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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苍劫演义-第67部分

小说: 苍劫演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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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把大脑出卖给红体了?”

“不是出卖。”男孩数落道,“你们地球上做科学实验时不也人为地向鲨鱼注射过量的蛋白质企图令它们的脑容量增大而变得更聪明蚂?我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开始是被迫地被植入红体,可当我们发现这会令我们更强大更聪慧,活得更快乐时,我们何乐而不为?”

他的语气陡然转向严厉:“加上这次大灾难,地球一共经历了四次浩劫。可前三次都是你们造物主为了一己私欲而发动的,同样如此,你竟然不允许我们这么做!你们怎么做都是对的,不是这样吗?”

丁戈打断他:“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生!虽然是两亿寿命,但到达地球时已经是两千年前了!……而且我向你保证,如果我早些出生,或者我是当时造物主种族的掌权者,我决不会这么干。”

“所以你不能当掌权者,你不懂这么做的乐趣。毁灭一样东西会带来多么舒畅淋漓的快感你知道吗?”男孩指指地球的方向:“就像这样。”

丁戈主意已定,说:“好,你喜欢玩游戏是吧?我就陪你玩一个。”

“必须要有趣,还要有意义,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红体居民喜欢。当我们意见达到共识时,会相当程度地影响红体总部作出的决定。这么说你明白吗?”男该显得诡异非常,“我给你一天时间构思。记住不是24小时,是冥王星的一天。”

丁戈回绝道:“不必一天。现在就通知所有红体居民到你们这里最大的礼堂集合。”

男孩一愣,随即说道:“礼堂里可没多大空地用来玩游戏呀。”

丁戈正色道:“只是打赌猜谜之类,简单得很。我讲个故事,就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故事你都听过,你也未必知晓我的故事。”

过不多时,那孩子向丁戈鞠了一躬,恭敬有礼的说:“丁先生,一切都准备就绪,请吧。”

丁戈跟着他走进了一个洞口,里面却敞阔得惊人,仿佛蚁巢,口小内大。丁戈看到台下有几千只眼睛,它们分别属于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人类,原始人甚至非人生物。红体仿佛宇宙文明的熔炉,将它们分解并重新铸成一个崭新的民族。丁戈想到了地球上一直称霸世界的美利坚,它们其实是一个小世界,因此有足够的智慧和力量对抗另一个大世界。而八百年前叱咤风去的赫赫强旅将铁蹄从蒙古大地踏遍东半球,却成为中国历史上气数最短的王朝之一,更别提什么“永恒”了。(蒙古原意为“永恒之火”)任造物主再怎样强,不懂联合只懂欺压,也终免不了灭绝的厄运。

丁戈站到台前,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

“我觉得在你们面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整个宇宙在你们看来不过是一个稍大些的游乐场罢了。我接触你们不到一个小时,但我的思想却被改变了相当多的部分。由此我忽然察觉,世间的事情不能强行分成可为或不可为。你们把侵略地球看成一场游戏,这也说明了你们并不是认真地在做这件事,所以你们才能快乐。这也是专心致志地寻找快乐而不快乐的解释。

“我是造物主,但我现在的身躯却是人类母亲缔造的,我的呼吸,我的饮食,我生活中的一切都离不开人类。作为造物主的唯一传人,祖先遗留给我的使命是重新兴起我族,统一宇宙的大业。我从一开始就不想这么干。这在保守者看来也许是不孝,甚至忤逆犯上,可我从不喜欢按父辈们的规定的模式勉强设定自己的生活。生活应该具有不确定性,没人能预知它的结果——正像你们所嗜好的游戏,但生活的代价被称作教训,游戏的代价却是赌注。在这一点上我和你们的看法一致,认为最好玩的游戏就是毁灭,尤其是毁灭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事物,因为游戏本身追求的是快乐,而这样的确再快乐不过。

