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引凤调 >

第29部分

引凤调-第29部分

小说: 引凤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子,即便那是先长公主的样子。
  白烛滴泪,青纱白帐火中化灰,艳阳本是明媚,奈何比不过凡火灼人泪。
  红阳方落,华灯初上,三日前一场熊熊大火将迤逦堂皇的倚云宫烧得干干净净,焚火化灰,独留下了灰。
  斜倚在高远天际的落阳,似美人不甘迟暮,烧红了整片天,灼尽了红颜最后芳华。不知是因为药的缘故还是旁的什么,不过四三年华,正值壮年的新任北齐王重恒一夜之间白了发,仿若已过了花甲之年,当真是应了那句古话,朝如青丝暮如雪。
  落灰废墟旁,站了个苍老憔悴的男子,半阖着眼,似是累极,泛白的嘴唇一张一合,自言自语地喃喃:“你当真是狠心,什么都不肯留给我。”
  十九年前,他与她的第一次相见是在北齐王宫最底层的囚牢,那时他二十三,而她不过五岁,他救她,只是因为她姓李,是月儿的表妹,他在这世上唯一亲人的表妹。
  他是他父王的长子,却也是他父王为数不多的子嗣中最不受待见的一个,与其说是不受待见,倒不如说是父王厌恶他至极,只因他母妃与侍卫私通,所以连带着他也成了他父王口中的肮脏贱种。
  当然,他母妃也不喜欢他,因为他母妃厌恶他父王,而他是他的孩子。
   他生为帝王长子、王嗣,身却是这北齐王宫里最低贱的存在,就连宫人都敢欺辱他,连狗都不如。在那漫无天日的十二年里,他唯一的乐趣便是那个每天都穿得花 花绿绿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即便他父王不承认他这个长子,那欢脱活泼的小丫头也还是会悄悄唤他一声“哥哥”,虽然不是“王兄”但听着却更为亲近,好歹在这苍 凉的人世他还有一个亲人,一个妹妹。
  后来,他与右相的儿子发生了争执,不慎打破了他的脑袋,父王一怒之下竟革去了他的王籍,还下旨将他发配终年寒霜的边城,驻守城墙,永世不得离开。
  那时他跪在大殿之上,听着圣旨,心如死灰,是月儿替他求了情,娇滴滴地一声声唤着“父王”,又死皮赖脸环着父王的脖子撒娇说:“父王父王,大伯无嗣,你不如将哥、将重恒过继给大伯,一来惩罚了重恒,二来也使得大伯一脉后继有人,大伯在九泉之下也会高兴的。”
  就这样,他被过继给了端王爷,有了自己的府邸,搬离了王宫,再也不必寄人篱下、遭人白眼。他感激这个他并不大愿亲近的妹妹,同时对她也有一些羡慕,羡慕过后便尽是苦涩了。
  李瑶被他从囚牢里带出来的时候,不过五岁,所以重晔即便知道这事也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不知道。
   他本是想着将她安置在一户普通人家,平平凡凡的过一生,毕竟他此生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平淡”二字,小门小户、父母康健、兄友弟恭,不过如此。可她却不 愿,说要报自己的救命之恩,坚持要留在他身边,这一留就是十二年。这十二年来他从未特意留意过她,只当她是他身边一个普通的姑娘,直到那次她主动提出她愿 意换脸进宫服侍北齐王。
  当时他讶异了一瞬,随即又反应过来,她大抵是想为自己谋一个前程,可后来他才晓得自己错得离谱。
  她刚动完刀子痛得昏厥过去的那会儿嘴里一遍遍唤着“重恒、重恒……”。他悔了,悔不当初,他早该将她送走,送去普通人家,做一个平凡快乐的小姑娘。
  从那时起,他便明白了她喜欢自己,自己亦是欢喜着她,可他大她整整一轮,又毁了她一生,他没资格。
   当时他服用幻生丹,不过是不愿意一个人在这苍凉的尘世孤零零活太久,也不愿自己再遇到月儿时是一副垂垂老矣的模样,他希望再听到月儿唤他一声“哥哥”而 不是“大叔”。可后来他却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服用了幻生丹,给了他一副年轻不衰的容颜,起码在这一点上他与她还是配的。
  可幻生丹的代价却是他剩余一半的寿命,他最多活到五十,最多还剩不到十年,而她,正值花信年华,他不能守她一世,甚至守不了她半世,他如何能由得自己的那一颗私心去拖累她。后来,月儿虽制出了幻生丹的解药,可代价却是一夜白发。
  月儿曾与他说:“哥哥,我不介意重晔会变成什么样子,只希望能与他待在一处,即便是几天的时间也好,同样的,云瑶也不会介意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喜欢你,很喜欢,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一点,你想好,莫要再因为自身的原因再负她了。”
  走时,月儿又多说了一句:“哥哥,若是云瑶毁容了,你难道会嫌弃她吗?”
  他欢喜她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嫌弃她,他如何不晓得她对自己的心意,可他怎么能不介意,她那样好,值得最好的,他,配不上。
  落阳将隐,徒留了一缕红光,投在那孤家寡人的男子身上,折出一抹长长的孤影,人,影,寥寞至极。
  “瑶儿,我悔了,我眼里看到的从来都是你。”

