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戏文娱-第13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于女歌手,则是陈粒、谢春花,和jam。
他给的合同其实并不优渥,纯新人合约。
而且这个时空的民谣如同几年前的地球,非常小众。还没有跟现在一样,有一个固定的爱听民谣的群体。
穷民谣,民谣穷,还真是这样。
公司不会在他身上投资太多的钱的,一切要看市场的反响。
所以路小苏给他的其实并不多,只是给了他一个机会。
用玄幻和仙侠小说里的装逼话来说,那就是“我送你一场造化!”
……
第两百二十章 民谣穷,穷民谣
赵鸿野没有拿起笔就签合同,而是很仔细的看了看。
这让路小苏暗自点了点头,说明这个外卖小哥还是个挺成熟稳重的人。
一些新人一听到天方娱乐会签约,可能拿起笔就直接签名了。更何况坐在面前的还是路小苏,他的存在可以让无数新人在一瞬间冲昏头脑。
赵鸿野仔细地看着合同,路小苏也没有打扰他,而是开始思考起了民谣的现状。
这个时空的民谣现状,有点儿像几年前的地球。
用一个字就可以形容民谣,那就是穷。
放在地球上,路小苏的老家义乌只不过是一个县级市,而一个县级市里的民谣酒吧,如今大红大紫的民谣歌手至少有半数去唱歌过。
那一年,被大家称为逼哥的李志就来过,那时候他那么穷,全国乱跑着接活,终于还清了所有欠账。所以那晚他在酒吧醉酒后唱的格外动情,被歌迷称为“义乌之后,再无梵高。”
当然,逼哥的歌,哪怕是路小苏这种圈内人,也不是每首都喜欢,逼格太高了。
在很多娱乐公司的观念里,那就是民谣所能带来的利益微乎其微,认为民谣的受众群体很小,所以也不会花钱推广。
在这个年代,不推广想要红,难度系数还是挺高的。
更何况很多民谣歌手都是自由音乐人,连个像样的娱乐公司都没有。
可谁都没有想到,听众的口味开始慢慢变了,在听多了各种风格的流行歌后,大家慢慢的开始接受民谣了。
早期的让宋冬野的红了,然后近几年的就是带红了,带红了,则是红了。
除了外,这些歌其实在上综艺节目之前也在小范围内爆红,但凭借着这种平台,而被更多的人所喜欢。
总之,民谣依旧还是偏小众,但也没有前几年那么小众了。
只是随着民谣越来越受市场的认可,产生了两种人。
第一种是不喜欢听民谣的,这种可以理解,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其中有一部分人却执拗的要贬低民谣,甚至觉得听民谣的就是在装逼。
第二种是喜欢民谣的,但却看不惯那些不喜欢民谣的人,觉得这类人没有故事,没有审美,自认为自己逼格满满,别人都是low逼。
正因为这两类人的存在,民谣经常在网络上被拿出来撕逼。
其实都是自认为高人一等,不懂得理解和尊重别人的个人喜好。
简单点说,不装逼哪有逼可以撕呢?
回到这个时空来,现在就有点像等歌还没有爆红之前。
被大众所喜欢的民谣歌曲基本没有,娱乐公司也根本不重视这一块市场,由于民谣也没什么曝光度,很多年轻人压根也没觉得自己会喜欢听这一类歌。
所以赵鸿野其实往一些小公司里也投了自己的歌,有那么几家还是打开来听过的,一听是民谣,直接就点了叉叉。
路小苏其实是挺看好这一块市场的。早年,RNB等曲风也不受人待见,说唱之类的更是到现在还在撕。周杰伦那口齿不清的发音,被人骂了十多年了。
但市场的反响就能证明很多,至少有段时间,满大街放的都是和。
站在娱乐公司的角度考虑,路小苏还是准备探一探这一块市场的。
所以他才相中了眼前的这个外卖小哥。
更何况在地球上他还是认识几个民谣歌手的,那会儿大家都穷,后来有几个混的还不错,有一次喝酒后,说了不少醉话。
他们表示,很多歌迷很早就喜欢他们的歌了,感觉就像是只有自己发现的宝藏。但随着民谣越来越红,他们反而不高兴了,感觉逼格下降了,没以前那股劲儿了。
喝醉后,那哥们挽着路小苏的肩膀,一个劲的问:“可是,民谣就该穷吗?民谣就必须要穷吗?”
并不是。
这是一个很优秀的音乐风格,是值得推广的,也是值得让大众所喜欢的。
“看完了吗?”路小苏问道。他看到赵鸿野已经看完了,但他好像在纠结着什么。
“那个……我可以出去打个电话吗?”赵鸿野其实也很怕惹恼了路小苏。
但眼前的大男孩貌似脾气还不错,并没有觉得自己是不识抬举,而是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赵鸿野长舒了一口气,出门找了个角落,拿出了手机。
“喂,青青,我被天方娱乐录取了!我刚刚见到你最喜欢的路小苏了!”他对着手机道。
“真的吗?真的是路小苏吗?那你签了吗?”青青立马问道。
“还……还没,这不是想先问问你吗?”
“问什么问啊!还不快去签!这不是你的理想吗?”
“可……可是……”
他很想说,合同其实就是简单的新人合同,对此他倒是没有任何不满,他自己有几斤几两。
最主要的是,他也知道民谣市场的不景气,天方娱乐也不可能投很多钱给他推广。
他也认识几个唱民谣的,赚的钱还不如他送外卖多。
他想给青青一个婚礼,至少要请双方的亲朋好友去个像样的酒店吃顿饭,而且他就要有孩子了。
唱歌?理想?民谣?
