白色花朵跑了回来,而且,竟然一点气喘的样子都没有。
“嗯,这看起来感觉不错,我可不想跟别人拿的一样。好了,这回我们出发吧。”江彬一边满意地打量着芬芳的花朵,一边对泰日说。
车很快就上了国道,沿着国道一直开了大约三个小时。一路上,道路两边野地里的花草在明媚的阳光下闪闪发光,那种生命的力量,好像能将沉睡的灵魂唤醒,让人感受生命的活力。经过江边的时候,风拂过江水,带来缕缕清新的空气。沿着重重江水环绕的群山,车子又行驶了好一会儿。
“还很远吗?”江彬出神地望着车外的景色,向泰日问道。
2。陌生的不安(6)
“到了。”
车子在一个小村口停了下来,泰日手捧着鲜花,走在了前面。
在小小的乡下学校操场上,有三四个孩子正在玩篮球,那是一场完全不讲规则的自由投球赛。
有一个孩子投进了五个球中的四个,胜利的喜悦让他张开双臂在操场上撒着欢儿地跑了起来。而失败的两个,则一脸的哭丧相。因为输球的孩子要受皮肉之苦了,赢球的孩子可以用拳头砸失败者的头。虽然,施暴者每一拳下去好像没使多大的劲儿,可是从挨砸的孩子的表情上来看,好像他的头早已被凿出了一个大洞。
沿着小学校向后一拐,一座小山和山下大片的芦苇塘就展现在眼前。塘里的水异常的清澈,干枯的芦苇在风中窸窸窣窣地舞动着,这种场面看上去好像有点儿萧索的味道,但是这几乎一望无际的芦苇塘还是让江彬感觉很舒服。是啊,除了济洲岛,哪里还会有这么大片的芦苇塘呢?
江彬跟着泰日,沿着芦苇塘边上的小路,一直往小山上爬,爬了好一会儿,泰日才停下脚步来,用手指了指眼前一座小小的坟墓。
江彬抬头望了望。
这座小小的坟墓就坐落在两棵大松树下,一看那还带着新鲜气息的黑黑泥土,就知道这是一座新坟。江彬向泰日一伸手,泰日马上把那大束鲜花递到了江彬的手里,江彬恭恭敬敬地把鲜花献到了墓碑前,满怀虔诚地行了一个礼,就在他起身的时候,他的目光就停留在了碑文上。
故李州烨年仅二十三岁就结束了人生的旅程,离开了这个世界
江彬原来只知道自己的心脏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捐赠的,名字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名字他竟然一点儿也不觉得陌生。
难道是因为这个人把心脏给了自己?还是因为这颗心脏因为自己的身体才得以继续活了下来?看到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回来了,泉下有知的他也应该感到一丝欣慰吧。唉,江彬也不知道此刻的感觉用什么话表达才算是恰当,总之,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心脏的主人已经故去,可他的心脏却仍在别人的胸膛里有韵律地跳动着。
“是我的身体拥有了它?还是它占据了我的整个身体呢?”江彬默默地想着,可这确实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李州烨是因为意外交通事故,而导致脑死亡的,于是他的心脏捐献给了江彬。其实,李州烨捐献的又何止是一颗心脏呢,他的肝,他的肾,甚至是他的眼角膜,他把身上能捐献的东西,都捐献了出去。他离开的时候,他为这个世界留下了很多。
如此看来,他真的死了吗?也许我们也可以说他还活着吧?
在医院的病床上养病的时候,江彬就曾经反复地许下诺言。一个是出院以后,一定要开上他的法拉利跑车好好地飙上一程。另外一个就是他一定要找到把心脏这么重要的器官捐献给自己的人,他还发誓,他至少要去看望他一次,他要在他的墓前向他表示自己的谢意。
“走吧,再不走我就要哭出来了。”江彬看了一会儿,一转头对泰日说。
从山间小路上往下走的时候,一望无际的芦苇塘马上在视线中铺展开来。
真没想到,在这种地方也能看到这样壮观的芦苇塘,现在芦苇还没有发出新芽,还是一根根枯干的立着,哗啦啦地随着风来回地摆动,就像一片浅黄色的海洋。
真是奇妙,这样的植物总是越多越漂亮。而人呢,人总是觉得个体才是美丽的。最起码江彬就常常这样想,他甚至会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
尽管这个世界众生云集,可是,他却认为从他降生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快要走下小山丘的时候,江彬又回头望了一眼那座小小的新坟。
谢谢你,李州烨君。江彬在心里不停地表达着他的感激。
再次经过学校操场的时候,那群玩球的孩子们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剩下那个满身泥土和创伤的篮球在风中,孤寂地滚来滚去。
2。陌生的不安(7)
江彬拾起篮球,掸了掸上面的泥土,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往篮球筐里投去,篮球入篮再从里面掉下来,搅得篮网不停地抖动。
“泰日,那个叫张丝雨的女孩,是我认识的人吗?”
