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岛好男人-第13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以为才一二十斤,这也已经很吃力了的。
长途跋涉,空着手走路都难,何况身上挂几个包包袋袋的,这是很累人的。
所以主要的负重苦力,还是要看我这个男人。
我以前在部队里做过负重拉练,都是四五十斤左右的份量,现在让我背个四五十斤赶路,应该也勉勉强强能够应付吧。
我将物资集合起来仔细算了一下。
枪支和子弹,加起来就有五十多斤了。
衣服鞋子和那两块大帆布,也有三十多斤。
再算上盐与罐头、饼干、电池、饮用水、烤肉、工兵铲这些杂七杂八的,又是四十多斤。
总共加起来,就有一百二三十斤。
那张陪伴了我们许多日子的熊皮,从当初与田夏夏出海打的那头熊,从它身上剥下来开始,就一直陪着我了。这一路来,相伴数百里,还被我笑称见证过我与苏舞甜蜜爱情的。
现在因为实在是太沉,我打算不要了。
反正在这荒山僻地,等我安定下来后,我想要什么皮我得不到?龙皮我都能剥一张下来,如果这世界上有龙的话!
可那三条阿卡,我就不舍得丢其中一二,要全部带走。在这种与人类文明隔绝的地方,这些个高精度的现代工艺品,我求神拜佛告耶稣,我都弄不来的。可以说是比黄金还贵重一百倍,当然不能丢!
于是最后决定,熏虎肉等干食尽量少带一些,以减轻重量,饮用水则带够一天左右的量,路上随时补充。
反正我们有枪,路上不愁打不到吃的。有这几条宝贝,一路杀过去,可比以前用套索来猎食容易得多了。
那两个原本装子弹和杂物的塑料箱子,我们也不要了,因为不好携带。
最后分配下来是。
我表姐背一条阿卡,外加两个工兵铲挂在腰间,荷枪实弹的,十分神气。
苏舞则背我那个双肩背包,背包里面,装了十五斤子弹在底上,上面则塞了几件没份量的衣服。
田秋秋,就挎那个竹篓,竹篓里放着水和食物,还有几包盐,两瓶酒,一些药草。
其余的,就是我这男人的事了。
我弄了两个帆布袋,将剩余的子弹,装进了底部。剩下的那两条阿卡,被我给拆成零件,也装进袋子底下去。
因为手上实在不便,不好整枪携带,所以拆成零的,等需要的时候再组装回去。
我只带着那只柯尔特防身。
反正要是遇到险情,我表姐那里还有一条长枪呢。加上我从地洞里带出来的那个弹匣,一共有四个,都压满子弹了的。
四个弹匣,一百二十发子弹,遇上恐龙我都能把它打筛子!
鞋子、衣服、帆布、电池、剩余的枪与子弹什么的,塞在两个帆布袋里,足有五六十斤重了。
这种携行袋可不好背,还是两个,所以我砍了一根竹子当扁担,干脆用挑的了。
一边三十多斤,轻轻松松,当个挑山工!
出发的时候,我还给菲菲分派了一个任务:“菲菲,你的任务,就是挽着你孙阿姨走路,记住喽,你松开她,她可不会走的。”
孙莉晴至今没有什么好转,仍然是浑浑噩噩的,人事不知。跟个木头人一样,送嘴边就吃,拉着才走,所以必须要有个人牵引。
被我忽略的菲菲,终于觉得自己有了用处,感到非常的开心与荣幸,重重地应了一下,挽起孙莉晴,就往前边去了。
于是,在这座牛角山上,度过了一个多月,前后经历了许多的凶险与分合,在这一天早上,旭日东升的时候,我们终于要作别此地,启程他乡了。
这一支由老弱妇孺组成的队伍,注定是走不了多快的。然而我们也不介意,我们量力而行,能走多少算多少,累了就停,困了就住。
始终会有一天走到目的地!
至于行进路线,昨晚我们就已经商量好了。
我们决定,原路走出这座大山,走到那片盐碱化荒地与森林结合的地方,也就是荒地与森林的分界线。
然后就沿着这条分界线一直向东行。直走到当初我和苏舞弃船登陆的位置,然后走海路,乘救生艇返回我们的起始点,与田夏夏她们会合。
我们这么做,当然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首先沿着这条分界线走,因为那片盐碱化荒地是很平坦的(不平坦它也淹不成盐碱化荒地),我们不用在丛林高山里翻山越岭,泅河渡水,这会省我们不少的力气。
爬过山的人都知道,登山涉水是最辛苦的,而且还没路可去,需要人工开路,那叫一个痛苦!
同时这条分界线,它又紧挨着森林,这样我们又可以随时进森林补充饮用水与打猎。
其次,走这条分界线,我们还不用怕迷路。这条分界线,就是最好的引路向导,它一定会带我们走到当初我与苏舞两个人进山的那个位置,然后从那个位置,补充够食物,横穿荒地,回到海边的登陆点!
三天的行程,到第四天,我们就出了这座森林,找到当初我们进这座牛角山时的那个口子。
这里,也就是盐碱化荒地与森林的分界线了。
当初红毛鬼那些人,就是打这里进山的。
当初暂居时的营地痕迹,至今犹存。
此时前面有两条路。
一条是沿着分界线走,回到当初我进山救田秋秋时,与苏舞和我表姐分别的那个营地,然后继续前行,最终到达海边。
另一条,则是直接穿过荒地,走到红毛鬼等人当初的海边登陆点,当时田秋秋、以及菲菲,也都有份!