哪里敌得过她和孩子啊。
最他妈折腾人的,始终是一个叫做生活的东西。
“没什么可是的!不签今晚就别回家!嘟嘟嘟……”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赵鸿野又走进了路小苏的办公室。
他知道,青青一向有一说一,昨天晚上抱在一起睡觉,她真的没让自己碰她那规模很小家子气的胸。
他如果回家说自己没签,可能真的会被扫地出门。
“考虑得怎么样了?”路小苏问道。
赵鸿野一咬牙,大不了以后私底下多找点事情做。
他立马在合同上签下了名字。
走出了天方娱乐的大楼后,他还是感觉自己活在梦里。
他手中拿着三份东西。
第一份是合约,标准的新人合同。
第二份则是路小苏的签名。他厚着脸皮提了一句,路小苏就签了。青青看到后,一定会高兴坏了吧?指不定以后就同意让自己碰那里了呢?也是没出息,那玩意才多大啊!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手痒。
而第三份,更是让他觉得格外沉重。
那是三首歌,路小苏亲自为他写的三首歌!
分别是赵雷的,陈鸿宇的,宋冬野的。
为什么没给?因为路小苏没去过,赵鸿野也没去过。
至于为什么不是宋冬野歌词最正常的?因为那是宋冬野家边上的桥,这个世界不知道有没有。
他说过,赵鸿野的名字取得不错,所以他就随手在三个民谣歌手里各挑了一首,全是民谣精品!
当然,的词到底写的什么玩意,可能只有宋胖子自己懂了。
那可是路小苏给的歌啊,更何况是一口气三首!赵鸿野再妄自菲薄,也知道自己真的行大运了。
或许……以后的生活真的要大变样了!
他站在天方娱乐的门口,又一次望向了这栋现代感十足的大楼。
真的好高好高啊。
……
第两百二十一章 死有余辜,活有余罪
王笙最近有点闲得慌。
的第一季在年前就已经结束了,实际上第二季也已经拍好了,只是准备等的第一季结束后,再在蓝莓视频网上传。
年后,他拜访了一下老师徐一番后,就又回到了魔都。
徐一番最近心情不错,因为他的新电影票房不错,除夕上映,到现在票房已经破了五亿了。
和那些大制作的春节档大电影自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可这只是一部低成本的青春片而已。
整部片都由徐一番独立投资,大部分钱都花在男女主演的片酬上了,剩下花的钱真的不多。
五亿票房,他已经大赚特赚了!
最主要的是,他的这部已经破了青春片的最高票房纪录了。
这类以小搏大的片子近几年才流行起来,深受年轻人追捧,徐一番能破此纪录,也对得起他三大导演的名头。
路小苏也抽空带着苏灵犀去看过电影了,怎么说呢,大导演水平极高,男主角演技垃圾,但总体来说,是一部优质青春片。
从观众反响来看,这部片的大获成功,路小苏还是有点功劳的。
有的观众,就是想去影院听一下和。她们很好奇,电影情节再配上这两首歌,会是怎样的场景?
由于和路小苏的每一次合作都很愉快,所以对于王笙这个徒弟啊,他大手一挥:尽管拿去随便用,用坏了也没事,我老徐别的不多,徒弟超多。
于是,王笙本来还想跟着徐一番再学点东西,才呆了两天就被赶到了魔都。
可怜的老王以为来了魔都之后就又可以忙碌起来了,结果路小苏直接把他晾着,一晾就是一周。
他本以为路小苏是在准备第三季的剧本,哪想到路小苏根本就是太忙了,把可怜的老王给忘了。
要不是他昨晚可怜兮兮的给路小苏打了个电话,路小苏可能还能把他晾一周。
有种被打入冷宫的感觉。
王笙穿上大衣后,就准备去一趟天方娱乐。
路小苏刚刚给他打了电话,让他过去一趟。
听电话里的意思,貌似是有活可以干了。
老王,超想干!
自从大获成功后,他好歹在导演圈子里也算是崭露头角了。
在导演圈里,最大咖的肯定是电影咖,其次是电视剧,然后才是微电影和网剧。
可哪怕如此,他好歹也顶着“第一网剧”的导演的名头,至少在网剧圈子里,他还是威名赫赫的。
路小苏一直想激发老王的野心,他一直觉得老王有点太咸鱼太**丝了。
可作为一个男人,在初尝成功的滋味后,自然会沉沦其中。
王笙现在比谁都想拍戏,尤其是听说师姐季郁正在筹备自己第一部电影的情况下。
以他的性子,他也不会好高骛远,但归根结底,作为徐一番的高徒,他还是想拍正剧的,甚至于是电影。
所以对于路小苏准备的新剧,他充满了期待。
……
……
“小苏,你确定这部剧要拍成网剧?你把这些不能过审的剧情修改一下,完全能成为电视剧的。”王笙看了一部分剧本道。
路小苏却是摇了摇头,开口道:“老王,你觉得电视剧就一定比网剧赚钱吗?”
“当然不是,只是……”
王笙还想说些什么,但他仔细想了想,如果删掉了这些情节,这部剧的确会失色不少。
更何况路小苏并没有告诉他,蓝莓视频网的“会员制”已经准备实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