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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部分

我的老婆亚瑟王-第216部分

小说: 我的老婆亚瑟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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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莫德雷德拿着这把剑没有任何人有疑问,甚至大家都很感谢这个一天到晚把自己包裹在红sè的铠甲里的小娘皮接过了这个山芋。
    而另一把剑给了高文这位叛徒之子,给他的剑是正直。
    当初阿尔托莉亚拿着正直这把剑划过他的肩上的时候他一直在流眼泪,这是因为皇室对他的最大的肯定,也是最好的奖赏。
    皇室没有给他忠诚!但是他却把整个忠心都给了皇室。
    最后一把剑就是贞德手上拿着的这一把,剑刃长达120厘米,加上整个剑身,140厘米的长度带来的是无与伦比的威力,名为怜悯的这把剑,她并不明白这是啥意思,但是这把剑却带着凯拉尔的孜孜教诲和由衷的信任,她喜欢这把剑。
    据说凯拉尔阁下当时还用龙牙打磨出了66把弯刀,但是由于太短了,并不适合骑士们,所以这批弯刀不知到哪里去了,据说一直在凯拉尔阁下掌控的一只暗杀部队手里。
    但不管如何,这是一把很舒服的剑,尽管长达140厘米,但是实际上由于龙爪的骨质重量其实是轻到不能再轻了,具凯拉尔阁下的说明好像是因为龙如果要飞起来的话那么巨大的重量实在是太重了,所以渐渐地进化出了坚固的骨质但是却轻巧无比的结构。
    如同鸽子一般。
    贞德在马匹慢慢的加速中拔出了自己的长剑,仿佛一个信号一般,一直紧紧的跟随着贞德骑士们缓缓的将地垂在手中的骑士枪慢慢的平行抬了起来。
    卡美洛的骑士们越来越多的人不喜欢用粗大笨重的骑士枪了。
    骑士枪这玩意是用木质的,圆形的结构虽然能够很好地让骑士枪一下子刺进去两三个人,但是随后的冲击力就会让骑士枪散板,这种骑士枪实在是很坑爹的。
    而以龙鳞枪为蓝本的,现在骑士们手里持着的长达3米的长矛由结实的枣木制成,小臂粗系,水滴形的矛头带来的是无与伦比的杀戮效益,刺入对方身体里的水滴形矛头能够很轻易的扩大对方的伤口,而且波浪形的伤口线造成的内部破坏绝对要比普通的直线更难愈合。
    当然这玩意当然没有三角形的矛头伤害大,但是问题是战场上的最重要的不是攻击力强,而是攻击速度快,攻击速度快就代表着能杀掉更多的敌人,更多的敌人的死亡就代表着自身的安全,而三角头的矛头刺进去之后倒钩或许能带出一大片肉来,但是这一个耽误之下真的很容易被人抓住拔枪的间隙被人砍倒在地,特别是在战马减速之后的前进作战中。
    而战马高速行进的速度下水滴头的扁平枪头还有一个更好的妙处就是只需要横着这么一个角度,就好像切割机一样能够将碰到的敌人瞬间割开来,三角头的矛头可玩不起那么高难度的动作——会卡住的!
    另外还有一点让水滴头长枪大面积武装的决定xìng因素就是——制作工艺简单,便宜!!

第340章 论骑士的自我修养
    ()    第340章 论骑士的自我修养
    ps:汗,2000字,大家看着,我去写明天的。
    ps1:真对不起渣印,已经两天都是2000字了。等稿费到了请他吃饭=w=
    ps2:那么推荐票和月票都不要停啊孩子们,推荐票如果到5万我就更新一章5000字的《贤者大人》,月票到了30票我就加更一章。
    ps3:洗澡去了,平衡xìng晕眩……该怎么破?天旋地转到我一直想吐,恶心,连东西都吃不下去,喝了点稀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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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斯克…劳伦斯克看到白骑士団开始慢慢加速他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附近的农夫来禀报的时候告诉他对方只有3000人。
    他就兴冲冲的赏了对方几个第纳尔带着六千人冲出来了。
    但是打头一看,对方的白骑士旗帜不但晃瞎了他的眼睛,更是让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当时对于国际公约来说,500个兵一个旗,对方除了主帅旗一个大牙之外六个白sè蔷薇骑士旗瞎了他的狗眼。
    这是坑爹呢!