时值晌午,我们在这营地停下休整与吃饭。
田秋秋就问起我来:“我们能不能直接就从这里出海,然后走海路回去呢?”
我想了想,摇头否决了她的提议,并列出两个理由。
(本章完)
第237章 口无遮拦
我的理由是:
一,红毛鬼那伙人地震后撤离,肯定是出海了的。现在又踪影全无,绝对已经乘船离开了。因此我们即使出到海边,也未必找得到船只来用。
二,这里走海路的话,我们要穿越一段漫长的盐碱化荒地,那样我们的饮食就成问题了。食物我们是可以捕吃海鱼,但是饮用淡水呢,怎么补充?
盐碱化荒地上,是找不到淡水的。
而走到我和苏舞当初的那个登陆点,再下水走海路的话,后面就已经基本没有盐碱化荒地了,可以一路靠岸进森林补水!
歇过后,看了看天色,见还有半天的工夫,我见几个女人都很精神,于是决定继续赶路,能走多一点算一点,到下午五六点钟再扎营不迟。
……
又走了两天的时间,我们就经过那个当初我与苏舞及我表姐分别时的那个营地了,这时正好是天黑,我们就顺道儿在这呆了一宿。
那场大地震,翻天覆地,致使裸土皑皑,已经很大程度改变了这里的面貌,但还是依稀可认。
我离开后,两个女人,带着一幼一病,在这里安然生活了半个多月,除了我表姐在地震中伤了腿之外,并没有更大的损失,她们很勇敢,也很幸运……
唉——
往事留着缅怀。
脚步要继续出发!
……
这一路走下去,虽然很辛苦,虽然菲菲与孙莉晴拖了我们的后腿,尤其是孙莉晴,成了我们的首要累赘。这个丢了灵魂的木头人,不拖就不动,走得十分缓慢。
但没想到的是,这段路程,比我们想像得要近得多。
我们每天才走不过三十多里,但走到第八天时,我们竟然意外地回到了那个地方了!
当初我和苏舞停船靠岸,追寻我表姐的足迹进山的那个山口!
也是李志那群人(包括我表姐),从海岸登陆,走入丛林的那个山口!
一开始,远远的,我们还完全看不出来。直到撞到了头上,我们才猛然惊觉,这个地方,怎么那么熟悉呀!
真是让人有一种柳暗花明的痛快啊!
我们本来还以为有好长的路程要走呢。
现在好了,从这个位置横穿出去,就能回到海边,入海航行了!
不过,在穿这片盐碱化荒地之前,我们决定在这里留宿一宿。
现在是下午两点多钟。
我们要进山猎一些食物,并补充足量的饮用水,休养够精神之后,再出发。
这可能需要准备一天多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明天都未必能够起程,可能要等到后天早上。
女人们都已经很累很累了,从牛角山出发,前后赶了将近十三天的路,她们都吃不太消了。尤其是那一小一病,身子已经明显是消瘦了下来。
我怕她们再这样继续走下去,会落病。
所以不能急,急之过头,很可能会适得其返。
要真是病倒下个把人来,我们还想走么?到时慢慢留下来给这人养病吧!只会耽误得更长时间!
进入林子里,选了营地,简单扎下那两块帆布棚,给这些女人们歇着。
我表姐感慨万分,问我道:“我说臭小子,从这条路往山里走,我们是不是就能见到李志他们呀?”
我点头道:“是倒是。你还别说,我还真想念李志那家伙了。只可惜路太远了。当时你们被狼群一路往深山里撵,撵得可够远的呀。我和苏舞从后面追过去,可追了四天还是五天来着?最终才追上,总之就是太远了!要是近的话,我还真想去见李志她们一面呢。我送条枪给他都行,反正他现在肯定很需要这玩意。”
表姐白了我一眼:“你舍得么你?看你把枪看成比自己命根子还要重要,就给我玩个三十发子弹,就说什么都不许我再玩了。简直小肚鸡肠!”
我对我表姐的抱怨,回以微微一笑,回道:“怎么会不舍得。李志那家伙,怎么说也照顾过我家老姐,要不是他,我老姐还能不能活着,都说不准呢。一条枪难道比我老姐的小命还重要吗?”
表姐一听,也点头赞同:“可也是哦。李哥这人挺好的,人也挺正派,可比你这臭小子强多了。见船要沉了就急忙忙一个人跑路,连船上的老姐都不要了,亏我从小那么照顾你!”
我道:“还提这老黄历是吧?不知道是哪个女人先跑呢,我跑的时候,整条大船已经入水了。你不比我先跑,难道还是从水里冒出来的?”
表姐兀自狡辩,不肯承认比我先走,道:“谁先跑了?我是在大船上找你不着,又下救生艇去海面找,因为我怕你已经掉水里去了。你说谁先跑了,啊?”
我道:“是呀是呀。架着救生艇下水面找,越找越远,然后就找逃命了是吧?”
“你!”表姐被我绵里带针的,气到吐血。
这时候,田秋秋正在烧水熬着药汤,准备给我们这些人去暑解疲。
我看向没事干的苏舞,召唤了一声:“舞姐,趁现在时候还早,咱们上山打猎去!”
然后我把我的柯尔特扔给了我表姐,道:“老规矩,你在这看守营地。”跟着又夺了她手上的阿卡。
表姐还在闹着刚才的脾气:“干嘛每次出去打猎都不叫你姐去,只叫你的小情人啊,是不是要趁机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什么话嘛这是,看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