“最好玩的游戏已经被你们玩过了,你们却要我来设计更好玩的游戏,作为终止你们毁灭地球的条件。我想说的是,毁灭只是动态游戏里最好玩的,静态游戏却是游戏的本源,那就是听故事。你们的童年都是在母亲或是集体的怀抱里听着老一辈讲述的故事长大的,包括造物主在内的非学校教育的种族更是以记忆遗传与移植的方式来继承和发扬祖先获得的知识,传授知识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复杂、漫长的故事系统。它的主人公叫昆泰沙。”

第十二章 丁戈游戏 第三话 造物主传说

“一百多年前昆泰沙出生在切尔斯基山脉下接近因迪吉尔卡河附近的一座荒僻的伊瓦诺夫小镇里。镇上唯一出山的通道就是这条大河。因此船舶特别多,可以航到德鲁日纳或乌斯季涅拉。河水总是呈现令人不不安的灰蓝色,从远处望总像千万头巨大怪物的背脊从中涌出。逢到多雨的季节,因迪吉尔卡河的浪更是肆虐。有了如此宽广的河道和畅通发达的河运条件,水寇一族也是在这里兴旺起来的。当地人们也把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民粹分子格瓦普列汉诺夫以及他所在黑分社员统统归入其中,据说他们是沙皇的死敌。

“昆泰沙是我上个躯体的名字。他的父亲只是切尔斯基山脉最不起眼的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的父亲—昆泰沙的曾祖父被称作‘农奴’,不过看来只是个称呼的问题,并没什么大区别。镇上的医疗条件太差,人们也普遍存在迷信思想,对不吉利的日子出生的孩子心存敌意。昆泰沙生不逢时,母亲就在个大家都看见流星的夜里产下他。而镇上唯一勉强称得上不是兽医的医生早已和大家一样吓得呆在家里的地窖中不敢出来。母亲大量的出血,昆泰沙则在出生的一刹那接受了鲜血的洗礼,我本身的能力以及记忆失去了一大半,能够留下的唯一线索是自己的潜意识总在不停地提醒自己:我是与众不同的。事实上每个人都与其他人不一样,可在人类社会中,只能有一个统一的高度。

“镇里最受人尊敬的是神学权威的帕塔夫牧师,他同时也是镇上唯一的学校的名誉校长。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普通人一样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容貌。他的潜意识曾经不止一次地赞叹。能看到自身的形象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镜子真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伟大发明,仅次于上帝造人。他抬起左手——手指上满是豆黄色的粗茧。虽然自他这一代起不再在农田上辛劳耕种,可祖先的职业却透过血脉遗传下无可辩驳的铁证。手指触到镜边缘的裂痕——虽然不是很锋利,不过他仍然要试一试,是否是因刮脸而带上的肥皂沫造成的错觉。昆泰沙比其他孩子学会说话要早得多,几乎让村里的人认为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似乎是恶魔赋予的天性。然而帕塔夫却很喜欢他。5岁的昆泰沙这样说,自己从小到大的性情一直从未变过,尤其讨厌恶作剧甚至憎恨,但他身边的孩子却都是这方面的高手,他们在用尖锐的肥皂为自己的镜面划上一道道恐怖而丑陋的疤痕后嬉皮笑脸地跑开,而自己却为此吃了父母的苦头。虽然至今父母也坚决不会为当时不分青红皂白的错误行为道歉,或有一丝一毫的愧疚,但他却早已淡记了这些,因为他现在有些认同:大人是不会犯错误的,犯错的都是而且只能是孩子。皇帝的罪过要臣子背负,方是至忠至孝。昆泰沙幼小的心灵隐隐觉得,我们都会为自己的愚蠢开脱,而自己无法开脱的理由在于当时没有长大,毫无力量的自己又能向谁动手,迁怒于谁呢?恐怕只有蚁巢了。昆泰沙暗忖道。