☆、番外 拾到一兔

  北有狐岐,南有苍梧,苍梧山上有神仙,神仙神仙,端的是仙风道骨、清格高泠,说的正是我那位仙袂翩翩的神仙师父,而我,乃是师父坐下大弟子,良余。
  师父和我爹是至交好友,而我爹是良余山上的山神,听说是个不成器的,因平日里游手好闲、不修仙术,待到历劫飞升时没能熬过那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就此呜呼哀哉了。至于我娘,是个凡人,生我时难产,早早的就去了。故而,师父收我为徒时,我不过才一岁,正长了两颗大白牙。
  是日,天清云朗,风和日丽,彼时我正躺在后山一棵大树的粗树枝上眯着眼睛晒太阳,太阳太暖,风太悠然,眯着眯着,本大弟子就睡着了。
  一梦游九天,神识飞四海,正梦得畅快之际,于悠悠梦境之中隐约听到“咔”的一声,接着身体便是陡然下落,惊得我是猛然转醒,睁眼之际,发现自己正穿枝拂叶急剧从树上往下掉,还没等我来得及施术飞起,“砰”的一声,身体已是和大地相亲相拥了。
  我本以为,这一摔下来,我至少要断上三根肋骨,哪成想,这“砰”的一声听着是骇人,可却是半分疼痛也无。我摸了摸地上,咦,地是软的,又仔细摸了摸,咦,地上还长了毛?
   我莫名其妙,忽的一阵寒风刮过,冷得我打了个寒颤,脑子也登时清明不少,看见了那地上被我压趴下了的物什之后,我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又手脚并用慢悠悠从 上面爬了下来。我打量了那物什良久,嗯,有毛、黑幽幽的、有耳朵、四只脚,于是我心中敲定,这物必然是一只兔子,虽然这兔子很有些……略大。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拂去沾在身上的枝叶,脖子两侧隐隐还有些疼辣,大抵是方才从树上掉下来时被树枝给划伤了。我抬头望了望那棵高大的樟树,有些郁闷,我躺着的那根树枝足足有十根擀面杖那么粗,可照目前这情形来看,我不得不承认,本大弟子该克制饮食了。
  我又低头看了一眼那黑兔子,既然是兔子,就应该是可以吃的,反正已经被我压死了,不吃也是浪费。正所谓,化作春泥更护花,众生平等,护花和护我也没甚区别,于是我哼哧哼哧将这兔子拖回了师门后院的小厨房里。
  不得不说,这兔子真是又大又重,一路拖着累得我是气喘吁吁,但苍梧山有门规,上下山一律不得使用仙法,谓之,锻炼身体。对此,我只想说:“师父你有本事自己每月下山置办食材家用……”
  当时,我好不容易拖回了兔子时,十师弟乘厘恰好从小厨房门前经过,看见我,有些惊讶,“小余儿?你不是说晚饭时再回吗?”
  我转头剜了他一眼,他立马焉了,不情不愿唤了一声:“大师姐。”
   我这个十师弟性子极要强,悟性也高,入门不过六年,造化就已赶超了前头的八位的师兄。当然,本大弟子虽然平时懒散,但悟性也是极高的,且我生下来就是个 半仙,所以自然是压了这黄毛小子不止一筹,不过说起这年纪来,小十比我还要大上半个月,所以这一声“师姐”他自是唤的不情不愿。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又指了指地上那只兔子:“小十,今晚加餐,把这只兔子炖了,嗯……”我思量一番,“做得清淡些,本师姐最近要克制一□□重了。”