“嗯?”
“哦,看你这表情我是不认识她了。”
看到泰日没有回答,江彬又跑去投了一下篮。然后转回来又接着问道:“那为什么我老是忘不了她的样子和她的名字呢?好像我很久以前就认识她。”
然后他又跑过去投篮,这次篮球偏离篮筐很多。而泰日,一直呆呆地立在一旁,因为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江彬的问题。
3。桀骜不驯的爱(1)
现在,编程企划部里的气氛已经坏到了极点。被一个年纪轻轻的黄毛丫头扇嘴巴,被江彬不信任,这足以构成敏芝发脾气的理由。尽管刚才在江彬的面前,她的脸上一直保持着微笑,可现在的刘敏芝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
一回到办公室,敏芝就开始对她的职员们大发雷霆。
这事可不能就这么过去,再说了,现在他们公司推出的个性游戏项目,收效很不错,这明显预示着这将是一个很有潜力的项目。当然,敏芝也知道,这个项目的创意来自一位创意大赛的参赛者。
那时江彬正住院,公司里变得一团糟,她的心思根本就不在新项目的创意上。所以,在马上就要进行节目改版的时候,她又重新翻阅了上次大赛征集上来的作品,后来,就选中了张丝雨的创意,让下面的人,照着做一个差不多的出来。
当然,这一切做得都很漂亮,他们应用该创议案的过程很轻松,但是百忙之中他们却忘记了进行一些适当掩饰性的修改。
结果导致真正的作者跑到公司里来闹事,这还不算,竟然还让刚刚出院的江彬给撞上了。现在,江彬又开始自己查看参赛作品。敏芝怎么想怎么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而且,回想一下刚才的情形,敏芝觉得江彬看自己的眼神和他住院前好像有点不一样了。就拿今天她在会议结束后邀请他去吃午饭这件事来说吧,要是以前,他肯定会非常痛快地答应。而江彬却拒绝了她,就连说话的口气听起来都觉得生疏了很多。
敏芝用非常严厉的声音把一个男职员叫到眼前,然后下达了指示。
“上次那个参加我们创意大赛的叫张丝雨的女孩,你知道吧?你去悄悄地把她给我解决掉。”
说完,敏芝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了他。男职员拿着信封顿了一下,两眼茫然地望着敏芝。见男职员拿着信封发傻,敏芝开始继续发泄她的愤怒。
“程敏哲!你脑子有问题吗?既然要使用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修改到人家看不出来的程度,我跟你强调过几次了?就是因为你办事不力,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的!”
“对不起。”叫程敏哲的男职员一脸的惶恐,毕恭毕敬地立在敏芝面前,一副任人发落的样子。
其实,要是真论起年龄来,这位程职员还比敏芝大一岁呢。可是,在公司的序列里,在这个自己的上司面前,年龄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另外,整个公司上上下下谁不知道刘敏芝的实力啊。
“现在连社长都看到今天的事情了,我们再想重新做已经来不及了。”敏芝叹了口气,然后面色又是一凛,“你一定要想个办法把这件事办圆滑。要是做不到的话,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我想你也知道吧,有多少人排着队,削尖脑袋要进我们公司呢!”
敏芝的后一句话简直就是吼出来的。这就是领导者,总是一手拿大棒,一手拿胡萝卜,现在正是刘敏芝向属下挥舞大棒的时候。那位程职员手忙脚乱地收拾了一下包,匆匆离开了公司,想他的补救办法去了。接着公司的空气又凝重起来,所有的职员都胆战心惊,没有人敢抬头,害怕下一个倒霉的就是自己,都假装埋头奋力地工作。
敏芝一个人喘了一会儿粗气,然后开始琢磨下一步该怎么做。
男人当中能被刘敏芝看上眼的,目前还只有朴江彬一个人。因为,江彬不仅拥有别人无法与之抗衡的显赫家世,他还拥有俊朗的外表。他热情,豪放,虽然看上去有些傲慢,但是也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江彬可以说是理性和野性兼具的完美男人。这样的男人,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可是,敏芝也曾一度放弃过和江彬结婚的梦想。
那时,江彬突然倒掉了,他住进了医院。一个星期以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江彬不会再好起来了,死亡对于江彬来说不过是个时间问题。因为,医生已经下了论断,江彬的心脏病是由冠状动脉硬化造成的,已经进入晚期。
3。桀骜不驯的爱(2)
本来还怀着有朝一日和江彬结婚的美好愿望,心脏病,不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