他常顺手摸摸脖子上长起的小红疙瘩发硬了没有。这东西倒并不会令他太难受,但食物放在身上却不吃的确不是件合理的事情。中国唐代李延寿在《南史刘穆之传》有着‘嗜痂成癖’的史话。说刘穆之的孙子刘  喜欢吃疮好了结成的硬‘脓痂’,并赞叹鲜美程度可比鲍鱼。一次他拜访孟灵休,正值孟灵休生疮,于是欣喜若狂地把孟灵休身上所有的痂都抠来吃掉了,仿佛凸凹不平的鳄鱼嘴里那些牙签鸟一样。昆泰沙并不是很爱吃硬痂,但滋味比镇办学校食堂的伙食要好得多。再说这是自己身上的,算是自产自销。纵然是别人身上的也没什么用,还不如送给自己吃了。刘  大概只爱吃痂,可昆泰沙却兴趣广泛,他从孩提时代就有吃鼻屎的习惯。半液半固的鼻涕味道并不好,但干硬的鼻屎却像略带咸味的酱牛肉干。小时候熟悉他的玩伴瞥到这种情景曾很好心地怂恿他去吃粪便。可他不傻,屎是很臭的,但鼻屎却真的很好吃。屎只配给连年颗粒无收的庄稼吃。

“牧师在学校实际掌管的要比一个校长多得多,他负责批改全校学生的作文。学生并不多,只有五六十个,但他们是这个小镇未来的遗产。有时牧师不愿一天的时间就这样白白荒废掉,就会随手打开一本作文薄。通常他一看字迹就大约能猜到是谁。镇上有一个英俄混血儿吉娜,是本镇首屈一指的有钱人家的女儿,也是个远近闻名的音乐才女。她为自己的作品取名为‘惨叫’。女人是最适合伴音乐跳舞的,就跟男人最适合打架一样。等到亲耳欣赏之后,牧师才感到这名字是多么恰切。曲子会令普通人毛骨悚然。因为它几乎像是一大群女人与狼在一齐此起彼伏地尖叫,它也许毫无规律可言,但牧师却总能眯着眼睛不紧不慢地打出节拍来。每当想到吉娜,他就有一股想找一根钢管插入她耻丘的冲动念头,因为她走路双腿分得很开,气味古怪。

“她的作文一直写得很单纯,总像是一个长不大而且充满幻想的孩童。有篇文章她在课堂上读过,给昆泰沙的印象很深。大体意思是这样的:在她十二岁生日那天,她在家里的鱼缸前观鱼,忽然她发现有一条金鱼比其它鱼都要大得多,光鼓起的鱼眼就相当于普通同类的半个身躯。贴在玻璃上走形的脸更是令人惊悚与作呕。她吓得哇哇大叫起来,一失手‘啪’地将整个鱼缸摔到地上打碎。锋锐的玻璃碎片从她脸庞上掠过时留下一道道细微的红痕。那只大得可怕的鱼在地上凶猛地打滚,企图冲到她身上。她越来越害怕,因为那鱼暴凸的目光死死地钉入她灵魂深处。她找了一只汤匙盛起怪鱼,向后院走去,然后轻轻将它放下。她在文章结尾处解释说自己非常后悔,而作文纸上的泪水被烘干起伏不平的地貌也证实了这一点是真的。由于当时她忘记鱼是生在水里死在水里的,而不应该土葬。她形容自己看到被泥土裹得面目全非的鱼正在微弱地挣扎,最终一动不动时,她仿佛在欣赏一场真正的活埋。她好后悔。

“当时昆泰沙听到这里,笑了。同时想象着那条鱼狰狞可怖的嘴脸。

“她的另一篇作文内容也是很痛苦的笔风。原因在于她听从城里回来的有见识的人说,有个与寡妇通奸的丈夫在与发现丑闻的妻子发生争执后残忍地杀害了她,并灭绝人性地将其肢解。她详细地描述了自己想象中的肢解过程。这位丈夫过去在农村的职业是名优秀的屠夫,杀牛刀用得臻熟无比,很快地将妻子一分为六,然后又把她的脑袋像对待猪头一般剃光了毛发,再放入锅里蒸煮。蒸了一遍不放心,再蒸一遍。丈夫最终打开锅盖时,怎么也辨不出他妻子原来的样貌了,甚至连是不是人头都未必能断定。如果拿来与猪头比较,完全可以说这仅仅是一团冒着白气的淌着液尸味四溢的模糊浆肉,眼珠与鼻子都烂在嘴里,而耳朵也躲进了头颅内,根本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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