  小十看了一眼厨房里头,盯了那兔子半天,神色复杂:“大师姐,这……,你确定这是兔子?我怎么瞧着像是只狐狸呢,这……,能吃吗?”
  我看他一眼:“你见过纯黑色的狐狸?”
  小十愁苦摇头:“没。”
  “那不就得了”我凑近他,循循善诱:“这兔子必定是成了精,所以才会长得这般大,反正咱们也不是没吃过妖怪,什么野猪精、大鸟怪、黑牛妖的,也不差这一只兔精,而且这兔肉一向鲜嫩,必定是十分美味,你觉得呢?”
  小十咽了口唾沫,点了点头,觉得我说的在理,忙将那兔子拖到一边,洗锅刷缸去了。
   我得意地搬了把摇椅躺在院子里继续晒太阳,这六年来,我带着小十吃遍了各种飞禽走兽山珍海味,最后,吃得没得吃了,于是将主意打到了妖怪身上。一开始的 时候,小十还十分的抗拒,可后来等他闻到滋滋的烤肉香,顿时就松动了,大口大口嚼起了肉来。我摸了摸下巴,怎么有种拐带良家小孩的错觉呢?
  那时的我光顾着吃,并未能料想到,我此番作为会导致小十日后凶残至极的口味。
  在摇椅上躺了大约有那么一盏茶的时辰,便听见小厨房内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这大抵是小十正将那兔子洗净拔毛,想到一会儿那鲜嫩肥美的炖兔肉,就连方才从树上掉下来的不快瞬时也被一扫而空了。
  小厨房里的小十心情亦是极好,欢快地哼唱起了曲子来,曲子断断续续的传入耳中,唱的还是《诗经》中的《汉广》篇,“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啧”我感叹一声,这档子风花雪月的事儿这臭小子是从何处学来的?这小曲唱得还真有那么几分余音绕梁不绝于耳,我这个做师姐的竟全然不知他还有这档子心 思,就是不晓得这臭小子看中的是哪家姑娘,也好让本师姐替他牵根红线搭个桥不是?至于修仙什么的,生完孩子也是来得及的,就如克制体重这种事,吃完兔肉再 办也是来得及的。
  我正暗自腹诽着,小厨房里的曲风是陡然一转,变成了这般:肃肃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肃肃兔罝,施于中逵。赳赳武夫,公侯好仇。肃肃兔罝,施于中林。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光听得这几句,倒是很有几分英武男儿保家卫国的气势,可关键是最后,小十那蠢货竟自个儿添了一句:嘿~~,吃兔子咯!
  我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敢情搅和一半天,他的重点全然不在于“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而在于肃肃兔罝,捕之食也……
  我抚额摇头,虽说小十在修道上的资质极高,可这脑子委实是个傻的,只盼日后他历劫飞升时,那九九八十一道天雷能劈他开了天灵窍,好歹让他灵光上那么一点。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古人诚不欺我也,许是我强烈而诚挚的祈愿上达了天听,厨房里哼曲哼得欢快的小十突然发出了一声凄厉嘶哑的长嚎,“啊”的一声直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