    人的确只有三千,那农夫说的没错,但是尼玛你能有点军事知识吗?一匹马等于三个人这种事情你不知道吗?一匹马吃的粮食等于三个人的,一匹马加一个骑士能杀十个步兵啊!你妹!!
    明晃晃的清一水的水滴头矛尖都要晃瞎了克里斯克的狗眼,这可是铁啊!上好的铁啊!不是什么生铁,是钢啊!
    你让现在大多数还在用青铜短剑的罗马人情何以堪啊!
    情何以堪啊!
    他们家铠甲都是钢的啊!眼睛红红的克里斯克十分清楚双方的战斗差距——同等装备的战斗中对方可以一个打十个步兵,而这种装备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对方能一剑削断自己青铜短剑的不对等的装备就完全是虐杀了。
    他带了六千人出来,但是有五百人是骑士。
    是放弃自己的骑士,还是用自己的骑士为自己的这剩余的五千五百人拼出一条活路来?!
    他在犹豫。
    但是随即就痛下决心。
    劳伦斯克铁荆棘家族,宁愿站着死,绝不跪着活!
    “步兵。结阵!!”他拔出长剑,拔马大吼道:“剩余的骑士,和我来!!!”
    “哦丫!!!”尽管只有五百人,而且还是轻骑兵,但是就是这轻骑兵们却表现出了无匹的勇气。
    面对六倍于他们的敌人,他们没有丝毫的犹豫反冲锋起来。
    他们的距离只有300米,这个距离是骑兵转瞬即逝的距离,所以铁荆棘骑士团瞬间开始反冲锋。十倍于敌,却无所畏惧!!
    正是漂亮的反冲锋。
    对方从爆发到加速用时不过2秒,五十米的距离是他们的加速距离,在军事课上而言,这种距离爆发的骑兵都是最优秀的。
    优秀,身经百战,可惜。
    贞德的眼中充满了惋惜的神情,对方的确很强,如果是以前的她的话或许只能够硬对硬的和对方对冲,就算胜利了。但冲锋的队形也被破坏了,甚至速度都会被对方拖累从而导致在对方五千五百多的步兵面前只能如同马背上的步兵一般硬碰硬的和对方搅作一团。
    就算最终胜利也是个不足千人的惨胜吧?
    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拥有了军事学院之后,一切小队长以上级别的军人都需要进入军事学院进行深造,这种军事上的深造,政治上的洗脑是皇室确保军权的最大手段。
    而小队长军官们所得到的却是对命令的灵活变通。
    比如说现在。
    贞德的手往左边一伸,五指张开的挥了挥手,顿时一只骑士带着一只旗帜就从开始如同分支一般开始分叉。这个动作看的克里斯克脸sè大变:“什么!!”
    没错,对方开始分军!!
    这可是战场上!别说冲锋的时候分兵了。对于将领来说临战分兵都是大忌,这种事情很有可能因为本来在数量上的优势的自己会被敌人逐个击破,这种分兵的大忌。身为家学渊源,已经传承六代的贵族克里斯克怎么会不知道呢?
    但是她这种冲锋时分兵的战法可是闻所未闻,听都没听过的啊!!
    她这是在搞笑吗?!冲着冲着分兵,一个不好,队形混乱,战马减速不说,被他抓住机会的话恐怕就是被他全部歼灭在这里的结果!
    不过这样也好!克里斯克脸sè瞬间变得愉悦起来,对方的白痴就是他的机会,他骑着战马再次的快了几分,他是轻骑兵,身上穿的铠甲只有一个背心一般的肩甲,胸甲,他的骑士同样如此,这种轻装简从的轻骑兵带来的是无与伦比的速度。
    他们在卡美洛人快速分裂的时候一头冲进了对方的阵型中。
    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看着往自己两边冲过去的卡美洛骑士,他知道,胜负已经定了。
    但是随后,他的脸sè越来越难看,越来越惊恐,越来越丧气——因为他无论怎么往前冲,就是打不到一个卡美洛的骑士!!
    这就代表着卡美洛的骑士已经如同三角形一般,正好以他为中心往两边分流开来,以空间和速度之间看来……他根本就是被故意绕进来的诱饵,而卡美洛骑士们真正的目标是——那五千的步兵!!
    该死!!!
    这个时候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根本就来不及回头的他知道,这一战他输了,输的彻彻底底,明明白白。
    不是输在对方的人数,装备,或者计谋,主将,勇猛上,而是输在了对方的整体素质上。
    该死的卡美洛!该死的骑士王!!他在颤抖,在害怕,他们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多高素质的骑士?
    对方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命令,每一个行动,每一个转角都整齐划一,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他就算不回头都知道不只是他,他的骑士应该没有一个能够碰到对方的!而这个让他们纵身相错却碰不到对方一根汗毛的举动就是对方骑士的整体素质的体现,这可是3000名训练有素的骑士啊!
    他敢保证每一个这种骑士在罗马都能做到千夫长的位置,每一个这种骑士都能够带领一个小贵族家族走向繁荣,但是这种素质的骑士居然有三千人!
    三千人是什么概念?!
    区区的先锋军!该死的卡美洛!!不断的咒骂着卡美洛的克里斯克终于看到了对方阵势之后的曙光。
    那是一抹带着希望的光芒。
    如同碰到了新鲜空气一般,猛地冲出了对方骑士的阵营,不用回头看,他也知道,他那在原地结阵的五千步兵……没了!!

第341章 红骑士
    ()    第341章 红骑士
    ps:还有一章,不知12点之前写不写得出来,麻烦。
    ps1:太困了,今天没状态啊。
    ps2:对于渣印就要说一声抱歉了,渣渣还不买电脑活该!
    ——————————————————————————————
    “人呢?我们的人呢?”慢慢的停下马来,看着只剩下两百八十多人的队伍,克里斯克…劳伦斯克悲痛yù绝的大声咆哮道。
    “大人,兄弟们冲锋的时候,旁边不断地有长矛伸过来把兄弟们捅下马去,他们的武器比我们长……我们……”那人双眼含泪,悲愤的说道。
    没错,他们手中长剑130厘米左右,但卡美洛骑士的长矛却有三米,加上水滴头的长矛头,足足三米二的长度,对方只需要在战马狂奔的时候稍微拐一下枪头,那么冲击力就能轻易的将撞上了枪头来的克里斯克的轻骑兵戳下马来——对方可是重骑兵,按照力学来说就算对撞力是互相的,但是锋利的枪头加上对方重骑兵的速度和总量而言却也要比他的轻骑兵不知道要重了多少倍,想象一个60公斤级拳击选手去和一个120公斤级拳击选手打就知道双方的条件了。
    重骑兵的速度虽然比不上轻骑兵,但是同样的,在力量上和战斗力上轻骑兵也就是个渣。
    轻骑兵的主要战斗应该是在游斗加弓箭,但是在蒙古人崛起之前,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对战马加弓箭的战术陌生无比,这就导致了现在大陆上的兵种战斗力是这样的——重骑兵首屈一指的攻击力,轻骑兵和重步兵谁也奈何不了谁,轻步兵只能作为配角和民兵,辅助兵种来使用,这就是整个大陆战争的现状——当然,真实的战争是复杂而纵横交错的。所谓的轻步兵仍然因为数量大,装备需求少,武装容易等特点而作为战场上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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